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關係僱主要為受僱方交社保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要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的,而在現實生活中,除了勞動關係外,還會有勞務關係、僱傭關係等的用工關係,那麼勞務關係僱主要不要為受僱方交社保?下面由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勞務關係僱主要為受僱方交社保嗎?

勞務關係僱主要為受僱方交社保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僱傭關係不受勞動法的規定,所以僱主是可以不為僱傭方購買社會保險的,但僱主自願購買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酒店僱傭的員工遭到顧客毆打找誰索賠

酒店僱傭員工幹活,酒店對員工有安全保障義務,但是,有些酒店顧客喝酒鬧事,或者因為不滿意酒店服務,動手毆打僱傭的員工,屬於侵犯人身權益。被僱傭的員工遭到傷害後,可以積極主張賠償。不過,因為是酒店僱傭的,但又是顧客打傷的,所以要先確定賠償義務人。

實際中,酒店僱傭的員工遭到顧客毆打傷害,可以按以下確定賠償責任人:

1、如果員工是為完成僱傭工作遭到傷害,應該由酒店負擔賠償。

比如員工按常規手續清潔酒店,顧客因此滑倒受傷,繼而毆打員工洩憤。因為酒店安排清潔的時間、區域等具有一定過錯,僱傭的員工被無辜毆打傷害,所以酒店對此要承擔賠償責任。

2、如果員工單純遭到第三人侵害,僱員可以找侵權的第三人索賠,也可以要求酒店進行賠償。

比如酒店顧客不滿意服務,或是酒後鬧事,故意毆打員工導致傷害。此時,動手的顧客應該承擔最終責任,但是因為員工與酒店有僱傭關係,所以酒店跟顧客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受傷的員工可以找酒店索賠,也可以找動手的顧客索賠。

不過,酒店賠償員工後,可以接著找顧客索賠。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僱傭關係不受勞動法的規定,所以僱主是可以不為僱傭方購買社會保險的,但僱主自願購買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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