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員和社區工作者選哪個?

很多同學想進體制工作,因為工作穩定的同時,還能結交人脈積累資源。但在選擇做書記員還是社區工作者時犯了難,雖然同樣對學歷要求的門檻低,卻搞不清兩者的區別,今天小編就帶你瞭解瞭解~


01-考試內容的區別

社區工作人員的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專業科目的測試,均採取紙筆閉卷測試形式;筆試結束後將按照公共科目及專業科目各佔50%的比例計算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書記員一般是由各大法院/檢察院自行組織招錄考試,一般有筆試、技能考試、面試等考試流程,考試範圍為綜合知識和法律知識。


02-工作內容的區別


社區工作者的工作更側重“全面性”,主要職責包括:

1.管理職能

在政府部門的指導下,在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下,組織社區成員進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區衛生、社會保障、文化、計生和治安等。2.服務職能

組織社區成員進行便民服務,致力於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組織志願者隊伍,辦好社區的服務;協助政府落實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介紹就業、開展優撫救濟工作。3.教育職能

組織引導社區成員開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青少年教育和“兩勞”人員教育,開展職業培訓,文化娛樂和體育活動等,增強社區成員的歸屬感和凝聚力。4.監督職能

受社區成員代表大會成員指派,及時將監督意見向上級機關及部門反饋,對社區內的物業管理履行其工作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5.配合協助政府及其派出機構完成有關任務。

書記員工作主要職責就是承擔庭審的記錄工作,並辦理有關審判的輔助性事項。

具體點講:

① 辦理庭前準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

② 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佈法庭紀律;

③ 擔任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和其他記錄工作;

④ 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⑤ 填制、核對、發送訴訟文書,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03-發展前途的區別

社區工作者不屬於事業編也不屬於公務員,工作一般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和社區工作站等社區組織。

書記員按照“三級九檔”的成長路徑,在簽約期內有望成為“高級3檔書記員”。簽約期滿後優先續約,可成長為“高級1檔書記員”。

隨著國家機構改革逐步深化,速度逐漸加快,書記員,從原有的模式逐步轉變為“一審一助一書”的1:1:1模式,即一個審判官配備一名審判官助理一名書記員,減輕壓力。所以從17年開始,全國陸續在進行全省性質的、統招、直籤合同的書記員。

書記員的日常工作中,經常會與法官、法官助理、公安機關、律師做接觸,瞭解案情,接觸的人層次較高,有助於提升個人修養,以及人生格局,對勵志奮發圖強的人來說,書記員的工作,是一段不錯的經歷,以及人脈積累的階段。

總的來說,書記員的晉升路線是非常可觀的。非法學專業的考生如果想在法檢口發展,通過在法檢院獲取到三年的法律工作經驗,是有資格參加司法考試從而當法官或律師的。書記員亦是公考、事業單位的跳板,通過在法檢院的經歷,後續備考代編崗位均有一定優勢。


書記員和社區工作者選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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