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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築面積不增加的情況

1. 老年人照料設施

1)當老年人照料設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動用房、康復與醫療用房設置在地下、半地下時,應設置在地下一層,每間用房的建築面積不應大於200㎡,且使用人數不應大於30人。

2)老年人照料設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動用房、康復與醫療用房設置在地上四層及以上時,每間用房的建築面積不應大於200㎡,且使用人數不應大於30人。


2. 劇場、電影院、禮堂的觀眾廳

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觀眾廳宜佈置在首層、二層或三層;確需佈置在四層及以上樓層時,一個廳、室的疏散門不應少於2個,且每個觀眾廳的建築面積不宜大於400㎡。


3. 會議廳、多功能廳

建築內的會議廳、多功能廳等人員密集的場所,宜佈置在首層、二層或三層。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不應佈置在三層及以上樓層。確需佈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的其他樓層時,一個廳、室的疏散門不應少於2個,且建築面積不宜大於400㎡。


4. 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

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確需佈置在地下或四層及以上樓層時,一個廳、室的建築面積不應大於200㎡。


5. 人防工程電影院、禮堂的觀眾廳

電影院、禮堂的觀眾廳,防火分區允許最大建築面積不應大於1000㎡。當設置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時,其允許最大建築面積也不得增加。


二、裝修材料

1. 可降級情況

1)單、多層建築

除特別場所和存放文物、紀念展覽物品、重要圖書、檔案、資料的場所,歌舞娛樂遊藝場所,A、B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及裝有重要機器、儀器的房間外,單層、多層民用建築內面積小於100㎡的房間,當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和甲級防火門、窗與其他部位分隔時,其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

除特別場所和存放文物、紀念展覽物品、重要圖書、檔案、資料的場所,歌舞娛樂遊藝場所,A、B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及裝有重要機器、儀器的房間外,當單層、多層民用建築需做內部裝修的空間內裝有自動滅火系統時,除頂棚外,其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當同時裝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自動滅火系統時,其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


2)高層建築

除特別場所和存放文物、紀念展覽物品、重要圖書、檔案、資料的場所,歌舞娛樂遊藝場所,A、B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及裝有重要機器、儀器的房間外,高層民用建築的裙房內面積小於500㎡的房間,當設有自動滅火系統,並且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和甲級防火門、窗與其他部位分隔時,頂棚、牆面、地面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

除特別場所和存放文物、紀念展覽物品、重要圖書、檔案、資料的場所,歌舞娛樂遊藝場所,A、B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及裝有重要機器、儀器的房間外,以及大於400㎡的觀眾廳、會議廳和100m以上的高層民用建築外,當設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自動滅火系統時,除頂棚外,其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降低一級。


3)地下建築

除特別場所和存放文物、紀念展覽物品、重要圖書、檔案、資料的場所,歌舞娛樂遊藝場所,A、B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及裝有重要機器、儀器的房間外,單獨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築的地上部分,其門廳、休息室、辦公室等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


2. 其他

1)疏散樓梯間和前室的頂棚、牆面和地面均應採用A級裝修材料。

2)消防控制室等重要房間,其頂棚和牆面應採用A級裝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裝修應採用不低於B1級的裝修材料。

3)經常使用明火器具的餐廳、科研試驗室,其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除A級外,應在規定的基礎上提高一級。


三、防火間距

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民用建築與相鄰建築的防火間距,當符合允許減小的條件時,仍不應減小。


四、防火構件

1. 防火牆

1)甲、乙類廠房和甲、乙、丙類倉庫內的防火牆,其耐火極限不應低於4.00h。

2)防火牆的耐火極限不低於3.0h,不因耐火等級的不同而變化。


五、防火區分

1. 當丁、戊類的地上廠房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限。廠房內局部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其防火分區的增加面積可按該局部面積的1.0倍計算。

2. 倉庫內局部設自動滅火系統時,防火分區面積沒有明確規定,認為面積不增加。

3. 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內的商店營業廳、展覽廳,當設置自動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並採用不燃或難燃裝修材料時,其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

1)設置在高層建築內時,不應大於4000㎡。

2)設置在單層建築或僅設置在多層建築的首層內時,不應大於10000㎡。

3)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時,不應大於2000㎡。


六、安全疏散

建築高度大於21m且不大於33m的住宅建築,採用封閉樓梯間,當住宅建築的戶門為乙級防火門時,可不設置封閉樓梯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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