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銷分離 保險中介的新地位

世界各國保險公司除直銷外,莫不依靠各類中介主體實現銷售目標,最主要的3類渠道是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及保險營銷員隊伍。中介機構超2500多家,發展非常迅猛,遍地開花結果。

中國第一家保險經代公司是2000年6月16日成立的江泰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1月才產生了首家涉足個人壽險業務的公司明亞保險經紀公司。而專注於高內含價值的長期壽險的專業中介機構——華康保代則在2006年成立。

中國專業中介機構出現的時間較晚,比起兼業、個人代理人渠道晚近10年。但自其誕生之日起,發展迅猛。目前,保險中介機構總數已超過2500家,而且整體行業的成長速度高於保險公司代理人渠道的成長速度。

產銷分離 保險中介的新地位

目前,保險中介機構往往被“詬病”的是,其保費規模佔比極低(如上圖)。據統計,2017年中國壽險總體保費收入達2.6萬億元中,經代渠道僅貢獻約1%的保費收入。與海外成熟市場經代渠道的保費動輒佔到50%以上相比,仍存在著巨大的差距。

由此能否說中國保險經代機構沒有希望呢?以下我們需辯證地從國際保險業發展的規律、政策法規等事件,來看經代渠道的未來地位。

國際經驗:市場越成熟,中介越發達

國際經驗表明,保險業越成熟的國家,其保險中介越發達。如下圖所示,美國的獨立代理人(即經代)渠道產生的保費佔比超過50%,成為第一大的營銷渠道。參照其他國家與地區,情況也差不多,如澳大利業的經代渠道佔比更達93%,英國的佔比是65%,整個歐盟的均值亦在50%左右。

產銷分離 保險中介的新地位

這就是所謂的“產銷分離”,也就是說保險公司更多專注於產品精算、投資及客戶服務上,而把銷售業務“外包”給保險經代公司,實現保險產品生產和銷售的分離。

產銷分離帶來的好處有三點。一、有助於保險公司利用各種的外部渠道和資源,避免了傳統保險營銷模式產生的龐大銷售成本;二、當保險公司專注於產品設計和創新,其經營效率得到提高,降低成本,提高服務水平;三、對消費者而言,可以帶來“貨比三家”的服務,更好地保護了消費者權益。

相比歐美動輒一兩百年的歷史,中國保險業市場化發展的時間也才二三十年,還相當於嬰兒期。社會發展越成熟,社會分工越細化,這一分工合作的規律也會體現在保險業上。隨著國內保險市場走向成熟,競爭日趨激烈,務必使分工走向精細化,保險公司做精做細有優勢的項目,而把銷售“外包”給專業公司,從而做到雙贏乃至多贏。

政策支持:中介機構是市場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從歷屆監管部門的政策看,都是引導保險中介發展的。從2007年保監會出臺的《關於保險中介市場發展的若干意見》起,監管部門不斷頒文鼓勵中介機構發展,如2014年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新國十條),其中就強調了優化保險營銷體制的改革;2015年,保監會發布《關於深化保險中介市場改革的意見》,大力推進“產銷分離”。

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曾撰文寫道,發達的保險中介市場是保險業走向成熟的重要標誌。又好又快地發展保險中介市場有四個“有利於”:1)有利於擴大保險覆蓋面;2)有利於推動保險公司轉換經營機制,促進保險業發展方式的轉變;3)有利於完善保險市場機制,促進保險業創新發展;4)有利於發揮保險在綜合風險管理中的作用,提升保險業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水平。

保監會前主席吳定富更在保險中介大會指出:保險中介是保險市場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險市場化改革的必然結果。在保險市場發達的國家,核保核賠、資產負債管理、資金運用等核心業務環節由保險公司承擔,產品銷售、售後服務主要由保險經紀公司或保險代理公司完成,保險理賠中的查勘、估損及理算則由保險公估公司處理。

產銷分離 保險中介的新地位

總之,保險中介機構介入保險產業分工,越來越多地承擔起保險產品銷售和服務職能,這就為保險公司將經營重心轉移到產品開發、核保核賠以及保險資金運用上來,增強核心競爭力創造了條件。

洞察趨勢,才能把握未來

在中國,保險中介機構的發展,“產銷分離”更有其獨特的基礎。由於我國人力成本的大幅增長,中小保險公司很難維持自己的營銷員隊伍,其業績拓展越來越依賴第三方經代公司;大型險企的管理成本也在激增,於是從經代公司獲客成為一項必要的選擇;同時,更多年輕的消費者正進入保險市場,他們對互聯網天然習慣,往往強調自由選擇,這讓同時代理不同保險公司產品的經代公司更顯示其優勢。

總而言之,目前,中國保險業的產銷分離進程正在加速,不少中小保險公司已經將銷售業務完全外包,隨著它們與保險專業中介的合作日益擴大、保險專業中介的業務規模連續3年實現100%以上的增長……保險中介市場將迎來廣闊發展空間,成為保險業增長的“風口”。

今天的優勢會被明天的趨勢替代。只有洞察趨勢,才能把握未來。在事物還很微小的時候,看到行業的機會。保險經代渠道正處在這樣的時機點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