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以上醫院互聯網醫療將全面鋪開,互聯網醫院需持續完善

在《我們分析了5年來的88條互聯網醫院政策,今年新政最密集,產業即將進入縱深發展階段》一文中,動脈網梳理出了2015年至今的相關政策,提出政策分析二四模型,並就互聯網醫院在機遇期、介入期顯現出的市場規模、企業基礎準備做了分析。

進入拓展期後,各省市密集制定相關政策,國家醫保局也出臺了互聯網醫療的醫保支付政策,產業閉環更加完整。在這個階段,各省份關於互聯網醫院的發展目標有何特點?在不同省份申辦互聯網醫院有何不同?各省份醫保支付突破進度如何?未來政策走向可能是怎樣?行業還面臨哪些挑戰?

我們將在本文中呈現這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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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期分析


2018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出臺後,各個省份相繼發佈互聯網醫院發展及配套政策。截至2020年3月30日,已有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臺75條相關政策。

這些政策中,實施意見、行動計劃及便民惠民服務行動方案,主要是提出發展目標,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主要是制定申辦細則、監管措施醫保支付政策則是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及支付標準。

拓展期是自互聯網醫療行業形成以來,企業參與度最高的時期。接下來我們分別針對以上幾個環節進行分析,其中還會涉及互聯網醫院申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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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目標:二級以上醫院互聯網醫療將全面鋪開

各省份互聯網醫院發展因地制宜,目標不盡相同,從大局到細節逐次來看:

有的側重服務體系建立,如天津、河南等地側重在一定時間內建立起政策體系或服務體系。浙江醫療資源、數字技術發達,互聯網醫院的基礎設施完善,已經在2019年被國家衛健委確定為互聯網+醫療健康示範省。

有的側重覆蓋範圍,大多按照醫院級別來佈局,要求到2020年,二級以上或三級醫院全面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安徽、陝西等省份將目標聚焦在三級醫院,海南、山東等省份已經下沉到二級醫院。

有的側重具體建設數量,對互聯網醫院建設制定了具體的數量目標。如四川要求2020年底發展30家以上互聯網醫院。河北、湖北等省份還考慮了區域分佈因素,即除了省會城市的大型三甲醫院之外,要求各地市、州同步建設互聯網醫院或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

二級以上醫院互聯網醫療將全面鋪開,互聯網醫院需持續完善

各省市互聯網醫院發展目標,資料來源:動脈橙數據庫,蛋殼研究院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在用戶需求與政策鼓勵的雙重推動下,實體醫療機構和互聯網醫療企業紛紛開通線上發熱門診、互聯網診療或互聯網醫院。疫情隔離了人與人的空間距離,互聯網醫院正好可以打破這個距離,其效率高、風險低的優勢比以往更加明顯。

這期間,互聯網醫院成為抗疫的“第二戰場”。國家衛健委於2月4日、2月7日連續發文,要求大力開展互聯網診療服務,要求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一建立全省的互聯網醫療服務平臺、新冠肺炎防控服務管理平臺。

在這期間集中建設的推動下,今後互聯網醫院將成為實體醫院的標配。各省市2020年的互聯網醫院發展結果,可能都會大範圍超出原定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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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細則:各省市要求有差異

在目標明確後,多個省市建立起互聯網醫院管理制度,包括准入條件、申請流程、申辦材料等方面,以國家衛健委的三大文件為基礎,各自提出更具體的細則。

准入條件方面,上海要求較為嚴格。針對互聯網醫院的申辦主體,上海規定: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單位、被列入國家及本市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相關責任主體不得申請設置互聯網醫院。

上海還強調,互聯網醫院依法需要辦理通信管理、市場監管、網絡安全、藥品管理等方面行政許可的,在取得相應許可後方可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

上海優質醫療資源豐富,發展互聯網醫院可以將這些資源的價值最大化發揮出來。為了有限度地合理使用這些資源,上海比起其他地區更加嚴格了互聯網醫院的准入,為了保障互聯網醫院的運營能力,將失信主體、有不良行為記錄的從業者排除在申辦主體或負責人之外。

此外,重慶暫在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醫院准入試點,待條件成熟後逐步向其他實體醫療機構推開。由於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在診療水平、資金籌備等方面能力更強,在先行先試的過程中,建設和運營質量都更有保障。

申請流程方面,整體上分為兩大類型。一是實體醫療機構申請將互聯網醫院作為第二名稱,這其中又分為已獲得執業許可的實體醫療機構申辦、新申請設置的實體醫療機構申辦兩種情況;二是第三方依託實體醫療機構獨立設置互聯網醫院。

綜合各省市的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通用步驟如下:

