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人:朋友圈集贊超20個才能走“四選一”交通處罰套餐開始實行

本報訊(記者魏明哲)“本人因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在城裡十字駕駛非機動車在快車道內行駛,被市交警三大隊民警查處,經過現場批評教育,我已經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昨日,在勞動街與人民路交叉口的城裡十字交通崗,一名男子寫下了這樣一份守約書。

當日早上7時30分,該男子駕駛電動車由人民路自東向西在快車道內行駛至城裡十字交通崗時,被在此執勤的民警發現並接受了處罰,寫下了《我與交警有個約定》守約書。據瞭解,近期我市加大對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處罰方式不再是一罰了之,而是專門設置了“四選一”處罰教育模式,以增強交通違法者的文明交通意識。

所謂“四選一”處罰教育模式,即違法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四種處罰方式中的一種。這四種處罰模式包括:一、接受由執勤民警開具的《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即受領罰單,繳納罰款;二、在現場以志願者的身份執勤體驗,勸導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15分鐘,並簽寫《我與交警有個約定》守約書;三、現場手抄非機動車、行人交通安全“八不準”法規條文,用幾句話寫出個人認識和體會,並簽寫《我與交警有個約定》守約書;四、按照交警部門提供的提綱,編寫微信,並轉發個人微信朋友圈,集贊20個以上,同時簽寫《我與交警有個約定》守約書。

“處罰不是目的,主要是為了突出教育效果。”在平原路與勝利街交叉口的百貨大樓交通崗,交通民警對一名駕駛電動車闖紅燈的女子進行了一番批評教育後,該女子當場抄寫了非機動車、行人交通安全“八不準”條文,並寫出個人認識和體會。“不抄寫交通安全條文,還真不知道駕駛非機動車不但不能闖紅燈、逆向行駛,而且也不能撐傘、打電話、扶身並行。一時忽視交通法規,可能就會釀成事故。”該名女子愧疚地說道。

“據統計,截至4月21日16時,全市已有205名非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了處罰教育。”市公安交管部門相關負責同志表示,下一步將利用警務科技手段,對違法當事人的身份、職業等信息進行現場甄別,加強與市文明辦合作,嚴格落實交通違法行為抄告制度,將交通違法行為與文明單位創建活動掛鉤,使文明出行深入人心。


來源 新鄉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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