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1:田某某侵犯商業祕密案

【案件事實】

2017年2月至3月間,被告人田某某從北京某科技公司離職前,利用該公司數據管理系統(PLM)漏洞,從精雕科技服務器數據庫下載文件共計162次,以網絡共享傳輸的方式從個人辦公電腦拷貝文件到公用電腦共計7萬餘次,後用U盤、移動硬盤等設備將所下載文件竊走,其中涉及非田某某參與設計文件33745個。被告人田某某到深圳某機械有限公司工作後,以玻璃機項目副總經理的身份使用其竊取的北京某科技公司型號為JDLVG600設備的圖紙和技術方案,設計、生產出型號為B-600A-B設備並出售,給北京某科技公司造成經濟損失人民幣215.468萬元。

【訴訟過程】

2018年6月12日,北京某科技公司工作人員到北京市公安局門頭溝分局報案稱該公司原職工田某某違規下載公司設計圖紙,非法竊取該公司商業秘密,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2018年7月30日,門頭溝分局對田某某涉嫌侵犯商業秘密案立案偵查。2019年1月22日,門頭溝分局以田某某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提請門頭溝區檢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1月29日,門頭溝區檢察院以田某某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批准逮捕;同年3月21日,門頭溝分局以田某某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同年7月1日,門頭溝區檢察院以田某某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向門頭溝法院提起公訴;同年7月18日,門頭溝區法院採納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並當庭宣判,判決被告人田某某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一審判決後,被告人田某某未上訴,判決已生效。

【評析意見】

本案的權利人北京某科技公司是北京市百強民營企業、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中國機械工業百強企業,也是國內數控雕刻機床製造行業的龍頭企業。商業秘密關乎該企業社會競爭力甚至生存發展,本案中權利人由於內部員工侵犯商業秘密導致遭受重大經濟損失。在本案辦理中,門頭溝區檢察院立足檢察職能,審查引導偵查,為高新技術企業排憂解難,為數據時代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竊取數據形式技術信息的法律適用、權利人損失的認定等司法難題提出解決方案。並通過制發檢察建議、開展“定製式”普法課等延伸檢察職能,實現社會綜合治理。

1.發揮主導責任,平等保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一是門頭溝區檢察院充分發揮引導偵查職能,促使案件偵查程序順利推進。門頭溝區檢察院在偵查初期即應公安機關邀請引導偵查,選派2名專業領域檢察人員與偵查機關赴廣東、河北調取關鍵證據,先後列明40餘條引導偵查意見,經過深挖細查,使全案得以突破。二是自行補充偵查,嚴密證據體系。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官多次親歷案發企業進行現場調查核實,瞭解系統漏洞所在,為有力指控犯罪提供保障。三是適用認罪認罰從寬程序,實現三效統一。檢察官以紮實的證據為基礎,對被告人積極開展教育感化工作,促使其認罪認罰,被告人田某某當庭表示將認真接受改造,爭取早日重新迴歸社會,用自己的技術為社會創造價值,北京某科技公司對門頭溝區檢察院平等保護民營企業的做法十分認可,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2.邀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輔助辦案,解決專業難題。

一方面啟動北京市專業同步輔助審查辦案機制。由於案件涉及大量電子數據且對定案具有關鍵作用,為避免電子數據遭受汙染,在引導偵查初期,檢察官就邀請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技術人員為電子數據的提取、保存等提供專業意見。另一方面藉助外腦補強相關行業知識。針對機床設備的相關技術信息等專業知識,引導公安機關向該行業領域內的專家證人調取證言,邀請專家證人對案件專業知識進行詳細解讀,確保全面查明案情並在庭審中有力指控犯罪。

3.釐清數據“身份”,準確適用法律。

數據時代,大量的技術信息都是以數據的形式存在,本案中田某某正是通過侵入計算機系統竊取大量電子數據形式的技術信息,在罪名認定上涉及侵犯商業秘密罪和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的分歧。針對該問題組織召開侵犯知識產權領域疑難案件專家論證會並達成共識,要根據存儲在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數據性質、行為人主觀目的、客觀行為等綜合判斷行為所侵犯的法益。由於本案行為人除了侵犯商業秘密以外,並沒有將數據用作其它用途,相關數據也不屬於國家秘密、公民個人信息等其他性質的數據,整體行為亦不符合刑法及司法解釋關於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情節嚴重”的規定,故應當認定為侵犯商業秘密罪一罪。

4.準確認定權利人經濟損失,提供可資借鑑的損失計算方法。

結合本案證據情況,在無法查明被侵權產品利潤率,也無法確定侵權人利潤時,檢察官按照中國機床工具工業協會根據105家企業報的網絡統計數據出具的行業平均利潤率,對侵權產品的銷售金額進行計算,最終認定權利人的經濟損失數額,該方法得到判決認可。

5.延伸檢察職能,實現社會綜合治理。

針對企業在保密措施、保密制度、員工法治教育等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制發檢察建議,幫助其從“全面排查數據管理系統漏洞”“建立公用上網電腦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完善公司保密制度建設”“營造氛圍提升員工法治意識”等方面查疏堵漏。該企業收到建議後認真整改並回復,從調整產品研發人員的權限、印發辦公電腦安全管理通知等方面加強對辦公設備的管理,切實做到對核心數據的保護;通過下發保密管理規定、與研發人員簽署個性化保密協議等措施完善其保密制度。根據權利人需求,門頭溝區檢察院還開展“定製式”普法課,向該企業160餘名員工講授法律知識,製作並宣傳知識產權保護相關內容展板,提供精準法律服務,全面提升了企業和員工的風險防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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