二級以上醫院互聯網醫療將全面鋪開,互聯網醫院需持續完善

不同類型的互聯網醫院申辦流程,資料來源:各地衛健委官網,動脈網蛋殼研究院製圖

已獲得執業許可的醫療機構申辦互聯網醫院流程最簡單,只需執業登記一個主體步驟,本質上是申請執業許可變更。新設置的實體醫療機構申辦、第三方依託實體醫療機構獨立申辦,均需要申請設置、申請執業登記兩個主體步驟。主體步驟即上圖中加粗部分。

需要明確的是,部分實體醫療機構申辦涉及“兩證合一”。2018年6月,國家衛健委出臺《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醫療機構、醫師審批工作的通知》,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即申辦這類醫療機構時,衛生健康部門不再核發《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僅在執業登記時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針對這類情況,山西、浙江等省市規定,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新設置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擬將互聯網醫院作為第二名稱的,直接在執業登記階段提出申請。也就是說,這類互聯網醫院的申辦也只需一個主體步驟。

但無論是哪種流程,與省級互聯網醫療服務監管平臺對接數據、衛生健康部門審查驗收等都必不可少。

申請材料方面,上海、吉林等地要求細緻。綜合各省市的政策,申請材料清單如下:

二級以上醫院互聯網醫療將全面鋪開,互聯網醫院需持續完善

各省市申辦互聯網醫院的材料,來源:各地衛健委官網,動脈網蛋殼研究院製圖

清單既包含國家衛健委政策中的必備項,即互聯網醫院基本標準規定的項目相關的證明材料;也包含各省市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的本地化項目,例如上海、四川、吉林等地對材料有更細緻的要求。

上海規定,互聯網醫院擬在執業登記地點設置診療場所的,按實體醫療機構設置有關規定和要求提供相應材料;還要求提供互聯網醫院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的簡歷、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其資格證書、執業證書,以及互聯網醫院申請執業登記承諾書,即對申請材料真實性以及開展執業活動前辦理相關行政許可等內容進行承諾。

吉林針對第三方依託實體醫療機構獨立設置的互聯網醫院,還要求提供資產評估報告,這體現了對第三方經營能力的嚴格把關。

以上政策條款只是制定了互聯網醫院申辦的基本框架,在實際的申辦過程中,事無鉅細,遠遠不止上述事項。以重慶為例,僅申請執業登記就分為10餘個小環節:

二級以上醫院互聯網醫療將全面鋪開,互聯網醫院需持續完善

重慶互聯網醫院審批流程圖,來源:重慶市衛健委官網

以上是重慶市衛健委公佈的審批流程圖,在互聯網醫院完成監管平臺對接、獲得“三級等保”備案證明後,提交相關材料申請執業登記,中途還可能遇到材料不齊全或審查不通過等情況。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明確了互聯網醫院複診的具體時限,即提供2個月內的病歷資料。其他省份未在政策條款中規定,但從醫院執行情況來看,也有時限要求,只是各地標準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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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案例:海南最快48天辦互聯網醫院

按規定的流程和材料做準備,申辦一家互聯網醫院需要多長時間呢?

我們先來看互聯網醫院審批時限:

二級以上醫院互聯網醫療將全面鋪開,互聯網醫院需持續完善

部分省市審批互聯網醫院的時限(均為工作日),來源:各省市政務服務網

上圖中的審批時限包含申請設置和執業登記兩個階段,可為各類主體的互聯網醫院提供參考。不過,受蒐集渠道限制,僅能展示部分省市的信息。

可以看出,審批過程中耗時最長的是審核審查、做出決定階段,主要是對互聯網醫院設置申請進行研究、做出是否同意建設的決定,以及對互聯網醫院現場驗收、做出是否同意執業登記的決定,這是兩個最核心的環節。

當然,上述時限僅僅是行政審批的時間,不包括互聯網醫院在軟硬件設施、人員配備等方面的建設時間。不過,部分建設工作可視情況與行政審批同步進行。

如果加上醫院建設時間,開辦一家互聯網醫院需要多久?可以看看海南的一些實例。


二級以上醫院互聯網醫療將全面鋪開,互聯網醫院需持續完善

海南省部分互聯網醫院的申辦節點(總時長為自然日)

資料來源:海南省衛健委官網、企查查,動脈網蛋殼研究院製圖

首先,需要有一家公司,新成立或已開辦的公司均可。上圖中,前兩家互聯網醫院的申請方是已在海南開辦的公司,其他大多為新成立的公司。

公司依託實體醫療機構,向衛生健康部門提出設置互聯網醫院的申請;衛生健康部門受理後,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同意設置的,做出相應批覆,並要求企業按基本標準在6個月內完成互聯網醫院籌建;籌建完成後,互聯網醫院申請執業登記,衛生健康部門按相關程序驗收,驗收合格後,做出執業登記批覆。

