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疫情不隔離正義:辦案e模式,上線“雲法庭”

線上辦公、視頻會議、遠程服務、空中課堂……一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讓我們的工作、生活、學習方式都發生了改變。“雲法庭”在此情況下催生,通過“互聯網法庭系統”的遠程視頻平臺,將線下庭審移到了線上,打通了疫情防控期間的訴訟通道。

“致同胞們:你見,或者不見我,我都在那裡,不離不棄;你念,或者不念我,情還在那裡,完全可以,不用來去。”最近,山東省萊西市人民法院通過微平臺發佈的這條消息“萌萌噠”,讓人感覺耳目一新、溫暖貼心,瞬間吸粉,大家有感於一向“高冷”的司法“衙門”居然也可以這般嚴肅“賣萌”。

隔離疫情不隔離正義:辦案e模式,上線“雲法庭”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遠程和解一起涉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執行案件。

從立案到結案,僅用了1周時間;14名工人多年被拖欠的工資,12個工作日便被執行到賬

春節過後復工復產一再延後,一些大企業都不堪重負,很多中小微企業就更是面臨資金鍊斷裂的生存危機。

“我們現在急缺資金購買原材料,希望法院能夠儘快追回貨款。”3月3日,萊西市人民法院收到原告某科技公司的訴狀稱,被告鄭州某國企拖欠貨款18萬元,使其經營難以為繼。法官瞭解到,被告拖欠原告該筆貨款已有兩年多時間,原告是一家成長型小微企業,疫情導致復工延遲已經讓企業難以支撐,此時這筆貨款若能收回,將有可能使原告起死回生。

為了挽救這家瀕臨倒閉的企業,法官立即聯繫被告,但發現由原告提供的這個被告方業務員的手機號碼是空號,而除了這個手機號碼之外,原告沒有被告的其他任何聯繫方式。通過多方搜索查找被告信息,最終法官找到了這家企業曾經發布的一則招聘廣告,並通過廣告上留下的電話聯繫上被告。之後通過開庭進行線上調解促使雙方達成協議,3月10日,被告按調解協議還款履約。

“從起訴到收回欠款僅用了短短的1周時間,沒想到‘雲法庭’這麼方便,整個線上庭審過程畫面流暢、聲音清晰、程序規範。”有了這筆錢,企業就可以熬過去了,原告為之驚喜不已。

“這種便民訴訟模式獲得了很多好評和點贊,當事人的肯定是對我們法官最大的鼓舞。只是目前網上辦案尚有侷限性,比如,遠程開庭受網速等硬件設施影響,有時出現語音或畫面延遲,有的偏遠地區無法接收信號,還有的當事人不會使用互聯網,因此在疫情期間,我們採用線上線下兩種辦案模式相結合。”萊西市人民法院院長張傑說。

某植物油廠近年來經營不善,今年春節前夕,於某等14名職工向平度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強制執行單位拖欠的工資、加班費共計50餘萬元。因涉及工人工資,又臨近年關,為了儘快執結,讓工人安心過年,該案被分流到速執團隊。

執行法官啟動網絡查控,發現植物油廠名下有兩個銀行賬戶,戶內存款分別為30萬元、20萬元。為阻止存款轉移,迅速對這兩個賬戶進行了網上凍結,隨後,速執團隊利用電話、微信等方式推動執行進度。2月3日,在春節後銀行復工的第一天,14名工人的血汗錢全部被執行到位,速執團隊藉助“一案一賬戶”系統對接轉賬到每個工人的銀行賬戶,整個執行過程僅用了12個工作日。

隔離疫情不隔離正義:辦案e模式,上線“雲法庭”

2020年2月19日,萊西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院遠程庭審第一案。

疫情期間,青島兩級法院啟用了130個互聯網遠程法庭

疫情防控阻擊戰中,當人們都在居家自我隔離時,司法服務以“雲法庭”的方式“開門納客”。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專門出臺“12條規定”,其中細化了線上庭審程序和辦法,啟用了兩級法院130個互聯網遠程法庭,並強化了12368訴訟服務熱線的力量配備。

