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河南省委省政府最新通知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河南省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併發出通知,

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河南省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全文如下。

為加快推進河南省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能力和水平,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快整合優化各類法律服務資源,建成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法律服務網絡。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到2035年,基本形成與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目標相適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二、主要任務

(一)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

1、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建設。根據司法業務用房建設標準,依託法律援助組織、司法所等現有資源,推進全省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建設。整合法治宣傳、律師、公證、司法鑑定、法律援助、仲裁、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資源進駐實體平臺,因地制宜打造地方特色品牌。

2、加強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平臺建設。推進“12348”熱線平臺省級統籌,建立一體化呼叫中心繫統提升服務能力,做好與“12345”政務服務熱線平臺對接融合。

3、加強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平臺建設。加快河南法律服務網站、微信公眾號、移動客戶端一體化建設。優化網上諮詢、網上申請、網上辦事等服務功能,

加強司法行政機關與法院、檢察院、公安、民政等單位的溝通協調,實現信息數據共享應用。

4、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平臺融合發展。以信息化建設為統領,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能力和水平。推進“互聯網+公共法律服務”,實現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司法鑑定等相關事項“一網通辦”。推進律師執業保障與監管、電子公證、社會矛盾糾紛排查預警和法律援助智能保障等智慧應用平臺建設。

(二)推進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衡發展

5、加強基層法治宣傳陣地建設。提升法治文化公園、廣場、街區、長廊建設水平,實現每個村(社區)有1個以上法治文化陣地。提升“河南黃河法治文化帶”建設水平,培育一批省級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藉助互聯網平臺開發群眾喜聞樂見的普法新產品,推進“智慧普法”平臺、普法網站等深度融合。

6、加強調解工作。依託縣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成立人民調解中心,下設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機制,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在全省基層人民法院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開展訴前調解工作。推進人民調解參與化解信訪矛盾工作。開展律師調解試點工作。

7、提升基層公共法律服務能力水平。統籌城市、鄉村法律服務資源分佈,逐步解決農村地區公共法律服務資源不足問題。加強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建設,發揮司法所統籌矛盾糾紛化解、法治宣傳、基層法律服務、法律諮詢等職能。推進村(居)法律顧問全面、有效覆蓋,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打造標準化村(居)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加強與村(格)警務室的有效對接。

8、實施法律服務扶貧項目。引導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充足地方的法律服務機構及法律服務工作者到公共法律服務資源欠缺地方開展志願服務工作。

開展法律服務下鄉活動,舉辦法律諮詢和法治講座,贈送簡明法律讀本。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申請法律援助免於經濟狀況審查。

9、保障低收入群體、老年人、殘疾人的公共法律服務權益。完善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使法律援助對象覆蓋至低收入群體。建立公共法律服務綠色通道,對老年人、殘疾人業務優先受理,對行動不便的群眾實行預約服務或上門服務。敬老月期間,對老年人辦理公證、律師代理老年人案件相應減收費用。減收低收入群體和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司法鑑定費用。

10、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圍繞實現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目標,強化勞動監察執法和權益保障,暢通農民工欠薪維權法律援助綠色通道。深入開展律師、法律援助服務農民工專項活動,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和異地協作,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11、做好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及其他優撫對象的法律服務工作。推進軍人軍屬法律援助全覆蓋工作。

為退役軍人提供多途徑、多形式諮詢服務,根據需要設立專門性調解組織,加強退役軍人法律援助工作。探索為其他優撫對象提供多種形式的個性化便捷法律服務。

12、保障青少年和婦女的公共法律服務權益。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深入開展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活動,配齊配強中小學兼職法治副校長,開展“法治為青春夢想護航”法律服務行動。在全省高校法學專業大學生中開展法律援助志願者服務活動。健全婦女維權工作體系,構築專業高效的社會化婦女維權工作網絡,創新婦女信訪代理模式,建立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協調機制,完善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做好睏難婦女法律援助工作。

(三)拓展公共法律服務領域

13、深化基層法治建設。加強鄉村和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深入開展法治鄉鎮(街道)、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創建活動。

健全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社區公約,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實現自治、法治、德治有機結合。

14、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法律服務。深入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活動,實施“黃河奔流上市培育工程”,推動律師服務重點民營企業上市發展。健全企業法律顧問、公司律師制度,加強法律風險評估防範。培育環境損害司法鑑定機構。打造1-2個涉外律師事務所,加快培養涉外律師領軍人才。積極開展知識產權領域公證服務。

15、積極發揮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作用。完善黨政機關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前聽取法律顧問、公職律師法律意見的工作機制。完善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參與法規規章、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起草論證工作機制,參與重大決策、重大執法決定合法性審查工作機制。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選聘退出機制,著眼科學分類及業務需要優化隊伍組成。

探索建立必要的激勵保障制度,引導支持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積極參與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行政裁決、調解、仲裁等法律事務。

16、為促進司法公正提供法律服務。開展審判階段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深化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完善值班律師參與認罪認罰從寬案件辦理工作機制,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效法律幫助。對不服司法機關生效裁判、決定的申訴,逐步實行律師代理制度。深入推進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

17、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提供法律服務。推進公證參與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事務試點工作,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開展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公證。規範仲裁行業發展秩序,提高仲裁公信力。加強司法鑑定管理與司法辦案工作銜接。嚴格司法鑑定登記管理,實行鑑定人負責制,規範鑑定人出庭作證。

發揮公證、調解、仲裁、行政裁決、信訪等非訴訟方式作用,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四)加大公共法律服務保障力度

18、完善制度機制。制定公共法律服務事項清單,完善公共法律服務標準體系,健全公共法律服務質量評價、監督考核、失信懲戒等機制。健全公共法律服務與訴訟服務、社會服務等領域的工作對接機制,實現公共法律服務資源整合和互聯互通。

19、加強經費保障。將法律援助、村(居)法律顧問、司法所和人民調解等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各項經費。將基本公共法律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統籌利用中央、省級政法紀檢監察轉移支付資金,優先保障基層開展公共法律服務工作,重點向革命老區、貧困地區傾斜。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結合工作需要和省級財力狀況,加大省級資金支持力度。

20、充實基層力量。加強基層公共法律服務機構建設。組織開展省級統一招錄司法所公務員工作。加快發展政府法律顧問隊伍,適應需要發展司法鑑定人隊伍,大力發展縣域律師隊伍。引導律師、公證員、司法鑑定人、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參與公益性法律服務。為每個村(社區)、鄉鎮(街道)、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縣級人民調解中心分別配備1、2、3、5名以上專職人民調解員。

21、加強律師執業權利保障。依法保障辯護律師知情權、申請權、申訴權,以及會見、閱卷、收集證據和發問、質證、辯論等方面的執業權利。依法保障值班律師開展法律幫助工作的會見、閱卷等權利。免收法律援助律師複製卷宗材料費用。

三、組織保障

(五)加強組織領導。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公共法律服務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納入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體系,列入為民辦實事項目。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協商解決相關問題。

(六)加強督導考核。加強對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整體設計和協調推進,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情況納入平安建設考評內容。定期對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進展、成效及保障情況開展督促檢查,督查結果作為對有關黨政領導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

(七)加強行業管理。加強律師協會、公證協會、司法鑑定人協會和人民調解員協會建設,完善行政管理與行業自律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機制。強化政治引領,實現法律服務行業黨的組織、黨的工作全覆蓋。

加強新時代律師行業黨的建設,引領高素質律師隊伍建設。

(八)加強宣傳引導。加大公共法律服務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公共法律服務知曉率、首選率和滿意率,形成全社會支持和參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良好氛圍。對積極參與公共法律服務的機構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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