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長沙戶口在長沙買房需要什麼條件?

非長沙市戶籍限購政策:

購房條件:

家庭/個人:

 1、限購區域內無住房。

 2、在長沙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24個月個稅(或社保)。

大專以上學歷:

 1、在長沙有穩定工作。

 2、在長沙繳納了社保(沒有時間限制)。

 3、連續24個月以上在長沙工作單位的工資流水。

 4、公安部門出具的已滿24個月的居住證。

 5、在限購區域無住房。

購買套數:

 1、沙市外遷入的戶籍家庭(退伍轉業、家屬隨軍落戶的除外),落戶滿1年且在長沙市穩定就業,或在長沙市連續繳納24個月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在限購區域內限購1套商品住房。

 2、在長沙市穩定就業且無住房的非長沙市戶籍家庭,連續繳納24個月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在限購區域內限購1套商品住房。

限購區域:

 限購區域為芙蓉區、天心區、嶽麓區、開福區、雨花區、望城區、長沙縣(限長沙經開區、星沙區域)。

其他規定:

 1、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不滿2年的,不得作為單獨家庭在限購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單獨購買商品住房。落戶學校集體戶口的在校大學生,不得在限購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

2、夫妻離異後,任何一方 2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3、在長沙市限購區域內購買的商品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4年後方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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