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財險重慶分公司被罰:編制虛假財務資料套取費用1592.2萬

中新網4月21日電 據銀保監會網站消息,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下稱平安財險重慶分公司) 通過不同方式套取費用達1592.2萬元。因存在編制虛假財務資料行為,平安財險重慶分公司及4位當事人共被罰款34萬元。

平安財險重慶分公司被罰:編制虛假財務資料套取費用1592.2萬

據悉,2019年3月19日、3月22日和4月22日,平安財險重慶分公司向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服務費名義分別支付557.44萬元、461.09萬元和553.66萬元,共計1572.21萬元。該筆費用由代理業務部以平安財險重慶分公司名義分3次與該科技有限公司簽訂服務合同書,以採購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務為內容,實則套取費用處理2018年費用。

平安財險重慶分公司代理業務部銷售總監朱蜀杭對上述違法行為承擔直接責任。平安財險重慶分公司副總經理李晴對上述違法行為承擔直接主管責任。平安財險重慶分公司總經理曹陽對上述違法行為承擔管理責任。

2019年3月8日和4月11日,平安財險重慶市九龍坡支公司向某廣告傳媒有限公司以業務宣傳費名義分別支付7.99萬元和12萬元,共計19.99萬元。該筆費用由平安財險重慶市九龍坡支公司與該廣告傳媒有限公司分2次以車險宣傳活動名義簽訂合作協議,實則套取費用處理2018年費用。

平安財險重慶市九龍坡支公司經理婁亮對上述違法行為承擔直接主管責任。

因上述編制虛假財務資料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項,重慶銀保監局決定對平安財險重慶分公司罰款20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對朱蜀杭警告並罰款3萬元,對李晴警告並罰款5萬元,對曹陽警告並罰款5萬元,對婁亮警告並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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