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吐痰罰款小史:從2毛到200元

新京報訊(記者 李玉坤)4月23日,《關於修改〈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的決定(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根據決定草案,北京擬將隨地吐痰、便溺,亂丟廢棄物,亂倒汙水、垃圾,焚燒樹葉、垃圾等行為的罰款額度由20元以上50元以下,提高到50元、情節嚴重的200元。

新京報記者梳理發現,隨著社會文明進步,公眾對隨地吐痰行為容忍度越來越低,監督處罰也越來越嚴格。

吐一口痰罰多少?最早2毛

早在2003年,上海就對隨地吐痰的處罰從50元提高到200元。

據新民晚報當時報道,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謝天放介紹了上海對於隨地吐痰的處罰。他說,上海1984年第一次將禁止隨地吐痰列入政府規章時,規定的罰款是0.20元。到了1988年甲肝大流行時,人們對預防傳染病的認識大大提高,禁止隨地吐痰的規定也從政府規章升格為地方性法規的規定,處罰額度一下子提高50倍,從0.20元上升為10元。

1993年,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提出對“隨地吐痰、便溺,亂扔瓜果皮核、菸頭、紙屑、食品包裝等廢棄物的”,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採取補救措施外,並處以警告或者罰款,但並未寫明罰款金額。

2002年,《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通過,此前的《北京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失效。新條例規定,隨地吐痰、便溺,可處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在2006年和2016年做過兩次修正,但是,對於隨地吐痰的處罰額度一直沒有變。

2006年2月,北京曾發起“迎奧運、講文明、樹新風”活動,當時的首都文明辦主任張慧光介紹,北京對隨地吐痰一直處罰20元到50元,但由於一些市民沒帶夠錢、執法隊伍不健全,這些規定沒有很好實施。“要處罰時,如果市民交不起罰款,也要把吐的痰和周圍的痰跡清理乾淨。”

隨地吐痰誰來罰?城管

《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在2006年第一次修正後,曾做了詳細解讀。

其中提到,為了保持市容環境衛生,人們在公共場所禁止隨地吐痰、便溺;禁止亂丟瓜果皮核、菸頭、紙屑、口香糖、塑料袋、包裝物等廢棄物;禁止亂倒汙水、垃圾,焚燒樹葉、垃圾;禁止其他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如果違反上述規定的,則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在各地,隨地吐痰也都是由城管執法部門作為執法主體進行處罰。

2007年5月1日頒佈的《濟南市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隨地吐痰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實施處罰。

2003年“非典”期間,當時的廣州市副市長李卓彬要求全市2000多名城管隊員全部上街,執行市政府《關於從重處罰在公共場所隨地吐痰及丟棄廢棄物等行為的通告》的有關規定,對在公共場所不文明行為嚴格執法,從重處罰。

城管罰得過來嗎?北京曾有百萬勸導隊員

隨地吐痰長期屢禁不止,曾有數據統計過北京的吐痰人數。

2008年,中國人民大學曾發佈北京奧運會期間“市民公共行為文明指數”及市民公共場所文明行為觀測數據,當時選取了12000名北京居民和1200名在北京居住2年以上外籍人士,對北京市360個公共場所40多萬行人、39萬輛機動車進行了累計3000個小時的觀測,數據顯示,2005年,每100個人有8.4人經常吐痰,而2008年只有0.5個。

在奧運之前,北京大力推動“迎奧運、講文明、樹新風”活動,2007年,北京將10萬多個供人們文明吐痰的“文明袋”免費發放在北京站、王府井大街等公共場所,引導市民和來京遊客文明吐痰,共同為2008年奧運會營造良好的環境。

對於隨地吐痰等行為,城管執法存在難點,只能抓現行,並且人員也不能夠覆蓋城市的各個角落。

首都文明辦在2008年介紹了北苑街道的做法,當年年初開始,北苑街道辦在轄區居民中公開招募“道德警察”,糾正隨地吐痰、亂扔菸頭等20多種不文明行為。“道德警察”只教育不罰款,上崗時佩戴紅袖標。社區居委會還建立不文明行為曝光臺,鼓勵大家把檢查監督時發現的不文明事件、現象,拿起紙筆記下來,拿起相機、DV機錄下來,刊錄在曝光臺上。

2011年,北京市社工委、首都綜治辦等六部門,整合66.5萬“紅袖標”首都治安志願者和50餘萬社區專業志願者,在全市2633個社區開展市民勸導活動,並以這110多萬志願服務隊伍為基礎,在各社區組建並充實“市民勸導隊”,勸導佔道經營、隨地吐痰等不文明行為。

新京報記者 李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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