各家互聯網醫院申辦企業成立可視為申辦過程的開始,執業登記獲批則意味著獲得互聯網醫院資質。上圖中,國壽萬通互聯網醫院和健康樂(海南)互聯網醫院是以幾年前在海南開辦的公司為主導申請的,正式開始申辦的時間不明確,因此其總申請時長不便統計。

其他互聯網醫院的總申辦時長大約在48天到300天之間。在籌建過程中,從申請材料到各項設施、人員資質、規章制度,都嚴格按照衛生健康部門的要求做準備,一定會縮短整個申請時長;若其中某個環節不符合要求需要補充材料,則會影響申請進度。

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總時長差異僅做大致參考。因為每家企業在主觀上的推動進度不同,軟硬件設施建設的工作量不同,所以,總計時長的差異不能完全代表互聯網醫院建設能力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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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措施:監管平臺對接數據及時上傳

由於互聯網醫院在業務開展方式上的特殊性,對其監管也可通過網絡數據傳輸來進行,即通過省級互聯網醫療服務監管平臺(以下簡稱“監管平臺”)進行。各個省份要審批互聯網醫院,必須先建設省級互聯網醫療服務監管平臺,醫療機構或第三方申請互聯網醫院時,必須與監管平臺對接。

那麼,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如何通過監管平臺來實現監管?醫療機構到底要對接哪些數據呢?


二級以上醫院互聯網醫療將全面鋪開,互聯網醫院需持續完善

部分省市互聯網醫療服務監管平臺需對接的數據類型

來源:各地衛健委官網,動脈網蛋殼研究院製圖

山西、福建、吉林、天津、黑龍江等省市發佈了監管平臺的數據對接細則,雖然各地有差異,但總結起來不外乎醫院基本數據(包括機構信息和人員信息),以及在線問診、電子處方、藥品訂單、質量監控等業務數據。

互聯網醫院首次將這些數據與平臺進行對接後,還需在業務數據有更新時,按要求定時上傳。例如,福建、吉林要求在次日0點到6點上傳本日的業務數據。

之後,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根據平臺收集的數據,對互聯網醫院進行實時監管。

若互聯網醫院違法違規,也應受到相應處理。目前,國家尚未出臺專門針對互聯網醫院違法違規的處理辦法。各個省市的政策中,對此的表述大多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處理”。

也就是說,主要按照實體醫療機構適用的條款來進行,包括《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護士條例》等。當實體醫療機構以互聯網醫院作為第二名稱時,實體醫療機構作為法律責任主體;互聯網醫院合作各方按照合作協議書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與互聯網醫院相關、但歸屬於其他部門管理的,上海做了如下明確:互聯網醫院應取得但未取得通信管理、市場監管、網絡安全、藥品管理等行政許可開展執業活動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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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支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動瓶頸突破

支付環節是互聯網醫院發展的重要一環。在當前實體醫療機構的支付體系中,以醫保支付和個人支付為主。而互聯網醫院在機遇期和介入期,僅以個人支付為主,醫保支付只在個別地區有小範圍探索。醫保支付的缺席,一直被視為行業發展的瓶頸。

2019年8月30日,國家醫保局發佈了《關於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指導意見》,構建了互聯網醫療納入醫保支付的整體框架。

不過,此後互聯網醫療醫保政策並未快速在全國全面鋪開,僅部分省市出臺了相關政策或具體的項目、價格。

二級以上醫院互聯網醫療將全面鋪開,互聯網醫院需持續完善

圖片8:各省市醫保支付政策細則,資料來源:各地醫保局官網

動脈網蛋殼研究院製圖

在這些項目中,互聯網複診是最基礎的。按國家醫保局要求,不同級別的醫務人員提供服務,均按普通門診診察類項目價格收費。因此,各地的互聯網醫院複診均未按醫生級別來收費。

此外,山東、四川、福建等地還制定了遠程會診、遠程診斷等項目的價格。

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和價格制定以後,才能確定支付範圍與支付標準。從目前各省市的支付政策來看,大致分為三種:

一是北京、天津、陝西等地線上線下執行同等的報銷政策;

二是山東、四川等地由統籌地區(即各地市)綜合考慮各自的醫保基金、醫療水平等因素,自行制定支付範圍和標準。

以上兩種情況很難做到全省統一一個報銷標準,而第三種則可以制定全省的具體標準,例如福建,其遠程會診按收費標準的30%納入支付範圍,互聯網複診等項目暫不納入醫保支付。

2019年,福建在全國先行對醫保基金實行省級統籌進行探索,出臺了《福建省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全省統籌調劑實施意見》,建立職工醫保基金統籌調劑機制。全省職工醫保基金一盤棋,所以,福建才有基礎制定全省統一的報銷標準。

