前廳部與客房部矛盾重重,這6條合理指南你還不知道?

前廳部與客房部矛盾重重,這6條合理指南你還不知道?

酒店的客房部相當於客房產品的生產部門,而酒店的前廳部相當於客房產品的銷售部門,可以說兩個部門位於同一條生產線上,所以兩者之間必須緊密合作。但是,在實際工作中,通常看到的卻是兩個部門之間矛盾重重,互不買賬的現象。本文選擇一些需要這兩個部門合作完成的酒店業務入手,談談雙方如何操作才能儘量做到避免矛盾,達到同心協力的效果。

帶客看房

某些酒店有專門的銷售人員帶客看房,但是如果是週末或晚間沒有人在,而總檯又抽不出人手的話,總檯就可以委託客房主管或房務中心完成這項工作。

總檯委託客房帶客看房之前要儘量先了解客人的看房需求,然後選定房間。在委託客房過程當中要明確告訴對方前臺客人指定的房型和房號,以便客房在電腦系統上打上臨時房態,並準備看房事宜。整個委託過程要清晰、明白,語氣要委婉,切忌使用命令式的語氣。

客房部收到委託後,應視情況儘量派出合適人手帶客看房,要記清前臺報上的房型和房號。客房可以在最近的樓層電梯出口等待客人,也可到總檯帶領客人,整個看房過程結束後,最好能夠將看房結果第一時間反饋到總檯,以便客人回到總檯後前臺與客人之間的交涉。

看房結束後,客房要及時取消之前設置的臨時房態,以便總檯延續的操作。

團隊用房與特殊房間佈置

一般酒店銷售部接到團隊預定後都會給相關部門傳送《任務通知單》,前廳和客房部作為主要的接待部門當然都會收到。但是,如果團隊臨時發生變化,比如說用房數量增加或減少,房間類型的轉換和加床,以及Minibar的保留還是撤離等,就需要總檯在第一時間將客人的需求及時通知客房,以便客房能夠安排足夠的人手,有足夠的時間應付團隊的接待。在這個過程當中,前廳作為關鍵的信息傳輸端,要注意保證客人信息的準確性和有效性,要有專人負責及時傳遞信息,這樣可以避免誤導客房反覆的“瞎忙和”,做無用功。

一些特殊的房間,如VIP房、長包房或者婚房等,客人一般會要求將房間裡的設施進行重新佈置,或者增加一些擺設和物品等。從酒店的長遠利益出發,總檯記錄清楚之後要協調好相關部門儘量滿足客人的需求。比如說長包房很可能要加床或者小冰櫃,婚房需要換上客人自己喜歡的床單或被套等,這些都要和客房提前溝通,以免客人上門之後引起不滿。

緊急用房

這裡的緊急用房一般發生在客人(特別是預定客人)很早就來到酒店要求住宿,而恰巧酒店前一天生意較好,當時沒有指定的可住房(或者只有剛退的髒房),總檯暫時“無房”可住的情況下。

很多情況下,總檯都會催促客房趕緊安排人手打掃,有時語氣太急就口無遮攔,變成命令式。雖然客房大多情況下會“忍氣吞聲”,但是抱怨就少不了,比如,客房會說,前臺的員工真是沒用,難道客人要特價房,就不能推薦普通房和商務房了嗎?難道只會一遍一遍的催促我們,就不知道安慰一下客人或者讓客人多等待一下嗎?到時房間打掃不乾淨又會怪罪到我們部門身上!其實,客房服務員的抱怨無可厚非,因為一遍遍的催促,他們不得不停止手中的工作,而必須在5到10分鐘左右打掃好一個房間,又要保證質量,是何心情可想而知。

這個問題的解決關鍵在前廳的接待員。客人有預定,來的早,比如早上7點就到了,恰巧客人需要的房型暫時沒有,或者說是髒房沒有來得及打掃,無論哪一種情況,前廳都要先做好解釋工作,穩住客人,並循循善誘,可以誘導客人住別的房型,而不是被客人牽著鼻子走。萬一碰到難纏的客人,前廳員工也應該用商量和請求的語氣和客房服務員聯繫,請求緊急用房,如果做到了雙方互相體諒,互相協作,就少了爭端。

