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下午,壽光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聯合古城黨委利用無人機對轄區內非法種植罌粟情況進行排查。當排查到古城街道某村時,發現
一院落內種植有少量罌粟。古城派出所隨即派人前去辦理,辦案民警對該院子租戶進行傳喚,嫌疑人劉某某(男,59歲,濟南市商河縣人)到場後,如實供述了自己非法種植罌粟的事實。
經查,該院子是嫌疑人劉某某租住的院落,並在其租住的院落內發現種植的罌粟28棵,罌粟為嫌疑人劉某某種植。
▲嫌疑人劉某某與其種植的罌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對違法嫌疑人劉某某予以行政拘留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