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一月再次涉毒 “二進宮”領刑十五年

近日,安徽省郎溪縣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嫌販賣毒品罪案件,被告人石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財產十萬元。

石某在2015年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2016年2月6日刑滿釋放。僅一個多月後,2016年3月25日,石某與姬某(另案處理)約定在宣城市某賓館房間內進行毒品交易。交易中石某聽到客房電話響,便迅速逃離,姬某被民警現場抓獲。民警在房間內查獲了甲基苯丙胺粉末198.23克、晶體0.21克、藥丸0.17克,共計198.61克。7月28日,石某被湖北省崇陽公安局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石某某違反國家毒品管理法規,犯販賣毒品罪,數量大,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財產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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