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打工”男子,出獄後竟然有經紀公司希望300萬簽約,如此荒誕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啦,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會做”。36歲男子周某,因盜竊四次入獄,而這樣一句話卻讓其變成了網紅。在其出獄後,

竟然有超過30家網紅經紀公司希望與周某簽約,200萬、300萬的簽約價都有人提過。如此荒誕!


在互聯網語境中,周某的這句“名言”,瞬間便被解構,變出了多少表情包與段子。彷彿這是多少加班白領、奔波打工者、頭禿程序員的心聲,道破了“人生的困境”。


不過,這種集體無意識的狂歡式解讀,顯然沒有“直面慘淡的人生”。周某的人生,如何能在嘻嘻哈哈中被完整地呈現?“不可能打工”的表情包,又如何會與周某嘴裡說出的是一個內涵?只是,網紅經濟已經無暇分辨這些,迫不及待地要把他推上網紅之位,收割一波流量,快速變現了。


覆盤周某的人生,確實有些沉重:小學文化,無業,自稱喜歡賭錢,有時輸到一分錢都不剩,沒有錢之後就偷竊電動車,然後拿著贓款出入KTV、玩遊戲機,也因此入獄四次。他揹負這樣的人設,未來卻有可能攜著兩三百萬的簽約合同,成為聚光燈投射的網紅,刷新著各路熱點熱搜。這樣的人生走向,周某恐怕沒想到,公眾也沒想到。


當然,不是說刑滿釋放人員不能獲得新的人生轉機,而是周某眼下這個被網紅公司奉上的轉機,透著機會主義式的虛無。這不像是人生的自新、精神的振作,相反更像是消費自己的歷史,賦予違法犯罪的事實以娛樂化的意義,更會把本是常識的人生導向變得晦暗不明:人生,究竟該腳踏實地,還是該無所顧忌,乃至憑藉不甚光彩的機遇平步青雲、百萬簽約呢?


其實,這種搶熱點式的造網紅,出現過不知凡幾,但往往泡沫散去得也快。比如前段時間的“沈大師”,更久之前的“犀利哥”,一時之間風光無兩,後來都近乎銷聲匿跡。這倒不是貶低這些“網紅”的職業發展,而這實在是獵奇式營銷的共性:以違背常識的面貌,製造洶湧而短暫的流量變現。當然常識與理智的力量終究是長久且有韌性的,新鮮感一過,就只能快速收場,留下淺薄化與娛樂化的一地雞毛。同時,製造話題的操盤手,也開始尋找下一個熱點了。


快節奏的網紅營銷不是不可以,只不過當它加諸一位刑滿釋放人員,還是該謹慎些。就從周某的個人經歷看,是可以有一些嚴肅的追問,做一些厚重話題的探討,現在看都有被營銷套路碾平的傾向,變成一個單薄的娛樂符號。我們希望周某人生獲得新的轉機,也希望這個機遇,能與反省、耕耘、理智的常識相匹配,而非衍生出更多的光怪陸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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