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誤殺》中涉及的這些罪名,你有注意到嗎?

電影《誤殺》中涉及的這些罪名,你有注意到嗎?

懸疑犯罪電影《誤殺》,貓眼9.5評分,被稱為“賀歲檔最強黑馬”,影片上映第一天就票房過億,贏得觀眾的一致好評。它既是一部非常精彩的懸疑片,也是一部生動的法律電影。

電影《誤殺》中涉及的這些罪名,你有注意到嗎?

《誤殺》這部電影,翻拍自印度電影《誤殺瞞天記》,原版小獸沒有看過,不做評論,而這次的翻拍版,概括就是警察局長的兒子素察強姦了男主的女兒,然後男主一家人誤殺了素察,警察局長拉韞為了幫兒子找出真兇因此與男主一家鬥智鬥勇的故事。

如果事情發生在中國

其中便涉及很多種刑法罪名

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一、脫逃罪

影片開始的時候,李維傑從監獄逃跑,這種行為明顯構成脫逃罪,只不過是他的想象,沒有實際發生。

罪名詳情:

脫逃罪是指依法被逮捕、關押的犯罪分子,為逃避羈押或刑罰處罰,逃離監禁處所的行為。

《刑法》316條第一款規定,依法被關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脫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濫用職權罪

拉韞的手下桑坤憑藉著自己手中的權利,在社會上蹭吃蹭喝,橫行霸道,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其行為構成濫用職權罪。

罪名詳情:

濫用職權罪,該罪是指由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致使國家機關的某項具體工作遭到破壞,給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害,從而危害了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

《刑法》第397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翫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徇私枉法罪

督察長為了包庇自己兒子素察傷害同學的行為,未對兒子的傷害行為立案處理,涉嫌徇私枉法罪。從影片中看,素察已經年滿十四周歲,並且傷害已經構成犯罪。

罪名詳情:

《刑法》第399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強姦罪

素察在學校組織的活動中,使用下迷藥的方式,使平平失去反抗能力後將其強暴,之後還用不雅視頻威脅被害人,要求繼續實施性行為,構成強姦罪。

罪名詳情:

《刑法》第236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五、過失致人死亡罪

強姦案受害人平平在素察與她媽媽阿玉爭奪手機的過程中,將素察擊倒在地,二人誤以為素察死亡,將其掩蓋在墳墓中,事後發現素察因窒息而死。

罪名詳情:

成立這個罪名有很多不同意見,到底是故意殺人(間接故意,放任其死亡),還是過失致其死亡,有一定的討論空間,但是雨小妹更傾向於過失致人死亡罪。

並且由於被害人實施了暴力行為,可能有正當防衛的性質,所以阿玉和平平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233條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六、包庇罪和偽造證據罪

李維傑偽造證據,製造不在場的證據,成功騙過了警方,包庇家人誤導司法機關,涉嫌包庇罪和偽造證據罪。

罪名詳情:

《刑法》第310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電影《誤殺》中涉及的這些罪名,你有注意到嗎?

七、刑訊逼供罪

審訊時,拉韞的手下桑坤公報私仇,對李維傑實施毆打,刑訊逼供,而拉韞明顯縱容,明顯構成刑訊逼供罪。

罪名詳情:

《刑法》第247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的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的故意殺人罪定罪,從重處罰。

其實該影片還涉及很多罪名

比如一罪和數罪、共同犯罪、

詐騙罪、刑事和解、自首等……

在這裡不一一贅述

(未羅列出來的罪名,還請同學們在評論區補充哦)

來源:獨角獸法考、山東高法

電影《誤殺》中涉及的這些罪名,你有注意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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