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是如何成為一種企業文化的?到底能不能改變這種現狀?

如今的社會當中人人加班的事情一直是屢見不鮮,不加班好像就成為了混吃等死的代名詞一樣,甚至加班這種事情也變成了一種企業文化。那麼到底是如何形成這種文化的呢?

加班是如何成為一種企業文化的?到底能不能改變這種現狀?

簡單舉個列子來講,我一個朋友是幹人事行政工作的,大家都知道,人事行政這份工作屬於朝九晚五的,但是上班第二個星期的某一天,就被公司前輩悄悄地告知,以後最好每週加一到兩次班,說是領導還是蠻注重這個的。我朋友就很疑惑,我們公司有強制加班的嗎?對方說,不是這個意思,不強制加班,反正就是你每天哪怕沒事情做,坐在辦公室玩一個小時再走也行,不要一點班都不加,領導會有意見的。那是我朋友心裡真是一萬個XXX,但是當她看到其他人都加到11點的時候,只能隨大流加班,哪怕並沒有工作需要處理。公司每天都會要求加班,說好的每天6點下班,確實也就是說一說而已。她開始也想著就算是試用期表現好一點為了加薪,可是到頭來身體垮了,錢也沒有多少,這到底是何苦呢!

加班是如何成為一種企業文化的?到底能不能改變這種現狀?

有些人更是因為為了在老闆面前表現自己,白天的事情留著晚上做,該工作的時候不工作,反倒浪費時間,到了下班卻來拼命加班。正因為每個人都想給自己多創造收益及留下努力上進的好印象,慢慢的就形成了這種偏激的工作模式,而老闆們當然都希望自己的員工是那種任勞任怨的,不求回報的能給自己帶來好處的人,所以大部分老闆總是會默認這種方式,慢慢的就形成了這樣的企業文化,反而那些想著按時下班的人成為了人們眼中不思進取,只會混吃等死的反面形象。但是這實在是不講道理啊。

加班是如何成為一種企業文化的?到底能不能改變這種現狀?

我國的勞動法中是有明確規定的,每個人每天的工作時間是不能超過八小時的,就算是加班也不能超過三個小時,而且還是有償的。其實這樣的情況在國家單位是很少見的,反倒是那些私人企業,個體戶一直在違揹著國家法律幹事,這就導致了我們這些底層老百姓是享受不到法律保護的,甚至有時候會出現每天工作十二十三個小時,可是這種事情是沒有道理可講的!

加班是如何成為一種企業文化的?到底能不能改變這種現狀?

我昨天不經意間翻到一個視頻,一個招聘節目上面的某位老闆,竟然說加班是一種企業文化,而且這還是一位很有名的老闆說出口的,幾年前就是如此,那麼現在到底發展成為什麼樣了,大家也是有目共睹的。你想,一個老闆都是這麼想的,那麼這個公司會是怎麼樣的呢?可想而知了。

加班是如何成為一種企業文化的?到底能不能改變這種現狀?

其實要想解決這個問題是很難很難的,國家每年都會出臺一些政策來減輕底層老百姓的負擔,可是我國人物層次劃分的還是太過明顯了,老百姓為了生活,為了生存也只能透支生命去掙那點血汗錢了。要想改變這種現狀,靠我們個人是不行的,個人的力量太過渺小,只能是依靠國家來給我們帶來好的生存環境了,一定要相信國家是不會讓我們失望的,生活只會越過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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