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柏林區法院審理一起非法經營口罩案

本報訊(記者閆書敏)4月17日,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一起非法經營口罩案,該案在中國庭審公開網同步全程直播。

審理查明,被告人武某某系某快遞公司快遞員。2月23日,武某某謊稱其所在的快遞公司需要口罩,以每隻人民幣2元的價格向醫療器械公司購進1.6萬隻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後趁疫情防控期間醫用口罩緊缺之機,以每隻4.5元和4.6元不等的價格將上述口罩銷售給王某某,銷售金額72400元,違法所得40400元。案發後,被告人武某某主動退繳全部違法所得4040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武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間,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在未向醫療器械經營主管部門備案的情況下,私自銷售醫用外科口罩,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應依法懲處。綜合被告人武某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自首情節、認罪認罰表現,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被告人武某某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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