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時期的洪武通寶

朱元璋時期的洪武通寶

據湖南常德中國收藏家協會會員周新國先生的“武陵藏珍”考證:吳二年(1368)正月,朱元璋稱帝,建立明朝,改元洪武。同年三月,開鑄“洪武通寶”錢,仍繼大中錢式,行五等錢。

錢的來源

明史·食貨志》曰:“(戊申、太祖)即位,頒洪武通寶錢,其制五等:當十、當五、當三、當二、當一。當十錢重一兩,餘遞降至一錢止。”錢文真書,直讀。當十大錢一般徑4.6釐米,重34.4~37克;當一徑2.45釐米,重3.4~3.6克。洪武三年(1370)三月下令戶部及各行省鑄造洪武通寶錢,分為五等,當十重一兩,當五五錢,餘下當三、當二、當一順減,並在各行省設寶泉局與寶源局並鑄。洪武四年(1371)二月開始改鑄大錢為小錢。到了洪武八年(1375)因推行大明寶鈔而罷寶源局鑄錢,第二年又罷各行省寶源局。洪武十年(1377)五月又下令各省設寶泉局鑄小錢,與鈔兼行。二十二年又更改錢式,錢背加鑄重量,並置各省寶源局開鑄。

版式研究

據湖南常德中國收藏家協會會員周新國先生的“武陵藏珍”記載,洪武通寶錢有四類六十一種,現存世可 見者五十八種:

(一)背“記局名”錢

朱元璋時期的洪武通寶

此錢計有背京(應天)、北平(洪武元年八月改大興府為北平府,二年,北平行中書省)、鄂(湖北省)、浙(浙江省)、濟(山東省)、桂(廣西省)、福(福建省)、豫(河南省)、廣(廣東省)等九種,各有小平、折二、當三、當五、當十五等。其中,背桂小平錢有穿上桂和穿上下“桂一”兩種,實共四十六種。小平錢至當五四等錢的記局名大多鑄於穿上,僅背福、豫者字在穿下,背廣者字在穿右。照史書的記載,福建到永樂年間才鑄錢,湖廣到弘治年間才鑄錢,可是洪武錢中,卻有“福”字和“鄂”字。這是有待研究澄清的問題。在這些背文中,“京”“濟”“鄂”等字都少見。

(二)“素背”錢

譜錄拓存有五等。除素背當十錢外,餘四等皆有存世。特別是小平光背的板別非常多。

(三)背“記值”錢

記值文字一、二、三、五、十皆鑄於穿上。存世所見者有背上三、五、十等三種。背記局名當十錢皆加鑄“十”字以記值。背桂、廣、福之折二、當三、當五三等錢,亦加鑄二、三、五記值文字。廣西所鑄的小平錢有兩種背文。一種是穿上一個“桂”字,另一種除穿上的桂字外,穿下有一“一”字。這“一”字也是紀值。

(四)背“記重”錢

錢背穿右各有一錢、二錢、三錢、五錢和一兩等紀重文字。規定百分之百用銅,生銅一斤鑄小平錢一百六十枚,折二錢八十枚,折三錢五十四枚,折五錢三十二枚,當十錢十六枚。當時一斤為十六兩,錢如其重。當十大錢則除穿右記重一兩外,穿上加鑄“十”字以記值。四類洪武通寶錢中,僅背記重錢為大中通寶錢所無,應是洪武二十一年恢復五等錢制,“詔更定錢樣”所鑄新錢(圖245、246)。應當肯定,朱元璋推行洪武通寶紀重錢,從而統一了全國的貨幣,結束了元末以來的混亂狀態,對促進當時社會經濟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明代錢文不稱元寶,因為朱元璋的名字中有“元”字,要避諱,所以自大中錢到永曆錢,不論大小,都稱通寶。由於鑄局不同,所鑄五等錢徑重大小皆不一,即使同局所鑄,亦有差別。各等錢鑄額大小與存世量多寡亦相差甚遠。如:洪武通寶背京小平與折二;背桂三、桂五;背廣三、廣五記局名錢與背穿上三記值錢,皆極罕見。此外,背京當三、當五;背鄂五等錢;背濟小平、折二、當三、當十;背桂二、桂十;背二福、三福;背大字五福;背廣、廣二、廣十;背北平折二、當三、當五、當十;背豫折二等記局名錢和素背當三錢、背穿上五記值錢等品,亦屬罕見或較罕見之品。

