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單位篇之監獄(62)

(一)低風險地區。

1.根據監獄情況,預估並配備口罩、手套和消毒劑等防疫物資,制定應急工作預案,落實屬地管理和單位主體責任,加強監獄幹警工作人員培訓和罪犯疫情防控知識教育。

2.每天安排專人負責監獄幹警、工作人員和罪犯的健康監測,出現發熱、咳嗽、呼吸困難等症狀的人員及密切接觸者,須及時就醫排查。

3.監獄實行封閉管理,監獄幹警、工作人員需在隔離觀察14天並經體檢測溫、核酸檢測等確認健康後才可進入監獄、新收押罪犯應提前隔離觀察14天,並經體檢測溫、核酸檢測等確認健康後才可收押。疫情期間暫停面對面會見,實行視頻會見。

4.加強監管區和行政辦公區的通風換氣。每天2-3次,每次20-30分鐘。如使用集中空調,保證空調運行正常,加大新風量,全空氣系統關閉迴風。

5.增加對監舍、勞動場所、食堂、澡堂、公共衛生間、公共活動區等場所地面和門把手、樓梯扶手等高頻接觸的物體表面清潔消毒頻次。

6.加強餐(飲)具的清潔消毒,重複使用的餐(飲)具應當“一人一用一消毒”。

7.建議食堂錯峰用餐、自帶餐具。

8.確保食堂、公共衛生間洗手設施運行正常,並配備洗手液(或肥皂)。

9.垃圾日產日清,對垃圾點每日進行消毒。洗手盆、淋浴等排水管道要勤沖洗,確保下水道等的U型管水封隔離效果。

10.採取錯峰放風和休息,人員之間保持一定距離,減少交流。

11.儘可能減少人員聚集和集體活動,採用網絡的方式召開會議或培訓。

12.監獄幹警、工作人員佩戴口罩,注意個人衛生習慣,打噴嚏時用紙巾遮住或肘臂遮擋口鼻,做好手衛生,隨身攜帶速幹手消毒劑或消毒溼巾。

13.在醒目位置張貼健康提示,利用各種顯示屏宣傳新冠肺炎防控知識,鼓勵開展心理健康服務。

14.設立應急區域。監獄幹警、工作人員和罪犯出現發熱等症狀時,立即在應急區域進行暫時隔離並及時就醫。

15.當發現新冠肺炎病例時,在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指導下,對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消毒和清洗處理,經衛生學評價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

(二)中、高風險地區。

除上述15項措施外,還應做到以下措施。

16.實行全封閉管理,不提供堂食。

17.在醫療機構就診後返回監獄的幹警、工作人員或罪犯,經隔離、檢測無異常後方可進入。

18.發現病例監獄,儘快組織開展針對全體罪犯、幹警的症狀篩查,疏散罪犯,建立病人區、隔離區、隔離觀察區和一般區域,抽調監獄行政和後勤等人員組建幹警後備隊,加強通風、清潔消毒;對病人曾經居住過的場所需進行終末消毒,由專業人員負責監獄終末消毒。

19.疫情擴散監獄,進行人員篩查、分區管理,不具備隔離、診療條件的監獄,應當及時將重症病例(確診和疑似病例)轉入重症定點救治醫院,普通新冠肺炎病人(確診和疑似病例)轉入定點收治醫院,並加強就診期間監管。對病人曾經居住過的場所應當進行終末消毒,由專業人員負責監獄終末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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