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九臺區事業單位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3號公告(80人)

2020年長春市九臺區事業單位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3號公告(80人)

  為滿足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7號)、《關於積極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聯〔2020〕13號)、《關於印發的通知》(長辦發〔2015〕9號)以及《關於進一步擴大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權限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8〕26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長春市九臺區事業單位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32家事業單位,計劃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80名。招聘範圍為2020年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畢業且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統招普通高校畢業生〔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20年長春市九臺區事業單位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2020年3號)》(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週歲以上、35週歲及以下(1984年10月26日至2002年10月26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且受到縣級黨委政府及以上層次表彰或市(州)級及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獎勵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週歲以下。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10月26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6、依據《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規定,2020年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畢業且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統招普通高校畢業生〔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按規定落實疫情防控期間“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聘用一年內仍未取得相應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崗位條件

  1、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等相關條件,詳見附件1。

  2、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分別參照大專、本科學歷,可報考符合對應學歷、專業等各項招聘條件的相應崗位。

  3、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設定,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審核、解釋。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徵得定向、委培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報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並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在讀的非2020年畢業生(2021年1月1日後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20年畢業生。同時,統招在讀的非2020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以及2018年和2019年畢業且在擇業期內已落實工作單位的統招普通高校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迴避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係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執行。

  三、招聘程序

  (一)發佈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官方網站上統一發布: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

  (http://ccrs.changchun.gov.cn/)

  長春市九臺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

  (http://www.jiutai.gov.cn/)

  (二)報名

  本次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設開考比例,採取現場報名。本公告(2020年3號)與《2020年長春市九臺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20年2號)》分時段報名,兩個招聘公告,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招聘崗位。具體報名時間安排詳見《2020年長春市九臺區事業單位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報名時間安排表》(附件2)。報名時請考生在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長春市九臺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下載《2020年長春市九臺區事業單位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報名表》(附件3,手寫打印均可),填好後交報名處,與其它證件一併審核。

  考生現場報名、筆試考試前,都要仔細閱讀《2020年長春市九臺區事業單位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報名(筆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附件4)。報名當天需要出示吉事辦吉祥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提交《2020年長春市九臺區事業單位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報名(筆試)行程軌跡、體溫監測記錄單》(附件5),體溫超過37.3℃的考生不得到現場參加報名,可委託他人代理報名。考生要嚴格遵守告知書各項要求及疫情防控相關規定。

  報名時間: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00至下午4:00)。

  報名地點:長春市九臺區政務服務中心北側會議中心(長通路與福臨大街交匯處)。

  報名材料:報名表、考生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2020年應屆畢業生、2018及2019畢業生按照2020年3號公告資格條件要求,報名時如果沒有取得教師資格證可不提供。聘用一年內仍未取得相應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中,2020年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出具定向、委培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以上報名材料均提供原件。委託報名的考生報名材料同上(含報名考生身份證)。

  (三)報名要求

  1、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招聘崗位,本人所學專業、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等要與本公告中(2020年3號)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一致;

  2、考生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書上的準確名稱完全一致;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對使用第一代身份證報名或考試的視為無效;

  4、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編造虛假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5、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繫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在報名後加入下列QQ群號中的任意一個群,方便考生接收考試相關信息。

  2020年九臺區高校專項招聘群1:774697400

  2020年九臺區高校專項招聘群2:879327214

  2020年九臺區高校專項招聘群3:853217447

  2020年九臺區高校專項招聘群4:856314917

  2020年九臺區高校專項招聘群5:873605532

  (四)《准考證》發放

  《准考證》採取現場發放,具體發放時間地點請關注QQ群中的通知。

  四、招聘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採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工作由長春市九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1、筆試內容及科目:《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一張卷,公共知識佔30%,專業知識佔70%。

  2、筆試時間及地點:以《准考證》為準。

  3、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4、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在長春市九臺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查詢,對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信息需要諮詢時,請直接撥打公告中聯繫電話。

  5、政策加分: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徵兵工作的意見》(吉政發〔2016〕25號)、《關於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吉退役軍人發〔2019〕30號)規定,凡在我省參軍入伍並服役期滿、退出現役,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享受筆試初始成績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加5分,榮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餘立功次數不累計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報名時提交本人身份證、報名表、戶口簿、入伍通知書、退伍證、立功受獎證書、畢業證、學位證、學歷驗證報告原件及複印件,逾期未送達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此加分政策。九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區徵兵辦、區退役軍人事務局等相關部門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進行聯合審驗,對聯合審驗合格的考生,在長春市九臺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在QQ群內另行通知,歡迎廣大考生監督。

  6、其他事項: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面試

  面試工作由長春市九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1、時間及地點:在2020年九臺高校專項招聘QQ群內通知。

  2、面試人選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的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1:3比例內成績相同的,或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報考體育、音樂、舞蹈、播音主持、美術、信息技術、機械數控、學前教育崗位的考生進行專業能力測試(測試內容及時間在QQ群內另行通知),專業能力測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佔面試總成績的5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在長春市九臺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http://www.jiutai.gov.cn/)進行公佈。

  (三)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考生總成績=《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擬聘人選確定

  擬聘人選在考生總成績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的1:1比例確定。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相同情況下,對國家、省和我市有關優先聘用條件的要優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服役期滿並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且受到縣級黨委政府及以上層次表彰或市(州)級及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獎勵的人員優先確定為擬聘人選);對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面試成績相同的筆試專業知識高者優先。對放棄的崗位,從報考本崗位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過程始終。資格審查分為報名初審和聘用複審。聘用複審的具體時間、地點在QQ群內通知。參加聘用複審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准考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和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的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必要時主管部門可以調閱考生人事檔案。對於招聘崗位要求“統招”學歷的,其“統招”的範圍是: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或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2020年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規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其中,專業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發布的《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試行)(2020年4月整理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20年4月整理)》《普通高等學校自設二級學科名單(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學校自設交叉學科名單(截至2019月5月31日)》《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系統及科研院所自設二級學科名單(截至2019月5月31日)》《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系統及科研院所自設交叉學科名單(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目錄審核,目錄未涵蓋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聘用複審或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六)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由長春市九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負責。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並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體檢合格的,對擬聘用人員遵紀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並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有一項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並在同一招聘崗位總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察。考生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長春市九臺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http://www.jiutai.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由人社部門和招聘主管部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反映有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期內或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是否遞補,如需遞補的崗位,從同一招聘崗位總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無人可遞補的崗位按總成績實行崗位調劑,即在同一學段(高中、初中、小學、學前教育)、同一專業崗位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並綜合考生意願依次實行崗位調劑。

  2020年畢業生報考人員,審批聘用時均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2021年1月1日以後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辦理聘用手續(其中畢業證、學位證有一個日期為2020年的,可視為2020年畢業生)。

  被聘用人員一律簽訂聘用合同,並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併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政策諮詢:長春市九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人員管理科;諮詢電話:0431—82338140。

  長春市九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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