演變情況

明代初期

明代初期,明太祖朱元璋於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命京城(南京)工部寶源局及各省寶泉局鑄行“洪武通寶”,由工部主管鑄錢,下設寶源局。朱元璋為避諱元朝的元字,把所鑄之錢錢文一律叫通寶而不叫元寶,而不只是為避諱他自己的名字,以後所鑄之錢也都沒有元寶錢文。洪武通寶錢制沿續元末朱元璋所鑄“大中通寶”的形制,分為五等,規定小平錢,每文重一錢,折二錢重二錢,當三錢重三錢,當五錢重五錢,當十錢重一兩。同時繼鑄大中通寶錢。洪武八年,發行“大明寶鈔”紙幣,規定大明寶鈔每貫合銅錢一千文或值銀一兩,寶鈔四貫合黃金一兩。並且實行銅錢與寶鈔並用的政策,但禁止金銀流通,只能向政府兌換。明朝為推行紙幣的流通,當年就停止了中央及各地方錢局的鑄錢。到第二年全部停鑄銅錢。明朝洪武十年,又恢復寶源局與各省錢局鑄小錢至洪武二十年後又停鑄。洪武二十六年,改變錢制,重新鑄五等錢,按洪武元年鑄行規定,後又改銅錢每文重一錢兩分。其它四等錢,依照小平錢之重遞增。洪武二十六年七月只准京師寶源局鑄錢,其它各省再次停鑄。到八月,因寶鈔流通受阻,為堅決實行紙幣制度再次禁止使用銅錢。直到明宣宗宣德末年,歷時長達四十一年。

明朝洪武年間

明朝洪武年間,全國各省除少數省外,都沒有鑄錢爐,年鑄錢約十九萬貫,其中洪武五年時鑄錢最多。洪武《鑄錢則例》規定,鑄錢應用生銅。但當時銅材稀缺,所以就普遍用廢錢和舊銅鑄造,因銅質複雜,純度不一,而造成“洪武通寶”成色不一的情況。

明成祖朱棣永樂六年

明成祖朱棣永樂六年(公元1408年),鑄行了“永樂通寶”,此錢銅色紫紅,為真書直讀,全部為小平錢,光背無文,錢幣直徑2.5釐米,製作上精緻統一,錢文秀逸,筆畫端莊。永樂通寶錢中也有折三大錢,但傳世僅一枚,為孤品(現存上海博物館),此錢史書上並無記載,而且當時正禁止用銅錢,應屬試鑄品並未發行。當時開鑄錢局有兩京(北京、南京)、浙江、江西、廣東、福建六處,其版式的差別,微乎其微,勉強區分,“永”字的橫筆有長短兩種,“寶”字的兩點有接離兩種,錢穿有大小之別。我國曾在西沙群島的一艘明代沉船上發現了永樂通寶錢萬餘枚。此外,日本的豐臣秀吉曾用金銀銅仿製過一批,分為打製和鑄造兩種,鑄造錢與明“永樂”錢很相似。

明宣宗宣德八年

明宣宗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開鑄“宣德通寶”,錢制沿永樂成規,皆為小平錢,光背無文,真書直讀,製作上稍遜於“永樂通寶”,書法一般,版別較少,相比同時期所出的“宣德爐”銅器相差很大。傳世量少於永樂錢。宣德錢只是兩京寶源局及浙江、江西、廣東、福建四省寶泉局鑄行了十萬貫,數量不多。永樂、宣德兩朝鑄錢所開錢局相同,連兩京在內也只有六處鼓鑄,每年鑄行也都不超過十萬貫。

自宣德九年後,到明孝宗弘治十六年(公元1503年),共六十八年未再鑄錢。孝宗弘治年間寶鈔信用動搖,百姓不肯使用,甚至出現了以物易物的情況。十貫寶紗換不到三文錢,明政府認為再不發行銅錢,就將無法挽回寶紗信用,且很多利益也被私鑄商販賺取,便下詔命兩京及全國十三省重新開爐鑄錢。鑄行“弘治通寶”,此錢皆為小平錢。光背無文,真書直讀。此錢版本較多,各地所出,略有差異。傳世有一“弘治通寶”大錢,為孤品。“弘治通寶”曾由原重一錢增加到一錢二分。弘治錢製作書法都較一般,且鑄量也不多,沒有達到要求的數額,因為改錢重鑄新錢之時孝宗已死,明武宗繼位,改元正德,此錢即停鑄。

