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社評:為民司法要著力解決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

檢察日報社評:為民司法要著力解決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

來源:檢察日報

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官,就要為人民辦事,為人民司法,這是檢察機關“守初心、擔使命”的必然要求。當前,社會主要矛盾發生歷史性變化,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在正義維護、權利救濟、安全保障、服務供給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要求。人們不僅希望吃飽、穿暖、住好,而且期待食品更安全、生態更美好、服務更均等、社會更和諧;不僅希望人身權、財產權不受侵犯,而且期待個人尊嚴、情感得到更多尊重,人格權得到更有效保護;不僅關心個人權益,也十分關注公共利益。面對新形勢新環境新變化,全國各級檢察機關要從“初心”“使命”的高度出發,堅守人民立場,著力解決好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解決人民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最根本的是要辦好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民生案件。一定意義上講,人民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就在我們辦理的每一起案件中。將司法為民落實到行動中,就是要落實到每一件具體案件、每一個辦案環節、每個環節中的具體細節中。凡是侵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檢察機關就要重拳出擊,依法查辦;凡是人民群眾關切的,檢察機關就要主動作為,及時回應。

➤ 比如,群眾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深惡痛絕,各級檢察機關就要在事實清楚、證據確實的基礎上出重拳、下重手,形成對黑惡勢力犯罪的高壓態勢,為人民群眾的幸福生活提供更好的環境。

➤ 又如,食藥安全、環境保護等領域的問題屬於人民群眾關注度高、對生產生活影響大的問題,各級檢察機關要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對涉嫌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訴;對有關職能部門怠於履職或其他符合公益訴訟立案條件的,要及時作為公益訴訟案件立案調查。

➤ 再如,人民群眾對民間借貸、離婚析產、勞動爭議、交通事故保險理賠等領域的“假官司”反映強烈。各級檢察機關要加強對此類案件的監督,嚴厲打擊虛假訴訟,堅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對群眾普遍關心的電信網絡詐騙、暴力傷醫、黃賭毒、盜拐騙、傳銷等犯罪,要以專項鬥爭為牽引,有針對性加大打擊力度。

當前,解決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要把群眾信訪7日內程序回覆、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覆制度落到實處,通過依法及時辦理好群眾來信來訪案件,讓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與溫度。各級檢察機關要將這項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檢察長親自負責,協調督導、促進落實;要整合人員力量,壓實工作責任,安排業務水平高、群眾工作能力強的檢察人員專門負責來信辦理和回覆工作;要進一步思考怎樣形成良性循環,讓信訪案件越做越實、越辦越少,促進辦案質量不斷提升。同時,還要根據具體情況,不斷探索改進更加合理合法的工作方式,讓群眾更加滿意。各級檢察機關辦理申訴案件時,絕不能以按部就班、流程不錯就“結案了事”,還要看本案問題是不是真正解決了,類似的問題有沒有、怎麼依職責促進解決。要落實新時代“楓橋經驗”,多從當事人角度思考問題,尋找更加合理的解決辦法,將檢察環節的矛盾糾紛妥善化解。

人民檢察為人民。各級檢察機關要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堅守司法為民的初心,結合新時代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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