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自行車為什麼要穿鎖鞋?

首先,在這裡我要說的是單車鎖鞋,絕對不是職業選手的專利,而是騎行的必然。下面說說穿自鎖鞋騎行的好處。如果大家覺得有說的不對的地方,歡迎指正。

  隨著單車運動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單車愛好者紛紛用上了自鎖腳踏,也許大部分人從小都是騎車長大的,他們都會覺得自鎖完全沒有必要,但是很多用過自鎖的人都不會再改回以前用水平腳踏的騎行方式,這是為什麼呢?

騎自行車為什麼要穿鎖鞋?

  總結起來有兩點:

  

  1) 省力

  這是對體力消耗很大的有氧運動來說最好的一個功用了。

  一般來說可以省力25%,用自鎖腳踏,你可以容易得登上以前很費力才能騎上的山坡。特別是長時間騎行就會感覺輕鬆很多,這是因為一隻腳踩下去的時候另一隻腳還可以往上提!好像用力都可以加倍了。

  也許開始時你會不適應,也許你覺得不得要領,但是用上自鎖後動作就自然起來了,有時候你還可以做低速的離座騎行動作,看上去很專業。原來是身體向前傾,前腳踩後腳拉,人車一體感覺十分美妙。可一騎快就又不行了,要不是記得踩忘了拉就是記得拉忘了踩,看來要用一段時間來適應一下,這就是隻是兩隻腳在“齊心協力”帶動牙盤旋轉一種異常的流暢的感覺。

  2) 穩定

  用過平踏的人,在顛簸的石頭路上都知道必須要去踩住腳踏,不讓腳鬆脫,完全沒有用力去踩的想法,但是如果用上自鎖就完全不用考慮去用腳找腳踏這個麻煩了。你可以只顧用力踩踏,只要管住車把,抓腳的問題自鎖已經幫你搞定了。

  用不好自鎖也會給你帶來危險,用自鎖初期也許還不能很快適應,在停車時候一般用慣水平腳踏的人不自覺地在停車的時候才下腳。而這個習慣往往讓初學者鬧出笑話,踩上自鎖的人到了停車再摘腳踏,由於摘下來需要轉一下腳踝才能退出自鎖狀態,需要一個時間,特別是初學者對摘腳踏還不熟練,到這個時候他不能一次摘下腳踏,同時又失去了平衡只好倒向一邊的地上,要是一邊有汽車的話就比較危險了。所以,建議初學者初期使用都要有個練習下車的過程,腦子裡要有停車前摘腳踏的意識。

  有好的自鎖腳踏還不夠,一雙好的鎖鞋也是必不可少的,鞋的好壞也直接影響到自鎖的使用。鞋底要硬,鞋子跟腳,緊但不難受,脫鎖的時候,不覺得腳和鞋有什麼間隙,這樣你就可以充分感受到自鎖給你騎車帶來的樂趣了。

  補充一些,自鎖抗顛簸的能力加強,尤其是高速顛簸需要你懸空騎行或者高速顛簸中下山需要重心靠後時,避震系統本來就不好的硬架XC山地車很可能將你的腳顛脫,那你是肯定要摔的。

  而在性能方面,強烈顛簸中一般沒有自鎖系統的是要放慢速度踩在踏板上的,因為這個時候繼續蹬踏很可能被顛脫腳而摔,這個時候你可以看見有人臀部懸空雙腿加速從你身邊衝過,你會很鬱悶,而半坡或者終點前的突然加速,使用自鎖的人可以說是擁有了兩腿的力量,一腳踩一腳猛提,這會令沒有自鎖系統的人很快感覺腿軟,或者加速無力。

  長距離騎行使用自鎖的好處就更不用說了,它可以讓雙腿力量分配發生變化,後腳位的腿也可以在提拉中發揮一定作用,這令騎行更不易疲勞且高速度持續時間更長。

  自鎖系統很重要的一個部分其實是在鞋底,因為自鎖鞋通常是不會彎曲的,這可以防止蹬踏力量消耗在足弓材料的彎曲上,也不能更大比例的傳達到踏板上,無形中每一腳都在發揮更大的效率。


騎自行車為什麼要穿鎖鞋?

  鎖鞋誤區:

  1) 人的腿部肌肉群和骨格節構非常適合蹬踏,但不長於提和拉。

  答:自鎖不是提拉為主,是使另外一隻腳蹬踏的更快而不脫離腳踏才鎖足這隻腳在腳踏上。也就是說為了更快頻率的蹬踏才上自鎖。

  2) 自鎖有利於提高踩踏頻率,所以運動員非用它不可。

  答:錯了,單車運動決定了提高蹬踏頻率才能減少消耗,而高頻率下蹬踏容易滑腳,造成嚴重的傷害,所以才鎖住雙腳。自鎖廣泛用於單車運動愛好者,不僅僅是運動員,實際上,在這個地球上從事單車運動項目的運動員很少(包括三鐵)。

  3) 學會使用自鎖要有一個較長的練習過程.要在沒有阻礙的場所才能不停地不間斷地練習蹬踏,提拉,才能學會如何正確蹬踏和提拉來完成一個平滑的旋轉。

  答:是的,正常學習自鎖需要3-6個月。很多剛上自鎖的人對自鎖的評價是不可靠的。國內有單車隊的教練,要求新隊員是在籃球場上練習自鎖兩個月,把圓畫得很圓很省力了,才出去騎長途的。所以,沒有使用自鎖半年以上的人的評價不具備參考性。

  4) 在有行人的市區,街道上騎車,一般來說很難保證能不停地騎.自鎖的作用發揮不大,且易發生不及時解鎖而摔車,傷人傷車。

  答:依據第3點,只有穿自鎖去炫耀,而不是真正苦練自鎖技術的人才會出現在街道上不能解鎖的事例。一個對自鎖訓練有素的車友,解鎖完全是習慣。

  5)單車鎖鞋不利於行走,特別是公路鎖鞋,非運動員騎車是到處走走看看,是要下車行走的。

  答:自鎖鞋是用來騎車的,不是用來行走的。同樣的道理:請轉告劉翔,告訴他穿釘鞋不利於走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