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檢察院辦理首例自行補充偵查刑事案件

近日,赤水市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涉嫌盜竊罪一案時,發現該案證據不足,遂啟動自行補充偵查措施,調取相關證據,形成完整證據鎖鏈後,已依法對該案作出處理。這是該院使用刑事訴訟法賦予的檢察機關補充偵查權辦理的首例刑事案件。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機關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赤水市人民檢察院在自行補充偵查該案前,主動與公安機關進行溝通後,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的《關於加強和規範補充偵查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定,列出補充偵查提綱,按程序啟動補充偵查措施,核實了案件事實,避免了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導致訴訟週期過長問題。

據該院承辦檢察官介紹,如果將案件退回補充偵查,需要公安機關在一個月內偵查完畢,再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浪費了司法成本,降低了司法效率。

據悉,今年以來,赤水市人民檢察院主動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積極探索審查起訴環節自行補充偵查工作,著力實現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確保檢察機關正確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為廣大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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