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件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案件入選市場監管總局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優秀典型案件

吉林省2件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案件入選市場監管總局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優秀典型案件

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通報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暨“百日行動”典型案件評選結果,吉林省2件反不正當競爭案件被市場監管總局評為優秀典型案件。

為鞏固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行動成果,提升全系統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辦案水平,市場監管總局於2019年末至2020年初組織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暨“百日行動”典型案件評選活動,全國近300件案件參與評選,從中評選典型案件19件。經過嚴格審定和篩選,最終吉林省推薦的長春市市場監管局寬城分局查辦的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商業詆譭案、蛟河市市場監管局查辦的某農業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混淆行為案從全國300件案件中脫穎而出,入選全國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暨“百日行動”典型案件。吉林省的2件案件是東北三省僅有的入選案件,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充分展現了吉林省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成效,對全省市場監管部門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2018年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實施以來,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共查辦實施市場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詆譭、不正當有獎銷售等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案件162件,案值9536萬元,罰沒金額1078.62萬元,有效保護了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了我省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為振興吉林經濟作出了突出貢獻。

(二三里編輯 豆豆)

吉林省2件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案件入選市場監管總局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優秀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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