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拒不隔離外國人視情可遣送出境

來源:環球網

原標題:廣州:拒不隔離外國人視情可遣送出境

16日上午,廣州市新聞發佈會上,市公安局二級巡視員蔡巍介紹,廣州加強對外籍人士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處置力度,對拒不隔離外國人視情可遣送出境。

4月16日上午,廣州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第79場疫情防控新聞發佈會(涉外防疫服務保障專題)。廣州市公安局二級巡視員蔡巍介紹,將進一步加強出入境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近期正在協助社區衛生防疫部門,對入境人員開展上門走訪,瞭解他們的健康狀況,開展核酸檢測工作。

廣州:拒不隔離外國人視情可遣送出境

廣州拒不隔離外國人視情可遣送出境

廣州市公安局二級巡視員蔡巍

根據上級機關的統一部署,已出臺廣州市公安機關疫情防控期間多項涉外工作指引,進一步規範日常涉外執法,加強對外籍人士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的處置力度,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對虛報信息、隱瞞病情、逃避隔離觀察等拒絕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對拒不配合衛生防疫部門開展新冠肺炎調查、拒不提供健康信息、拒不透露行蹤的外國人,首先對其進行法制宣傳教育,責令其遵守中國法律,配合新冠肺炎調查,告知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予以行政拘留和罰款的處罰;仍不配合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傳喚或者強制帶離,進入行政案件辦理程序。

對業主拒不申報外國人住宿登記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予以處罰。

對經醫療檢查,衛生防疫部門認為需採取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隔離治療措施,當事人拒不執行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協助衛健部門強制執行;情節嚴重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視情依法採取宣佈作廢、註銷簽證、限期出境、遣送出境等處理措施。

廣州昨日新增4例關聯病例軌跡公佈

據廣州市衛健委通報,4月15日0時至24時,廣州市報告新增境外輸入關聯確診病例4例,其中1例為從已納入隔離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中排查發現,3例為無症狀感染者轉為確診病例。新增出院病例5例。詳情如下:

新增境外輸入關聯確診病例1:女,27歲,美國籍,廣州居住地在海珠區濱江東路,英語老師。近期曾多次前往建設六馬路綠松石小酒館和塔克西餐廳就餐,為近日一例外國籍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在集中醫學觀察期間,患者出現發熱等症狀,採樣檢測新冠病毒核酸陽性,即轉市八醫院隔離治療。4月15日,CT檢查顯示肺部炎症,經進一步檢查及專家會診,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

新增境外輸入關聯確診病例2(無症狀感染者轉確診):男,31 歲, 尼日利亞籍,為近日一例外國籍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

新增境外輸入關聯確診病例3(無症狀感染者轉確診):女,37歲,馬達加斯加籍,近期曾多次光顧建設六馬路綠松石小酒館。

新增境外輸入關聯確診病例4(無症狀感染者轉確診):男,35歲,科特迪瓦籍,近期曾多次前往廣園西路通通商貿城。

上述3名患者均為近期報告的無症狀感染者,在市八醫學隔離治療期間,相繼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4月15日CT檢查顯示肺部均有不同程度炎症病變,經專家會診,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

上述4例境外輸入關聯確診病例的9名密切接觸者已按有關規定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病例所涉及的相關居住場所和活動場所均已進行終末消毒,環境樣本檢測均為陰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