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媽媽力挺小豬,他們果然對周揚青動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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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吃瓜群眾真的太忙了,瓜一個接一個的,讓人不啃都不行。


這不羅志祥前腳剛道完歉,後腳色痞跟蝴蝶姐姐也向周揚青道歉了,姐猜周手裡應該握著一個超級大錘。


不過,雖然大眾都在力挺周揚青,但對她的汙名化也在意料之中開始了。


“周揚青也不是什麼好鳥”。

“周揚青趁機賺了一筆,不顧情分還說得如此委婉,報復真狠。”

“睡過大佬和小鮮肉、聯合男方對家、背後有人力挺……”


這些人毫無憑證,張口就來,隨意抹黑,為了給豬洗白,也是拼了。


就連羅志祥的媽媽都坐不住了,發聲稱:自己把周揚青當兒媳,她分手一點後路不給羅志祥留,就是想毀掉他的事業。


羅志祥媽媽力挺小豬,他們果然對周揚青動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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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說法立馬激怒了網友:


“毀掉羅志祥的是他自己,不是周揚青”

“請問你兒子自己做錯了什麼事呢”

“溺愛孩子的媽媽簡直就是縱容犯”

“再好的婆婆都是向著自己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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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的,之前羅媽媽跟周揚青明明相處得很好,也表示就喜歡這姑娘坦率的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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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兩人出事了,卻翻臉不認人,說周不應該將羅志祥的事放明面上說,想毀了自己兒子的前途。


甚至連一句對周感到抱歉的話都沒有,著實令人氣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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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論周揚青把羅渣男事件放在網絡上說到底對不對,單憑羅志祥出軌、群P這個事情,就是羅志祥自己的錯。


在感情裡周明顯是受害的一方,作為母親的羅媽媽卻沒有第一時間管好自己的孩子,反而指責周揚青毀小豬的事業,怎麼聽都覺得不太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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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子不教父母之過,父母既是孩子的鏡子,也是正確價值的最好傳播者。


如果孩子錯了不批評、不引導,那他又怎麼能分辨是非,怎麼能走上正途。


這又讓我聯想到之前江歌劉鑫(劉暖曦)事件。


江歌為幫劉鑫慘死在陳世峰刀下,當江歌媽媽想知道事情詳細經過的時候,劉鑫卻300多天不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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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江歌媽媽在網上放出她的資料,可能劉鑫根本不想出面吧,她只想離得越遠越好。


有人說大家是在網暴劉鑫,人本性就是趨利避害,如果當時是你,你也不一定做得比劉鑫好。


是,身臨其境的時候你可能也會選擇不開門,是人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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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人家是幫你,你見死不救不說,還在江歌媽媽想了解真相的時候避而不見,撇清關係,甚至惡語相向,這是人做的事嗎?


在網友的一片討伐聲中,劉鑫家人的說法更是真的讓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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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鑫父親:“我女兒已經幫你找到兇手了,還想怎樣!”


劉鑫母親:“你閨女叫人家殺了,你去找殺人犯,你閨女死在那裡是她命短,她不是為了俺閨女!”


我真的不知道劉鑫父母是什麼樣的心態,不僅不體諒別人的喪女之痛,還要在別人傷口上多劃幾刀。


人得多厚顏無恥,才能對保護自己女兒的人說是她命短。


劉鑫家人這種怕擔責任、極度自私的行為,不就跟劉鑫對待江歌事件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一樣嗎?