走客查房

同上一種情況不同,走客查房中出現的問題是否能夠解決關鍵在客房部。

舉一個例子,某酒店3205的王先生到酒店總檯辦理退房,總檯服務員報完查房,過了6、7分鐘,對講機叫道:總檯,總檯,3205少了一條浴巾!客人一聽,忙說,浴巾在房間洗手間的馬桶旁邊啊!總檯如實傳達後,客房一查,果然是在。正在總檯打印賬單的時候,對講機又大聲響起,總檯總檯,3205的浴巾上有血漬,需要賠償80元。總檯服務員一聽,臉色立馬變的很難看……

這個案例中,客房查房操作中起碼犯了四個明顯的失誤。這四個失誤都可能會讓前臺和客房結下“樑子”。

第一,查房時間太長,一般查房需要3分鐘足夠。查房花費的是總檯給客人結賬的時間,總檯服務員很有可能會當場遭到客人的質疑甚至投訴。

第二,查房不認真,不夠專業。房間裡的客用品或布草沒有仔細查找就把錯誤結果立馬報到總檯,總檯很可能被客人責怪,再背一次黑鍋。

第三,浴巾找到後沒有第一時間發現汙漬,總檯結賬都快要結束了,再報到總檯,再次暴露查房過程沒有章法,馬虎大意。而總檯立刻面臨的是討要賠償費的無奈以及再次結賬的重複勞動。

第四,查房過程中發現問題,客房應該用電話通知總檯,而不可以使用對講機,用對講機無異於當面指責客人,容易造成總檯客人的尷尬,客人隱私暴露產生的怨氣可能會轉移到前臺身上。

開門服務和叫醒服務

開門服務,留言服務和叫醒服務都是需要前廳和客房聯合完成的服務項目。

首先,開門服務。當客人拿著總檯開具的《開門單》到達樓層之後,經常出現遲遲沒有客房服務員幫其開門的情況,這個問題在於兩個方面,要麼是總檯根本就忘了通知客房幫客人開門,要麼是客房收到信息後沒有及時趕到,無論是哪種情況下,客人一旦等的不耐煩,都會再次返回到總檯投訴。

如果客人到了樓層上發現身上沒有鑰匙,直接找到一個房務人員就要求幫其開門,客房部的操作應該是委婉的請求客人先到總檯核對身份。如果客人堅持不肯下樓,客房服務員應該選擇用樓層電話和總檯聯繫,並讓總檯在電話裡和客人核對身份信息,核對完成才可開門。

叫醒服務。如果當總檯撥打客人的叫醒電話時出現無人接聽的情況,那麼,總檯就必須求助客房人員進行跟蹤。一般情況下,客房服務員到達指定房間後,要先按門鈴,再敲門,如果還是無人回應,就應該叫上安保,一同開門,如果發現客人未醒,必須上前叫醒。如果房內無人,要將情況及時反饋給總檯。

客人租借小物品和遺留物品查詢

客人需要借用電吹風、充電器、電蚊香或者更多的衣架時,一般電話直接打到總檯,總檯要記清楚對方的房號、借用物品的數量和名稱,然後再通知客房派送,客房派送物品之後,要記住將《借用物品單》的一聯交至總檯,以便總檯在電腦系統裡做好記錄。總檯在客人退房的時候要及時提醒客房查找相關物品,這樣才能避免借用物品的丟失。

客人退房後,客房在整理房間時,發現了住客的現金、首飾、電腦或者鑰匙,最基本的是要做到妥善保管,等待客人領取。但是,最好的做法應該是將客人遺留物品的情況,包括房號、姓名、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及時反饋到總檯,讓總檯儘量去主動聯繫客人。萬一聯繫不到客人,總檯也應該在當天的交接本上做好相關記錄(交接記錄上最好有客房當事人員的簽字確認),到時客人來酒店找尋丟失的物品,總檯服務員只需要查詢一下客人的住店信息,找到當天的交接本記錄,之後就可以先幫客人做身份和物品的確認了。這樣一來,總檯的“身份確認”+客房的“妥善保管”,就可以把這項酒店的附加服務做到遊刃有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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