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至29日,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二十四次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詹積富,副主任廖小華、肖長根、張知通、劉萬年、餘建地、王立文,秘書長蔡金明及常委會其他組成人員出席會議。市政府副市長張文珍、王錫章,市監察委員會負責同志,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姚麗青,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瑜,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機關副處級以上幹部以及市直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列席會議。劉萬年主持會議。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三明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三明市城市揚塵汙染防治條例(草案修改二稿)》《三明市公共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修改稿)》《三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落實河湖長制保護河道水生態的決定(草案)》,市人民政府關於婦女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關於河道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
▶聽取了市人民政府關於2019年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書面);
▶表決通過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三明市城市揚塵汙染防治條例》《三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落實河湖長制保護河道水生態的決定》。
會議審議並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事項。
因工作需要,免去:
江長虹的三明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職務。
因工作需要,決定免去:
陳興的三明市教育局局長職務。
因任職年齡、崗位調整等原因,免去:
吳朝生的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吳小瓊的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何善堅的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與家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董克雲的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張文弟的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吳江華的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謝學斌的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生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劉月娥的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郭婕的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與家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周春平的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職務,
樂綵鳳的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羅永鋼的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命:
林堅為三明市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主任,
江長虹為三明市人大常委會環境與城鄉建設工作委員會主任。
決定任命:
塗林瑢為三明市教育局局長,
劉遠隆為三明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局長。
任命:
張連財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郭婕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生態審判庭庭長,
張志歷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庭庭長,
牟旭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少年與家事審判庭庭長,
吳春迎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金融與破產審判庭庭長,
周春平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二庭長,
劉湧泉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鄭景上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林瑋瑋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葉景遠 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鄧群生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
吳良盛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
張天明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
張志明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審判員,
黃濤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與家事審判庭副庭長,
張嶽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王有章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
寧金德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
檀飛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審判員,
廖正幣為三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陳晨為三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詹積富為被任命人員頒發了任命書。
在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第二十四會議上的被任命人員進行憲法宣誓。
來源:三明市人大代表在身邊、三明市融媒體中心
記者:劉莉婷 黃麗莉
新媒體編輯:徐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