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首發」後知後覺·辛辣點評系列之一:《心理罪》

國慶假期,閒來無事便想在視頻網站上找一部罪案類型片看看,選來選去,挑中了這部《心理罪》。之所以挑中,主要原因有兩點:第一是大眾對此劇的評價還不錯,第二是劇名有了些美劇的味道。斷斷續續地用了三四天,把23集網劇看完了。

看完了之後,忍耐不住心癢手癢,就想把自己對此劇的一些看法寫下來,於是就有了本文,也進而有了《後知後覺·辛辣點評》系列。最初的想法,是把近段時間內比較熱門的罪案、刑偵劇刷一刷,然後從一個曾經的“警務工作者”的角度出發,給這些劇“挑挑刺”。

好了,閒話到此為止,開始對《心理罪》的點評。

第一部分,整體印象

從整體來說,《心理罪》算得上是一部合格線以上的改編網劇。在整部劇中,用了大量的“兩兩結合”的手法:比如倒序與正序相結合的敘事手法、方木和邰偉的“雙核”主角、刑偵與情感的雙重戲份、罪案偵破與人物內心鬥爭的雙主線等等。單獨拿出其中一條來看,在其它影視劇中並不少見,但是如此多的集中體現還是第一次看到。這說明編劇、導演對本劇有著獨到的理解和處理方法,我覺得這是值得誇讚的地方,也是本劇最出彩的地方。

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本劇最讓人跳戲的地方也在於案件偵破過程中穿插了大量的感情戲、內心戲。23集的劇情,一共講了四個案件:建築工人連環強姦殺人案、吸血鬼連環殺人案、吳涵連環殺人案、孫普連環殺人案。這四個案件中,第一個和第二個案件更類似於主要角色的“背景介紹”,並沒有太多地去展現案件的難度和雙男主的破案過程。從第7集開始進入吳涵連環殺人案後,劇情便開始“拖拉”起來,感情戲與刑偵戲平分秋色,讓人不由自主地在“青春戲”和“刑偵戲”之間跳來跳去,有時候是真的要“快進一下”。

還有一點是最讓我無法接受的。在最開始看到“心理罪”這三個字的時候,我是有一點小期待的。因為我認為這代表了編劇和導演開始把罪案劇推向了一個新的深度,不再只關注於犯罪的手法與刑偵的過程,更注重於整個過程中罪犯與警察之間的心理變化與心理博弈。然而,劇中直接把“心理罪”當成了一種罪名,就和“搶劫罪”“綁架罪”一樣,什麼時候刑法中多了這樣一個罪名?依我看來,編劇或者導演的本意,是想把“心理罪”解釋為“因為心理因素導致的犯罪”。但是當劇中人物一本正經地說“他犯下了嚴重的心理罪”的時候,真的是像吃個了蟲子那麼難受。個人認為,本劇的劇名改為《心理·罪》更為恰當。

第二部分,角色塑造

本劇的主要角色有方木、邰偉、邢局、喬教授、陳希以及各個罪案的兇手等人。

方木的扮演者陳若軒,是一名94年出生的新生代演員,在第一次參演網絡劇、第一次擔任男主的情況下,能有這樣的表現實在是可圈可點。最令人驚豔的是,在方木直面自己的“心魔”時,陳若軒分飾兩角,能夠把“心魔”也就是人的黑暗面的邪魅展現得十分到位,確實加分不少。同時,陳若軒在塑造方木的時候,表現出來的人物的張力不夠,並沒有把不同時期的方木的特性完全展示出來,比如方木初登場時的意氣風發、吳涵連環殺人案中的掙扎與無力、孫普連環殺人案中的覺醒與成長等等。總的來說,陳若軒的在劇中的表現還是在水準線以上的,特別是相對於“流量小生”來說,有進軍實力派的潛力。

邰偉的扮演者是王瀧正,話劇演員出身的他表演功底十分紮實,對於人物的把握也十分到位,無可置疑的實力派。初期邰偉對方木的不屑一顧、中期與林昆臥底的生死博弈、後期的自我放縱,這些風格明顯的轉變在劇中展現得淋漓盡致。印象最深的,是邰偉在林昆生日那天到大街上買醉,然後唱鄭智化的《你的生日》,歌曲開始時感情的有所收斂到邢局來電時的瘋狂宣洩,不得不評上一個“自然、到位”!

