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賭博是一種娛樂方式,也是一個特殊產業。賭博在我國似乎自古就有,但最初的形式還是比較文雅的。賭博,古時也叫作博弈,出自《論語·第十七章·陽貨篇》子曰:“飽食終日,無所用心,難矣哉!不有薄亦者乎,為之猶賢乎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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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的形式在改變,其本質也從智力、謀略的較量變成了運氣的爭奪,從受人認可的娛樂模式演變成了害人不淺的歪門邪道。不少富貴之家因為賭博一朝敗盡家產,又有多少貧苦之家因為賭博而妻離子散。正如《戒賭詩》中所云:“貝者之人不是人,只為今貝起禍根;有朝一日分貝了,到頭成為貝戎人。”多少真實的案例擺在眼前,卻還是不能阻止賭徒們一再踏入賭場。
現在談到賭博,最知名的就是世界四大賭城(大西洋城、拉斯維加斯、蒙特卡洛、澳門)。
在澳門的經濟中,博彩事業是龍頭產業。1847年,澳門政府就通過賭博合法的法令。三年前,澳門博彩的毛利收入為2666.1億澳門元,在博彩事業上的稅收高達998.5億澳門元。
這麼高的收入,讓人不禁生問:“難道賭博的人都輸得血本無歸嗎?”答案是否定的,要維持流水的客源,就一定會有人從中獲益。
澳門被稱為"東方拉斯維加斯",場內裝修富麗堂皇,極盡奢華。它本身是一個高級賭場,更是一個高級酒水消費場所,還包括任何你可以想到的服務。
博彩業的投資再多也會連本帶利賺回來,而這些收入就源於中國內地賭客。有人會認為,在賭場贏了錢是不能帶走的,但事實是,如果你真的有好運,沒有出老千,實打實連贏了一千萬,只要照常交納稅費,就可以帶著錢離開。
最關鍵的點在於,很少有人可以從賭場裡帶出來一千萬,更多的人都是賠了很多個一千萬。
02
賭場有句名言:"久賭必輸"。有人對此並不贊同,認為輸贏概率各佔50%才對,賭上一定的場數之後,輸贏應該打平才對,再怎麼樣也是不輸不贏吧?
其實,在所有的博弈中,包括賭博,都是利用了概率論在盈利,事先設置了賭場的最高收益。這種最佳收益率的設置形式上是公平的,也能吸引大量的賭客。不過,賭客的每一次投注其實是隨機事件,結果輸贏也都是隨機的。
不過,要是賭客的投注次數越靠近上限,量變就會產生質變,賭場的收益率就會更接近預設的最大收益點。這樣一來,久賭必輸就會出現了,最後盈利的只有賭場。也許個別賭客會贏錢,但是對於賭場而言,每天數以萬計的賭客量通過一整年的時間也已經早就達到了引起質變的點。
有人又會有疑問了,既然知道會輸,那為什麼還是有賭客願意一擲千金,在連續賠本的情況下沒有抽手而是賠上全部的身家性命呢?這其實是湊整思想在搞怪,假設在此過程中你贏了998萬,你就會想要湊齊1000萬,而這兩萬就是導致998萬盈利帶不走的阻礙。
03
賭客與賭場是通過疊碼仔產生聯繫的,疊碼仔其實就是中介,負責開發賭客資源、保證賭場源源不斷的賭客,這些人也是最瞭解賭客的人。
疊碼仔們深知"贏只是過程"。賭客的心理異於常人,進入到澳門賭場,環境與氛圍會讓這些人漸漸失去對錢的認知,認為錢不是錢。而疊碼仔的收入就是從賭客輸給賭場的錢中提成。所以,賭客輸得越多,他們的收入就越高。
疊碼仔想讓賭客輸錢是輕而易舉的事情。邀請一位內地的賭客走進賭場,坐上賭桌,由最初的3萬本金,能夠一直連贏50萬,不過,由於心理作用,賭客並不會就此收手,最終量變引起質變,50萬會輸進去,本金也會輸進去。
所以,之所以難以從賭場贏錢,只有更多的賠錢,根本原因不是賭場不允許,而是在每次進入賭場之後,贏了錢還想贏的心態作祟,結果只能是輸得血本無歸,歸根結底就是賭徒心理作祟。
結語
賭客裡沒有永遠的贏家,普通人難以克服賭客的劣根性,"久賭必輸"、”小賭怡情,大賭傷身"是鐵律,莫要將人生寄託在賭博上,也莫要讓賭博毀了自己的幸福。
參考資料:
《論語 · 第十七章 · 陽貨篇》
《戒賭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