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興一事

近聞一事:


去年,一對年輕夫婦給女兒做滿月。席間,男方二嬸對其妻說:“有了女兒,過一兩年,再要(生)一個兒子,就更好了。這輩子,也沒什麼(特別需要爭取的)事兒了。”


年輕媳婦回到:“俺才不要,要兒子有什麼用?看看俺奶奶(她丈夫這邊的老人),兩個兒,又能咋樣?還不是住俺姑家?!”

原來,前兩年,這對夫婦的爺爺去世後,他們原本腿腳不便的奶奶,竟無人照顧。夏天還好說,能湊合。冬天天冷,老人穿衣吃飯,各方面都極其費力。沒辦法,只得在閨女家輪流住,一家一年。而兩個兒子,大兒子已經“升級”當爺爺了,卻也是對其老孃不管不問。這才有了年輕媳婦的回答。


按本地習俗,孩子做滿月,輩分少長的婦女,會跟媳婦做一起。這位媳婦左右兩邊,不是別人,一是她的婆婆,一是跟她對話的二嬸——正是“流落”閨女家的老太太的兩個兒媳。聽了這話,直至喜宴結束,兩人再也沒好意思說一句話。


到了冬季,兩個兒子和兩個兒媳,爭相拉老太太在自己家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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