江蘇某民營企業復工生產在即,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企業面臨生存窘境,請求青島中院對其銀行賬戶給予“解封”。為挽救這家企業,該院民一庭法官侯娜組織雙方當事人線上調查後促成和解。裁定生效的當天下午,侯娜法官和書記員即前往銀行辦理了賬戶“解封”,賬內的250萬元資金讓該企業重新煥發生機。

為抗疫物資的生產保駕護航,司法機關沒有缺席。近日,青島中院線上和解了一起涉防疫物資生產企業的執行案件。

高某的企業專門生產醫用防護服等防疫物資。幾年前,他與某單位簽訂了一個土地出讓合同,高某依照約定繳納了土地出讓金,但對方卻因故未按約交付土地,也沒退錢。高某企業生產急需資金,請求法院責令對方退還土地出讓金本息合計250餘萬元。

涉及防疫物資的生產,執行二庭庭長孫林立即組織人員討論制定執行方案,多次打電話與當事人溝通,又針對執行內容組織線上開庭,最終對方表示體諒高某企業的困難,願以大局為重,與高某達成了分期還款協議,高某還友情贊助給對方30套防護服用於防疫,雙方化干戈為玉帛。

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也於近日成功化解了一起涉疫糾紛,案件標的逾千萬元。

原告是當地一家融資租賃公司,被告河南汝州市某醫院是該市唯一定點收治新冠肺炎病人的醫院,承擔著汝州120萬人口的疫情防控、救治工作。疫情發生以來收入銳減,致使大量的防護設備及藥物無力購進,而此前這家醫院被市北區人民法院凍結了銀行賬戶。迫於巨大的經濟壓力,醫院請求法院“解封”賬戶。

合議庭研究案情發現,本案存在調解可能,於是通過微信群,組織雙方總共進行了八輪調解,隨後又組織線上開庭,對和解事項逐條確認。該案的順利和解不僅維護了原告合法權益,也解了被告的燃眉之急,同時也為醫院一方節省了18萬餘元的訴訟費用。

“疫情期間,青島兩級法院的網上立案平臺、電子送達平臺、網上調解平臺、互聯網法庭、網絡司法查控系統、12368訴訟服務熱線等信息化平臺,基本能夠滿足當事人在線立案、送達、調解、質證、庭審、執行和業務諮詢等司法需求。”青島中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李勝良稱。

“老政法”眼中的“雲法庭”

2月21日下午,青島中院立案二庭57歲的翟連頗法官正忙著調試設備,為即將開始的在線聽證作準備。

互聯網不是年輕人的專利,年齡也不是拒絕接受新事物的藉口。從幾十年前機械打字機油印文書的往來投遞,到如今的電子案卷、電子送達、網上調解,老翟深感於現代科技的日新月異。

網上庭審是新事物,老翟不會用,可他不想把案子都壓在手裡,他也想學,但這套庭審系統操作起來對他來說並非易事。如何在電腦上運行系統,如何調試減少視頻噪音,如何做當事人身份認證,如何查看當事人上傳的證據……為了在開庭時不掉鏈子,老翟反覆練習,一樣樣搞明白。

在正式線上聽證的三天前,老翟又把線上庭審操作手冊全部打印了出來,戴著老花鏡在辦公室裡對著電腦反覆演練,遇到問題就向年輕同志請教,並認真記在本子上。

雖然模擬了整個操作流程,也仔細檢查了網絡、音響、攝像頭等設備,但老翟內心仍有很多不確定,他擔心:實際操作起來會不會是另外一種情況?庭審時網絡會不會有問題?當事人中途掉線咋辦?當事人無法查看筆錄咋辦?老翟就這樣忐忑不安地迎來了他平生第一次線上聽證會。

不同於以往的現場聽證,線上聽證只需要點擊“庭前紀律”,就可以在線播放視頻向當事人宣讀法庭紀律。“這個好,規範又方便。”老翟喜歡。

隨後,他開始對上線的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逐一進行身份認證,通過證件證照比對、生物特徵識別等,確認在線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真實。