從不在自己身上找問題,出了問題都是怪別人,劉鑫這樣的性格,難道跟她父母一點關係都沒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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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有句俗語叫:“慈母多敗兒”。雖然不能完全一棒子打死所有慈母,但這句話並不是沒有道理。


毋庸置疑,每個父母都愛自己的孩子,慈祥也是一個褒義詞。


但這裡的慈母,不是說那些溫柔教導孩子的父母,而是指過分慈愛,甚至到了溺愛程度的一些“慈父母”。


就像羅志祥與羅媽媽的一些相處方式,網友就表示接受不了。


經常在一些公共場合直接嘴對嘴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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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這就是羅志祥跟母親互相表達愛意的方式,每個人家庭表達不一樣,我們不過分解讀。


但愛母親的方式有那麼多種,也不一定非得要親吻才能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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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作為公眾人物,這樣的行為可能還會誤導一些青少年。在大部分人看來,羅志祥與媽媽的關係就過分親密了,應當適當的保持一些距離。


可能正因為羅媽媽太愛小豬,才會迫不及待的維護小豬,沒有考慮周揚青的處境就說出“你就是想毀掉我兒子”的話來。


如果羅媽媽發言先說羅的錯誤,再說周將感情的事放在網上不對,大家對她的惡意也不會這麼大了。


可惜,羅媽媽並沒有意識到問題所在,反而在輿論當頭又舔了一把火。


有這樣的母親,對於羅志祥而言,也不知是幸還是不幸。


當然,這問題並沒有答案,但很顯然,這世上每一個渣人的背後,肯定都有一對不明事理,且極其護短的父母。


他們縱容孩子犯錯,縱容孩子道德敗壞,卻毫無自知之明。


自以為毫無顧忌的偏袒是愛,殊不知不僅害了無辜的人,更是毀了自己的孩子,將他往墮落的深淵越推越遠。


羅志祥的媽如此,劉鑫的父母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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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知道,護短是父母的天性,初衷是不讓孩子吃虧受委屈,這原本無可厚非。


可沒有底線和原則的溺愛和偏袒,只會讓孩子越長越歪,品行不端,道德敗壞,任性頑劣,欺騙感情,玩弄女性,就夠可怕了。


要是變得目中無人,膽大包天,藐視法律,輕視生命,只會更核人。


孫小果都瞭解吧,此人作惡多端,被稱為“昆明惡霸”。


不僅喜歡故意傷人,尋釁滋事,更是強姦多名女性,其中還包括未成年人,讓人聞之膽寒。


羅志祥媽媽力挺小豬,他們果然對周揚青動手了


可就是這麼一個無惡不作的人,卻因為愛子心切的母親,多次逃避了法律的制裁,好在最後正義戰勝了邪惡,孫小果被執行了死刑。


但這中間,間隔了整整21年。


期間有多少人因為孫小果的不知悔改被害,我不得而知。


只是覺得如果當初在孫小果第一次入刑時,孫母能夠正視問題,而不是干預司法公正,或許很多傷害可以避免,孫小果也不會落得死刑的下場。


可凡事沒有如果,孫母放縱式的溺愛,像一把軟刀,割傷自己孩子的同時,還連累無辜的人流血。


到最後,上帝也救不了孫小果,死刑便成了他的歸宿。


而類似“孫小果”的人,背後的每一位父母都不無辜,正是因為他們的縱容,讓小惡變成了大惡,最終無可挽回。


其實,可憐天下父母心,我們都能理解。


但古人云:“愛其子而不教,猶為不愛也;教而不以善,猶為不教也。”


作為父母,要想孩子擁有健康快樂的人生,就不該被所謂的“愛”支配。


犯錯誤正確引導,有愛有嚴,才能讓孩子擁有最基本的道德和良知,成為有勇氣、懂是非、擔責任的人。


正如李玫瑾教授所說:


“人在成長過程中,會形成一些東西,除了愛之外,還要有敬畏,如果孩子違法了,懲罰實際上是一種保護,讓他知道怕,知道後悔,以後再也不敢了,這才是保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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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以為然,父母給孩子最好的寵愛,就是教會他怎麼做人。


再愛他也要讓他知道,生而為人,要走正道,要遵守規則,要與人為善,要有所敬畏,要承擔責任,要接受懲罰。


但願所有的父母都能狠心,別拿愛當藉口,去偏袒孩子犯錯,甚至犯罪,讓他成為令人不齒,萬人唾罵的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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