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資治通鑑》①:體制內最重要的是名分


我讀《資治通鑑》①:體制內最重要的是名分

“初命晉大夫魏斯、趙籍、韓虔為諸侯。”

《資治通鑑》為何開篇如此?

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先說說,一個社會最重要的是什麼?

是“秩序”。倘若陷入到失序的狀態,那迎來的就是“率獸食人”的悲慘境地,從這個角度來說“壞的秩序好過沒有秩序。”

圍繞“秩序”二字,產生了不同的統治方式,德先生也好,專制集權也罷,都是提供“秩序”的不同方式。

回到周王朝,維持秩序的三駕馬車便是“禮樂”“宗法”和“分封”。

其中,“禮樂”是社會秩序的核心,“宗法”是家族內部的秩序,而“分封”則是進行統治的方式。

社會秩序:禮樂與名分

“在儒家價值觀中,社會的核心秩序是“禮樂”制。所謂的“禮制”便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級制度,所有的社會成員都能在這個秩序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禮”的具體表現便是“名”,天子叫天子,國君叫國君,大夫叫大夫等等;這些“名”的目的就是為了區分等級。

與“禮制”相互配合的則是“樂制”,不同等級的人聽什麼音樂、穿什麼衣服、坐什麼車、用什麼碗筷等,這些東西統稱為“器”。

換言之,明確的是不同等級所能享受的待遇。不僅在“名”上把社會成員區分開來,而且要在“器”上提升不同等級的區分度。

如果做君王的不像君王,做臣子的不像臣子,做父親的不像父親,做兒子的不像兒子,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那麼就是“禮崩樂壞”。

家族秩序:宗法制

“禮樂”解決的是社會秩序,而社會是由一個個家族所構成,所以要有相配套的制度來解決家族秩序,這邊是“嫡長子繼承製”為核心的“宗法制”。

從縱向上來看,家族權力財富傳承在“嫡長子”;從橫向來看,“嫡長子”一系則為家族的大宗,其餘血脈則為小宗。以血緣關係為核心構建起一個家族內部的秩序。

“禮樂”與“宗法”,一內一外,二者銜接配套、完美閉合,構成了兩千年來華夏家國天下的根本秩序。而所謂的“封邦建國”也好,“郡縣制”也好,都是解決如何實行有效統治的技術性制度;並不影響這一根本性的核心秩序。

統治秩序:封邦建國

西周王朝實行“分封”作為統治方式,將征服來的土地分封給王室宗親和功臣,是為“諸侯國”;由各個諸侯統治遠方的土地,並承擔進貢財物和拱衛王室等義務。而諸侯國內部,再繼續分封“大夫”,協助國君進行統治。

正如錢穆所說:“任何一個制度之創立,必然有其外在的需要,必然有其內在的用意。”

分封制的優越性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是毋庸置疑的,有效降低統治成本,提高統治效力,極大拓展了周王朝的疆域並維持了對遠方“殖民地”的統治和同化。

然而,隨著王室和諸侯國力量的此起彼伏,實力強、拳頭大者難免會欺壓實力弱、拳頭小者,特別是會對王室產生挑戰。

西周尚能維持這一套秩序,然而等到平王東遷洛陽,王室衰微、諸侯崛起,挑戰周王室,爭奪霸主地位。

諸侯國內也自然上行下效,會有大夫勢力崛起,侵奪架空國君的權力,乃至瓜分國君的土地。

分封制一旦遭到破壞,就會挑戰和動搖既有的“名份”和等級制度,危及周王室存在的核心秩序。

《資治通鑑》開篇便是:“初命晉大夫魏斯、趙籍、韓虔為諸侯。”之所以如此,是因為《資治通鑑》是寫給皇帝看的教科書、素材庫,所以處處都在宣揚和灌輸著儒家的政治觀、價值觀。

作為儒家學者,司馬光眼中,周天子作為天下共主,既是這套秩序的象徵,也是這套秩序的維護者。

然而在現實強權的挑戰之下,周天子承認了“三家分晉”的事實,既是對破壞分封制的認可;而這一認可本身便是破壞“禮樂”這一核心秩序。

在此之前,儘管王室衰微,實際上已經喪失了天下共主的地位,但至少還沒有抹去那一層遮羞布。

雖然諸侯也在用天子的“八侑”,諸侯國內大夫也代諸侯行使權力;但至少諸侯還沒有天子的“名”,大夫也沒有諸侯的“名”,處於有實而無名的狀態。

而周天子這一舉動,則賦予了篡權奪位者合法的“名”,周天子自己帶頭破壞了“禮”,徹底揭開了“天下以智力相雄長”的真相,從根本上自壞其統治的合法基礎。從此中國的歷史,進入到了“戰國”時代。

往事越千年,宗法和分封早已成為歷史的灰燼;然而至今,禮樂和名份仍然深深烙印在當代中國,浸入到政治生活的全部和點滴。

理解了這點,你就能理解,為什麼要對幹部辦公室面積、公車配備、保健醫療等會做出一系列明確詳盡的規定,並且對違規超標者重拳出擊、嚴格整治了;在中國政治生活中,什麼樣的“名”才能配什麼樣的“器”,“器”上的僭越看似是小事,實則關乎名分等級的嚴肅與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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