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安縣人民法院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調整有關訴訟活動事宜的通告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地保障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身體健康,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東安縣人民法院就有關訴訟活動事宜的調整情況通告如下:

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精神,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本院原定於1月31日至2月2日(農曆正月初七至初九)的開庭、調解、聽證等訴訟活動全部改期,具體變更時間另行通知。2月3日至2月8日(農曆正月初十至十五)期間的開庭、調解、聽證等訴訟活動,原則上改期,具體變更時間另行通知,但已經公告送達傳票或者雙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均要求不改期除外。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如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隔離治療、居家觀察期間,或身處湖北及其他受疫情影響交通不便的地方、無法按時參加庭審的,可依法申請延期審理。

三、當事人、訴訟代理人需立案或提交證據材料,請優先選擇湖南省網上法院(http://dzfy.hunan.gov.cn:8000/hunanwsfy/)、微信小程序“湖南移動微法院”或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http://tiaojie.court.gov.cn/)等網上渠道辦理或申請訴前多元調解,儘量避免來法院窗口辦理,以減少出行。需聯繫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的,請優先通過0746-4612368訴訟服務熱線、電話、短信及微信等平臺或方式聯繫。

四、疫情防控期間,本院將會選擇電話、微信、短信等多種平臺與訴訟當事人進行溝通、聽取訴訟意見,確保改期案件在疫情控制後保質高效結案。如果確需約見當事人,也會事先詢問當事人身體狀況,並在本院指定且基本滿足防護措施要求的場所下進行。

五、疫情防控期間,擬到本院旁聽案件庭審的,建議相關人員通過網絡庭審直播系統進行觀看。

六、疫情防控期間,東安縣人民法院將繼續全力以赴依法推進案件審理、執行工作,對於部分執行、保全案件,因線下財產查控、處置等措施可能會受到交通關停等疫情防控舉措的影響,敬請諒解。

七、東安縣人民法院工作時間正常對外開放,所有來院的外單位人員和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進入法院辦公區、審判區均須佩戴口罩。屆時安檢通道將增加體溫測量,會相應增加安檢時間,請予理解與配合。

東安縣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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