接下來,聽證程序按照規範一步步進行。最後一個環節,法官將庭審筆錄向當事人發起在線確認,當事人簽字,法官進行系統保存,留待打印入卷。

整個庭審過程網絡流暢,非常順利,並未出現原先老翟擔心的種種意外。他終於鬆了一口氣,感嘆道:“戴著口罩,連著耳機,面對著這麼多臺電腦開庭,我這是平生第一次。”

迄今已從業34年的琴島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王亞平說,互聯網法庭對證據材料清晰的某類案件和具體問題值得采用。“它最大的好處是對於一些簡單的法律事務非常方便,尤其是異地開庭,可以為當事人節省差旅費等出庭成本,減輕經濟負擔。”

不久前,他代理了一起信託糾紛,青島的原告狀告上海的一家信託公司。上海楊浦區法院的法官通過視頻連線的方式,就案件的某個細節和律師進行了一次遠程談話。這次線上交談只有半小時左右,以往像這種情況,需要律師專程去上海面見法官,疫情期間律師往來兩地還需要分別隔離14天,而現在通過視頻與法官見面就方便多了。

但同時,王亞平律師認為,線上庭審對複雜疑難案件不太適用,而且面對面開庭會有一種儀式感。一個功底深厚、經驗老到的律師會自帶氣場,能給對方形成心理壓力,並且他可以從對方的眼神、面部表情、肢體動作所傳遞出的信息進行分析判斷,同時還有可能從現場的種種蛛絲馬跡中尋找破綻,趁其不備出奇制勝,而隔著屏幕這種優勢完全發揮不出來,也難以激發法庭辯論的慾望。“線上開庭只能用於有限範圍,無論現在還是未來,它只適合作為現場開庭的補充,而不適合成為主流常態的庭審方式。”

文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張金海也是一位27年的“老政法”,他至今還沒有親自體驗過線上開庭。“在運用新科技和現代軟件辦案方面,現在的年輕人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我強,可我自信在辦案經驗和技巧以及處理具體法律問題的能力方面比他們略勝一籌。”他說,線上開庭在某些時候體現出便捷、高效的特點,但遇到案情曲折複雜的情況,不可能通過線上開庭就解決問題,而且他本人更習慣現場開庭的那種法庭氛圍,因為當他在法庭與對手面對面時,對方的各種表情語言、肢體語言以及說話的語氣等所傳達出來的信息,會給他的直覺判斷帶來幫助,他也可以藉助同樣的表達渠道進行信息反饋。“我更喜歡現場開庭時雙方你來我往、唇槍舌劍、激動人心的感覺,而線上開庭讓我完全找不到這種緊張亢奮的感覺。”

線上庭審:方便快捷卻存在“先天不足”

“疫情期間,我們審理了一起追索合同賠償金的案件,案件三方當事人之中,勞務人員在泰安,勞務派遣公司在青島,用工單位在四川成都。即使不在疫情期間,此類的案件也要提前一個月發送傳票,而通過互聯網庭審,我們只需提前一週通知各方當事人按時上線。”

青島中院金融庭法官陳曉靜說,線上庭審召集方便、參與方便,高效便捷,訴訟參與人無須到法庭現場集中,可節省時間及交通、差旅費,但對於一些案情事實複雜的案件,則需要雙方當事人面對面質證才能查實案件情況。線上庭審的不足之處在於:一是不利於對證據原件進行質證,尤其證據多且雜的案件更是如此,因為庭審中對於證據原件的出示及質證,往往影響著一個案件、一場庭審的後續走向以及各方當事人的證據優勢,無法對證據原件進行質證也往往會導致一場庭審就此中止,線上庭審難以解決對證據原件進行質證的問題;二是不利於法官形成自由心證,因為庭審中除了依靠當事人提交的證據外,對當事人神態表情、說話語氣的解讀也是法官自由心證建立的基礎;另外在某種程度上,這種方式影響庭審的莊重及威嚴性。

“線上開庭目前遇到的最大問題,一是技術仍需完善,二是對於偏遠地區民眾及當事人為老年人的案件,當事人網絡操作有困難,這部分人群網上開庭適用率低。”該院民五庭法官楊海東說。