前文已經提到,新冠肺炎疫情對互聯網醫院發展的促進作用巨大。同樣,疫情期間,醫保支付環節也快速打通。

2月23日,在疫情最嚴重的武漢,當地醫保局發佈18條措施服務疫情防控和日常醫療保障,其中包括將“互聯網+”醫療服務納入醫保支付。措施發佈後的三天內,三家公立醫院以及微醫互聯網總醫院武漢專區迅速改造信息系統,接入醫保在線支付。

3月2日,國家醫保局、國家衛健委發佈《關於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互聯網+”醫保服務的指導意見》,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醫療服務費用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疫情發生以來,多個省市制定了具體支付措施:

二級以上醫院互聯網醫療將全面鋪開,互聯網醫院需持續完善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將互聯網醫療接通醫保支付的部分省市

資料來源:各地醫保局官網及公開報道,動脈網蛋殼研究院製圖

出於疫情防控的需要,各地醫保經辦機構、醫療機構、信息化企業,均加快了信息化系統改造的腳步。上述城市中,已有部分醫院實現了在線結算功能,為今後的醫保支付完善打下了基礎。但從全國範圍來看,互聯網醫療的醫保支付仍處於起步階段,後續還需政策的持續鋪開以及信息化服務的持續支撐。


趨勢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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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醫院管理政策全面鋪開,支付突破


目前,互聯網醫院在指導、支付和監管三大環節,各地都已有不同程度的政策、措施,並以2020年為時間節點提出了階段目標。同時,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互聯網醫院在常見病、慢病複診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且已在部分地區實現了在線問診、開方、醫保在線結算、藥品配送的就診閉環。

下一步,指導政策將在2020年已有的基礎上,側重在完善互聯網醫院的規範化運營、各地關鍵標準的明確或統一方面。

在支付環節,還有多個省市需補齊相應的支付政策,受疫情防控措施的推動,這一進度有望加快。對於已經出臺相應措施的省市來說,需在醫療機構完成信息系統對接,醫保支付實際上線運行之後,加強日常監測監管,發現問題後調查、或調整相應的支付政策,確保醫保基金安全。

同時,自國家醫保局成立以來,醫保體系也處於加速改革的過程中。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針對2025年、2030年兩個節點提出了相應目標,互聯網醫療也搭上這趟快車。作為最頂層的醫保制度設計,該《意見》三次提到了互聯網醫療。

在監管環節,由於目前暫時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無論是對互聯網醫院本身、對執業醫師,還是對藥事管理、醫療糾紛、醫療事故,主要都參照線下醫療機構執行。互聯網醫院仍處於發展初期,線上診療內容有限,短期內這一監管原則仍會持續,並且出於對醫療安全的考慮,首診限制在短期內放開的可能性也不大。

但從長遠看,新技術、新模式會不斷出現,互聯網與醫療的融合程度越來越深,必然會出現特定的問題,以及針對這些問題的法律法規。

參考電商的立法進程,電商興起於2003年,2013年國家啟動《電子商務法》立法,201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才正式出臺,並於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在此期間,行業監管主要通過行政法規來進行。

因此,監管體系的完善是一個長期的、適應行業發展的過程,互聯網醫院的監管也會經歷這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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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售處方藥還需完善政策,用戶習慣仍是難題


隨著醫保支付到位、在線診療的閉環打通,互聯網醫院和藥品的連接更加緊密。互聯網醫院聚集患者、尤其是慢病患者的能力越來越強,未來甚至可能成為特定的藥品銷售渠道。

在互聯網“醫+藥”的過程中,互聯網醫院可以將處方導向零售藥店,也可以導向自有的或第三方醫藥電商平臺,此時,就面臨網絡銷售處方藥的問題。

2019年12月1日,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實施,不再禁止網絡銷售處方藥。而在同一時間段,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商務部公佈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中,規定“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不得違反規定採用郵寄、互聯網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眾銷售處方藥”,這項規定被標註了★符號,表明其是設立依據效力層級不足且確需暫時列入清單的管理措施,應儘快完善立法程序。

因此,網售處方藥是急需完善的政策之一。

此外,醫療的低頻需求,是行業討論了多年的話題,互聯網醫院在患者中的普及率也不高。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各大互聯網醫院、互聯網診療平臺的用戶數、問診量激增,各地衛健委搭建官方問診平臺、互聯網醫療企業廣泛向第三方開放問診入口。疫情防控成為了互聯網醫院進行用戶使用普及和習慣培養的重要機會。


但是到疫情之後,沒有了接二連三的政策鼓勵與鋪天蓋地的企業宣傳,用戶再次遇到問題還會想到在線問診嗎?疫情期間下載的APP還會保留嗎?這些問題接下來都還是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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