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成植物人法院會判決離婚嗎

妻子成植物人法院會判決離婚嗎


妻子因為車禍或是疾病等等而成了植物人,當妻子成為了植物人之後,也就是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也不能成為限制婚姻自由的法定條件。那至於法院此種情況下會不會判決離婚,核心點還是要依法審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那麼妻子成植物人法院會判決離婚嗎?


接下來 張華律師 就來為大家解答。


  一、妻子成植物人法院會判決離婚嗎

  從法律上講,婚姻自由,感情不和提出離婚,這是行使自己的婚姻自由權,對方成為植物人,也就是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也不能成為限制婚姻自由的法定條件。

  那至於法院此種情況下會不會判決離婚,核心點還是要依法審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另一方一而再,再而三的起訴離婚,這種行為本行就證明夫妻感情確實已經沒有和好可能了,如果繼續下去,男方在實際生活中不履行對妻子的照顧義務,反而會損害到妻子的利益,這也是很危險的。所以,法院雖然不會輕易判決離婚,但法院無權以妻子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而一直判決不準離婚。當然,在財產分割上,調解不成的情況下,法院會照顧沒有生活能力的一方,多妻子多分得一些夫妻共同財產的,或者會要求男方給予適當的經濟幫助。

  判決離婚後,妻子一方確定新的監護人,男方開始自己新的生活,或許這也是一種更現實、務實和人性化的處理方式。

妻子成植物人法院會判決離婚嗎

  二、妻子變成植物人可以要求離婚嗎

  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的主要依據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最高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的,且難以治癒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所以,如果妻子變成植物人,無法再表達任何感情,在一起共同生活已難以相互履行夫妻義務,夫妻關係名存實亡。也就是說,你們婚姻的自然基礎已不復存在,夫妻感情已經破裂。

  因此,你一旦提出離婚請求,法院會依法判決准予離婚的。當然,法院在判決准予離婚的同時,很可能判決你對妻子承擔一定的繼續扶養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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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華律師小結:

綜上所述呢,我們可以瞭解到從法律上講,婚姻自由,感情不和提出離婚,這是行使自己的婚姻自由權,對方成為植物人,也就是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也不能成為限制婚姻自由的法定條件。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諮詢文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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