相比民商案件,刑事案件需要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疫情對提高刑事信息化辦案水平是個挑戰,通過網上開庭、遠程提審等多種信息化手段辦理刑事案件是個趨勢。”該院刑二庭副庭長馬新稱。

據介紹,由於目前青島看守所還沒有實現律師線上會見的功能,為了保障被告人的權益,目前凡是律師需要去看守所會見被告人的案件,只能等疫情結束後才能開庭,現階段法庭通過線上審理的刑事案件,多為速裁案件。

就刑事案件來說,目前線上庭審軟件建設還不完善,辯護律師暫時還無法實現線上參加庭審,開庭時律師必須到法庭上藉助法院的視頻系統,從而出現了合議庭、書記員、法警在法庭,辯護人也在法庭,公訴人在屏幕上,羈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也在屏幕上的景象。“希望以後刑事法官可以實現在線組織提訊、會見、開庭、審判的綜合職能。”馬新法官說。

相對於效率和成本,公眾更為關心和顧慮最大的問題,是線上辦案能否確保公平公正

線上開庭可避免來回奔波、舟車勞頓,“零在途時間”“零差旅費用支出”,大大降低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這一點,法官和律師形成共識。然而,相對於便捷和省錢,人們更為關心和顧慮最大的問題是:線上審案能否保證質量?能否可以完全做到杜絕欺騙、隱瞞等不公平情況的發生?是否可以讓當事人和代理人像現場庭審一樣充分闡述意見?

“線上庭審雖然使看得見的庭審部分更簡便高效,但在庭外與當事人的溝通過程可能需要我們法官有更多的耐心,有的當事人對線上庭審並不瞭解,不願採用這一陌生的審判方式。”青島中院民二庭副庭長張亞梅說,個別當事人一方面由於沒有接觸過互聯網庭審這種新型訴訟方式,對線上庭審的公正性心存疑慮,另一方面基於一審敗訴的壓力,認為面對面對簿公堂方能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實,因此在徵求其意見時表示希望延期審理,在疫情穩定後安排現場開庭。

“為了避免當事人擔心的以上問題,首先,在採用線上開庭前會徵求當事人的意見,保障當事人選擇庭審方式的權利;其次,線上開庭亦應嚴守庭審程序,不得簡化、省略、遺漏;此外,線上庭審中證據展示系電子複製件,當事人對證據真實性提出異議的,應另行組織當事人對證據原件進行質證。”張亞梅法官說,為兼顧公平公正和辦案效率,證據交換會盡量在開庭之前完成,當事人當庭出示的電子證據材料,庭後會及時打印入卷留存。在庭審中,將會充分保障當事人申請回避、舉證、質證、辯論、最後陳述、調解等各項訴訟權利。由於線上庭審各種手續、證據提交均以電子方式呈現,若當事人事先準備周全,可大大提高庭審效率,反之可能造成整個庭審流程的延誤,因此她建議當事人提前將相關材料、證據的電子版準備好,即時上傳。

“線上庭審對訴訟參與人身份的審核尤為重要,對此我們有嚴格的規定和程序,庭審過程及線上辦理的各種事項都會全程錄音錄像保存,當事人隨時可查,充分保證質量和效率。當然,採用線上方式辦理,我們事先也要徵得各方當事人同意,如果當事人不同意線上辦理,可依法申請延期。”李勝良副院長說。

李勝良表示,應倡導在疫情防控期間充分運用信息化技術,通過線上方式參加庭審和辦理訴訟業務。“我們將充分發揮線上執行的作用,通過網絡司法查控系統採取查詢、查封、扣劃等執行措施推進執行工作,同時利用當事人居家防疫、便於聯繫的優勢,通過電話、短信、微信等方式,敦促被執行人儘快履行義務。”

“雲法庭”穿越疫情走進大眾視野,即使存在一些瑕疵,甚至存在“先天不足”,但是它在特殊時期逆行而上,隔離疫情不隔離正義,降低風險不降低速度,讓人們在冰冷的疫情下感受到司法服務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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