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人員任期滿兩年後怎麼辦?

一、關於“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計劃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牽頭,省區市人事、 教育部門組織實施,其政策依據是《關於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

大學生畢業後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促進農村基層社會事業發展,簡稱“三支一扶”。工作時間一般為2年,工作期間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工作期滿後,自主擇業,擇業期間享受一定的政策優惠。


三支一扶人員任期滿兩年後怎麼辦?


二、關於期滿政策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後自主擇業,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紮根基層。原服務單位有職位空缺需補充人員時,應優先考慮接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縣、鄉各類事業單位,有職位空缺需補充人員時,也應拿出一定職位專門吸納這部分畢業生。服務期滿自主創業的,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等有關政策。應屆畢業生自願到國家需要的艱苦地區、艱苦行業基層工作,服務達到國家規定年限,並符合相應條件的,可享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2.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的,可以通過適當增加分數以及其他優惠政策,優先錄用。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服務2年以上,服務期滿後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於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

3.各級人事、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部門要制定切實有效措施,採取多種手段,充分挖掘本系統就業崗位,積極吸納“三支一扶”大學生進入本系統工作。各級人事部門要為“三支一扶”大學生建立專門的人才庫,廣泛收集各類用人單位的崗位需求信息,動員各類用人單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學生,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指導和推薦,幫助其落實就業單位。 4.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根據本人意願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區工作,凡落實了接收單位的,接收單位所在地區應准予落戶。進入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由接收單位按照所任職務比照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其職務工資標準;其服務期限,計算為工齡。在今後晉升中高級職稱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

三、關於薪資福利

“三支一扶”工資按當地鄉鎮機關或事業單位工資收入水平來確定的,中央財政也會進行補貼,西部、中部、東部分別為每年2.5萬元、1.8萬元、0.8萬元。

1.服務期間由省“三支一扶”辦按月發放1400元生活補貼(含交通補貼,下同),統一辦理社會保險,並享受每人每年200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各設區市組織的“三支一扶”計劃可參照省級標準執行。

2.到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範圍的縣(市、區)的鄉(鎮)參加“三支一扶”的高校畢業生,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服務縣(市、區)財政按每年2000元代為償還。各高校要根據自身特點,結合實際制定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的具體措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