明世宗嘉靖六年

明世宗嘉靖六年開鑄“嘉靖通寶”,為光背小平錢,真書直讀,但含有隸意,此錢存世較多。在鑄行方面,朝廷先下詔命令兩京寶源局開鑄此錢,並令工部按照永樂、宣德時鑄錢標準在其它四省開鑄,鑄量比永樂、宣德時略有增加。“嘉靖通寶”初定每文錢重一錢二分,千錢重七斤八兩。到嘉靖四十三年時,改為每錢重一錢二分五釐,千錢重八斤。此外嘉靖通寶錢開始採用黃銅鑄錢,同時為防止私鑄,還提高了鑄錢工藝,鑄造出火漆、鏇邊、金背等錢,火漆就是二次溶煉。旋邊就是用旋車銼磨邊緣,金背是指經四火熔鍊之黃銅,俗稱“四火黃銅”。嘉靖通寶錢大都為小平錢,僅在二十三年時,令工部寶源局仿洪武錢五等式鑄小平、折二,當三,當十大錢,於錢背穿右側鑄:“ 二錢、三錢、五錢及一兩”,一兩錢穿上再加鑄“字十”,此套錢為記重錢,各只鑄三萬,且並未流通,只為充實內庫。因為並未流通,因此傳世也少,傳世品中有一背穿右直書“一錢”的記重錢,為孤品。世宗所出的錢比前代各錢要精美。

明穆宗隆慶四年

明穆宗隆慶四年,鑄行“隆慶通寶”。此錢皆為小平錢,光背無文,真書直讀。隆慶通寶錢制每文重一錢三分,有金背、火漆。隆慶時期鑄錢比嘉靖時減少,當年兩京鑄錢僅二萬貫,只及嘉靖時兩京鑄額的一半。

明朝前期的這一階段,因大力奉行寶鈔政策,對銅錢控制嚴格,三番兩次停鑄,禁用,即使開禁也有限制,要不就收入內庫,充作庫存。所以造成兩種結果,一是民間私鑄猖獗,可民間又因銅材缺乏,就用古錢,但古錢也有限,於是就私鑄古錢,以作流通,這是因為私鑄本朝錢幣刑罰很重;二是促使白銀使用普遍化,明時把銀鑄成馬鞍形,名日“元寶”,也有其它形狀,稱“銀錠”。

明神宗萬曆時期

鑄錢量上升是在明神宗萬曆時期,這是明代鑄錢的轉折,也是明朝的轉折。神宗萬曆四年,開鑄“萬曆通寶”,此錢版本較多,萬曆小平錢為真書直讀,大多背無文,少數背鑄有文字或星月紋,但都較罕見。萬曆通寶錢有折二錢,也為真書直讀,狹郭,雙點通,錢徑為2、8釐米;“萬曆通寶“大錢傳世只有一枚,為孤品。萬曆通寶錢由兩京及全國各省為鑄行,兩京鑄金背、火漆,其它各地只許鑄鏇邊。萬曆二十年援助朝鮮對抗日本侵略戰爭開始後,開支遞增數十倍,但收入卻減少近一半。明朝政府應對的辦法就是鑄錢,以補充財政收入。萬曆二十年以前,全國鑄錢局只有六十座錢爐,到二十年時增加到一百座爐,三十年時,戶部等機構新開二百五十座錢爐,應天府也添一百爐,一年便增加三百五十爐,本來戶部只管紙鈔,工部管鑄錢。此時寶鈔已停,戶部改鑄錢,此事一開,全國各地紛紛效仿,起爐鑄錢,一時全國有多少錢爐就無法統計了。由於鑄量明顯增加,而銅材又缺乏,銅價上漲,許多臨時官爐無利可圖,開爐不久即關門大吉,工人們無以為生,便自行私鑄,他們鑄的有的不比官鑄的差,有的則很粗劣,當時私錢名稱很多,像歪脖、尖腳、胖頭等等,流傳很廣,至崇禎時仍存,現存的也有。

錢幣價格

洪武通寶楷書小平光背 4元 太祖洪武元年鑄。形制,錢輕,重同大中通寶,錢文楷書直讀,較規整,除光背無文者外,記值有:一,二,三,四,五。記重,為一錢,二錢,三錢,五錢,一兩。記地為;京、北平、浙三、豫、濟、鄂、桂、福、廣等九等。記地兼記值“桂一,桂二,廣二,二福,桂三,桂五,廣五,五福,京十,北平十,廣十,鄂十,濟十,桂十,十豫,十福,十浙等。同等錢各有差異小平徑2.4釐米,折二徑2.8釐米,折三徑3.15--3.3釐米,折五徑3.8--4釐米,折十徑4.4--4.5釐米,此錢以光背平錢,記錢較常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