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舉行市政府法律顧問聘任儀式

4月21日,蘭州市政府舉行法律顧問聘任儀式,市委副書記、市長張偉文出席儀式,為受聘法律顧問頒發聘書並講話。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委、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同志及市司法局領導班子成員參加。

蘭州市舉行市政府法律顧問聘任儀式

張偉文向受聘法律顧問表示祝賀並提出殷切希望,他強調,實行法律顧問制度是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安排,各級各方面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著眼於加快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大力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充分發揮法律顧問監督把關、參謀助手、橋樑紐帶等作用,更好推動政府科學決策、依法行政,確保權力在法律框架內行使、工作在法治軌道上推進,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

蘭州市舉行市政府法律顧問聘任儀式

張偉文就提升法律顧問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一是要為法律“代言”。始終牢記初心使命,堅持不唯上、只唯法,堅持敢於說不、善於說行,維護法律權威,當好政府的“鏡子”。二是要為決策“把關”。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協助政府把好政策關、法律關,為政府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提供廣視角、高水準、有價值的參考依據,築牢政府決策的“安全欄”和“防火牆”。三是要為群眾“服務”。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協助政府在行政決策、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活動中更好的瞭解民生、尊重民意、吸納民智,使政府決策更加符合群眾意願。四是要為發展“獻策”。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大決策、重要事項和重點問題,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律服務,從專業領域提出前瞻性、戰略性、綜合性的意見建議。

張偉文要求,各級各部門既要藉助法律顧問規範工作、推進工作,也要為他們開展工作搞好服務、創造條件。要強化“問”的自覺、“服”的意識、“嚴”的管理,促進法律顧問更加積極履職、提高法律服務質量。

來源|蘭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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