在主角之外,尚有大把配角值得說一說。如周軍,角色的身上的“痞性”與“義氣”徹底地成為了一種氣質,在他嘴裡說出來“老大的需求再也不是你們的追求了唄”,絲毫不會令人反感,這是一個演到了骨子的角色。如祝老四,胖乎乎的身材、眯縫的小眼睛,再加上他的中分頭和輕聲輕調的聲音,懦弱的性格就成了人物天生帶來的東西。如孫普,人前的和藹可親、無人教室中的狂妄自負、被揭穿後的人性扭曲,反差之大卻拿捏得恰如其分。老實地說,如果把我放到劇中,看到孫普在我面前打那一套“降龍十八掌”,我也不會懷疑到他的身上。

第三部分,臺詞、道具

故事的背景是真實的年代和虛構的城市,劇中的臺詞與道具也基本符合當時的社會背景,可見這是用了心的。

人物的臺詞,最讓人詬病的就是太多的煽情。誠然,本劇想表現人物的內心是需要一定的煽情,但是劇中煽情的橋段太多太長了,男主在煽情,女主在煽情,還有一大幫配角也在煽情,差點以為自己是在看瓊瑤劇。除此之外,還有一些細節沒有做到位,比如劇中出現了“法學系二年級研究生”的說法,還有98年方木在借書時說的“都21世紀了”等。

劇中的道具是用了心的,基本沒有跳戲的。其中當然也有一些不到位的地方,可是考慮到實際的情況,這點小毛病還是可以原諒的。這樣的地方有兩個。第一是98年的移動電話,劇中邰偉在98年使用的移動電話應該是劇組能找到的最古老的了,而在實際中,中國移動公司是1998年成立的,那個時候的移動電話就是所謂的“大哥大”,這個應該屬於冷知識了,而且劇組也確實表現出了一定的年代感。第二個是網吧,98年的電腦怎麼可能是液晶屏,不過考慮到劇組的現實取景,真的要找那麼一批老古董出來也確實不容易,可以原諒。

第四部分,劇情

劇情這一部分放到最後來寫,是因為要吐槽的地方太多,一個案子一個案子地來。

建築工人連環強姦殺人案

劇情中對本案沒有作太多描述,用了很短的劇情時間來體現“警察的無能”與“方木的高深”。從一個普通警察的角度來看,本案的案發現場都在建築工地的天台,這已經足夠判斷出兇手對“建築工地”十分熟悉,進而鎖定兇手是建築行業的相關從業人員,這是最基本的。而從劇中兇手的表現來看,也不是一個反偵查意識特別強的人,現場應該會遺留不少的物證,從這兩點來說,劇情是有些邏輯不通的。

吸血鬼連環殺人案

本案的偵破也有很多強加的成分。根據法律的規定,所有的精神病(主要指精神分裂症等嚴重性病症)都是要嚴格管理的,以劇中馬凱的情況來看,放他出院基本是人不可能的事情。還記得舊版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嗎?本辦法是如何廢止的,有興趣的人可以瞭解一下。在嚴打期間的98年,一個住院期間“殺狗飲血”的精神病人,怎麼可能那麼容易得就能出院?

而本案兇手的抓獲也充滿了“巧合”的戲份,如果馬凱綁走小女孩沒有被人發現呢?是不是還要再死一個人?與其安排一個小男孩作為目擊者,不如安排警察的大力搜查來得更好一些。

吳涵連環殺人案

這個案子是最讓曾經的“警務人員”無語的案子。因為只要是一隊智商在線、經驗豐富的刑警,本案在佟倩死後基本就可以確定嫌疑人了。

我們以一個普通警察的視角來分析整個案件:

周軍被殺死在男廁所,死亡時間是晚上的十一點到十二點,從中我們可以得知:

第一,任何學生宿舍樓中,廁所的燈都是長亮的。而一般人上廁所,都會習慣性地面對門口,從劇中的案發現場來看,兇手要走到周軍背後而不被周軍發現基本是不可能的,所以周軍應當是看到兇手的。周軍是被兇手勒住脖子後開始掙扎的,這說明兇手進入廁所並沒有引起周軍的警覺,所以兇手必須具有這樣的特徵:兇手必須是男性,兇手必須是本宿舍樓的學生並且大概率是本層的學生。

第二,兇手十分了解周軍“熄燈後上廁所”的習慣,並且知道十一點到十二點之間男廁所大概率沒有其他人,這進一步說明兇手是周軍身邊的人,對其生活習慣和生活環境十分了解。

以上兩點基本排除了校外人員作案的可能性,並且把兇手的範圍鎖定在本宿舍樓內。

第三,兇手使用預備的麻繩,說明兇手是預備作案而不是激情作案。

第四,兇手作案乾淨利落、不留痕跡,說明兇手心理素質比較好,同時有一定的反偵查經驗和手段。

第五,從兇手隔著廁所擋板下手的手段,可以推測出兇手的身高下限(身材太矮胳膊太短夠不到的)。

第六,吳涵與孫梅只能夠互相提供不在場證明,是值得懷疑的地方。

佟倩被人推下樓死亡,死亡時間是晚上十點至凌晨一點。分析現場可知:

