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廊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於階段性降低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用水價格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加快服務業發展的工作方案》(冀政辦字[2020]31號),促進相關行業復工復產,現將階段性降低我市市區(含廣陽區、安次區、廊坊開發區,下同)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用水價格政策公告如下:

一、降價範圍。市區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用水。

二、降價措施。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按現行其他用水到戶水費供水價格的95%執行,到戶水費中包括的水資源稅、汙水處理費標準不變。

三、工作要求。(一)各供水企業、物業管理單位等轉供水單位要嚴格執行降價政策,並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二)供水企業對物業管理單位等轉供水單位收取的降價範圍水量供水價格予以對應降低。(三)各供水企業、物業管理單位等轉供水單位落實好國家和省“欠費不停供”政策。

廊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廊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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