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花湖風景名勝區服務與執法並重不斷提升環境質量

2020年是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決勝之年,吉林市生態環境局吉林松花湖風景名勝區分局凝心聚力,攻堅克難、積極作為,為松花湖風景名勝區的環境質量提升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吉林松花湖風景名勝區服務與執法並重不斷提升環境質量

吉林松花湖風景名勝區既是風景名勝區也是自然保護區更是水源地准保護區。它的環境質量提升尤為重要。按照藍天保衛戰要求,景區分局一是按照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煤改電,冬季清潔取暖;二是餐飲服務行業全部安裝高效油煙淨化裝置;三是針對揚塵、粉塵汙染問題,通過嚴格控制施工時間、帶水作業、清掃路面,路面灑水、出入工地車輛車輪清洗,車廂封閉等措施減少生產、施工及運輸過程產生的揚塵、粉塵和噪聲汙染,效果明顯。

同時為打好打贏水汙染防治攻堅戰,景區分局一方面制定和完善了吉林松花湖風景名勝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另一方面全部取締轄區排汙口,實現了生活汙水零排放。同時,督辦轄區餐飲服務場所全部安裝汙水處理設施達到中水回用標準,用於回用;三是督辦船舶生活汙水回收躉船的正常使用,收集遊船上產生的生活汙水,實現零排放。

疫情期間,按照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吉林省生態環境廳關於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的通知》精神,松花湖景區分局積極響應,抓好落實,梳理了景區內所有監管企業,將汙染因子單一、汙染物排放量比較小的企業,列入了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按照相關要求,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響,環境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且未造成環境危害後果的,可以不予處罰,督促其儘快整改。根據不同情況,我們對監管對象採取靈活有效的監管方式,除進行必要的現場環境監察外,通過遠程監控、現場視頻連線、查閱登記和影像資料等方式進行執法檢查,做到既服務好企業,幫助企業復工復產,又對企業環境監管做到不缺位、不失位,對偷排偷放、惡意汙染、監測數據造假、侵害群眾造假,群眾反應強烈、嚴重汙染的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做到堅決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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