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與君共享)

第十六章 致虛守靜,復歸其根

《道德經》(與君共享)

致虛極,守靜篤。

萬物並作,吾以觀復。

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

歸根曰靜,是曰覆命。

覆命曰常。

知常曰明。

不知常,妄作,兇。

知常容,容乃公。

公乃王,王乃天,

天乃道,道乃久,

沒身不殆。

《道德經》(與君共享)

譯文:

心靈達到空明虛無的境界,就會擁有清靜自守的狀態。

在萬物蓬勃生長時,我以虛靜之心觀察萬物生死循環的規律。

天下萬物,都要返回到它最本初的狀態。

這種迴歸叫作“靜”,“靜”即是復歸本真狀態。

迴歸本真是萬物發展的自然規律。

能夠認識明瞭這種自然規律,就叫作“明”。

《道德經》(與君共享)

如果不明白這種規律,輕舉妄動,就會招來災禍。

如果明白這種規律,就能包容一切,包容一切就能大公無私,

能夠大公無私,就可為王,王自然會遵循自然法則,遵循自然規律,則必然符合天道,符合天道就能長久,

終身沒有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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