第一,現場沒有博鬥痕跡,說明死者與兇手熟識。如果只是普通關係,單身女性在深夜面對他人時總會有一定的戒備心的。

第二,兇手選擇的作案時間是在宿舍鎖門後,這說明兇手能夠以正當理由離開宿舍樓或者不在宿舍樓內住宿。

因為兩起案件在短時間內發生,大可能是兇手連續作案,假設存在併案的可能性,將上述分析進行綜合,吳涵就會進入警方的視線:

吳涵與周軍熟識,充分了解周軍的生活習慣,所以他進入廁所不會引起周軍警惕。同時,吳涵是法學系學生,具有反偵查的意識和手段,他的身高、臂長也滿足作案條件,吳涵的不在場證明只能由孫梅提供,吳涵也具有離開宿舍樓而不被同宿舍同學注意的條件。而吳涵向警方提供的“綠色”通道,在前面的分析下更有了一些畫蛇添足的味道。

至於賈飛飛、宋博死亡案,劇中並沒有透露太多的情況,不再分析。

如果上述內容不能說明情況的話,按照劇中的“邏輯”來看,也有不少失誤的地方。

死亡借書卡的出現,絕對是本案的重要突破口,只是方木並沒有正確地向警隊說明。

第一,死亡借書卡的重要性。藤師大的圖書館藏書一定不少,而作為基地班必考科目的輔導用書也應該不止一本,在這樣的情況下,死亡借書卡上的名單與死者名單如此一致就不可能再是巧合了。如果方木方這樣向警隊解釋,我認為警隊會接受的。

第二,死亡借書卡的關鍵性。按照方木最初的邏輯,兇手是“仇視基地班”並且以死亡借書卡為名單而行兇,那麼兇手應該是從死亡借書卡上排名第一的尚在學校裡的人作為行兇目標。劇中方木也曾經想到“為什麼死的都是吳涵之後的人”,既然想到了,為什麼沒有進一步深追呢?

此外,整個案件中不合理的地方還有一些。比如,周軍並不是本地人,然而他被殺之後卻被安葬在了當地的陵園裡,這是不符合常理的。再比如,弄一個鋒利的斷頭臺的難度遠遠高於弄一個更容易掉落的假人頭,如果我是道具,我會在假人頭與底座之間弄一個容易被打破的平衡,只要上面的斷頭臺掉下來打破平衡就行了。

孫普連環殺人案

在本案中,最典型的邏輯錯誤有四個。

第一個是海洛因注射致死案中,警方居然完全沒有將毒品來源作為調查方向!!使用毒品致人死亡,還是用的毒品之王的海洛因,警方怎麼可能不把毒品來源作為調查方向?

第二個是將嫌疑人鎖定為喬教授等三人。從兇手是模仿著名殺人狂推斷出兇手對這些案件十分熟悉這是正確的,但是將嫌疑人鎖定為喬教授等人就說不過去了。因為這些兇殺案的資料在藤師大的圖書館都是可以查到的,所以兇手是沒有必要對兇殺案熟記於心的,完全可以通過查閱資料來得知其中的細節。這樣就會擴大凶手的範圍,也會將圖書管理員孫普納入視線。

第三是方木在看到孟凡哲留下的圖形時,居然沒有想到會是地形圖。我在看到孟凡哲留下的圖形時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他畫的會不會是藤師大的道路通行圖。方木想不到這一點是不應該的。

第四是警方輕易地相信了孫普的栽贓手段。孫普留下的栽贓手段實在是太明顯,如果真的是方木做的,方木怎麼可能會犯“在兇器上留下自己的指紋”“把圖書館鑰匙放在自己床鋪底下”這樣的低級錯誤?

第五部分,其它

因為我刷劇的時間太晚,已經無法看到完整版,傳說中的第24集是無緣得見了。不過關於陳希是否死亡這個問題,我認為98年後的陳希的確是方木的幻覺。

理由主要有:

第一,98年以後,沒有人知道方木有陳希這個女朋友;

第二,看到陳希的人,都是在98年以前就認識方木與陳希的人;

第三,陳希留給方木的告別信是用盲文寫的;

第四,劇中並沒有明確表示陳希已經回國;

第五,相比與陳希未死,陳希已死更能說明方木為何沉淪;

第六,98年後陳希未在方木以外的任何人面前出現。

我想,這些應該足夠說明陳希已死了。

最後的最後,我想要說的是:

我們在看書、追劇的過程中,思路會不由自主地受到故事情節的控制,而當你跳出作者圈定的邏輯,很有可能你就會發現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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