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能構成非法拘禁

【點擊文末小程序,免費諮詢法律問題】

  構成非法拘禁的條件:

  1、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24小時以上的;

  2、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並使用械具或者捆綁等惡劣手段,或者實施毆打、侮辱、虐待行為的;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輕傷、重傷、死亡的;

怎麼能構成非法拘禁


  4、非法拘禁,情節嚴重,導致被拘禁人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6、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沒有違法犯罪事實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7、其他非法拘禁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法律依據】

  《刑法》第238條的規定,犯非法拘禁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條、第232條規定的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怎麼能構成非法拘禁



專欄

哪些屬於刑事犯罪?莫踩紅線!

作者:法妞問答

19.9幣

0人已購

查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