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終止部分募投項目的公告

證券代碼:603429 證券簡稱:集友股份 公告編號:2020-025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終止部分募投項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終止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為“研發創意中心暨產業化基地建設項目”。

終止募投項目相關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募投項目終止後,公司將積極籌劃新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一、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

根據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和201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並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9]201號文《關於核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的核準,公司向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18,599,255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發行價格為21.56元,共募集資金人民幣400,999,937.80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11,598,621.73元,可用募集資金為人民幣389,401,316.07元。該事項已於2019年7月22日經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大華驗字[2019]000316號)驗資報告驗證。公司已對上述募集資金予以專戶存儲。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計劃使用140,000,000.00元投資於“年產100萬大箱的煙標生產線建設項目”,使用249,401,316.07元投資於“研發創意中心暨產業化基地建設項目”。

二、擬終止募投項目的基本情況及原因

(一)擬終止募投項目的基本情況

本次擬終止的募投項目為“研發創意中心暨產業化基地建設項目”,該項目由公司設立全資子公司集友時代在安徽省合肥市實施,建設研發創意中心,並配套建設生產線及配套設施,包括新建研發創意中心辦公場所、新建生產車間、倉庫、配套工程設施及購置生產設備、研發設備等。

該項目實施後,公司將在合肥建成研發創意中心,提升公司的研發創意水平,同時配套建設生產線,形成產業化基地作為公司煙標的打樣中心,並新增45萬大箱煙標產能,增強公司綜合競爭力,支持公司煙標業務發展。本項目總投資48,838.50萬元,其中建設投資45,385.20萬元,鋪底流動資金投資3,453.30萬元。項目建設期為18個月。

截至目前,該項目已在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縣備案並完成環評審批,在綜合考慮國內宏觀經濟形勢、下游菸草行業市場環境以及公司現有煙標產能情況、現有研發創意人員已分別在(太湖、合肥、北京等地)開展研發創意工作、未來煙標產能佈局和業務開展情況等多項因素後,該項目尚未開工建設,也尚未投入募集資金。截至2020年3月31日,該項目尚未投入募集資金,募集資金餘額為251,667,678.76元(含現金理財及利息收入,其中,暫時補充流動資金100,000,000.00元)。

(二)本次擬終止募投項目的具體原因

1、擬終止募投項目原計劃建設內容

“研發創意中心暨產業化基地建設項目”原計劃建設研發創意中心並配套建設煙標生產線擴充煙標產能,支持公司煙標業務的發展。

2、繼續實施原募投項目,由於投產週期較長,難以滿足公司業務的需要

截至目前,該項目尚未開工建設,也尚未投入募集資金。由於項目開工後至項目投產需要較長的建設施工、設備安裝調試和試生產週期(預計需要18-24個月左右),難以滿足公司煙標業務發展的需要。在綜合考慮國內宏觀經濟形勢、下游菸草行業市場環境以及公司現有煙標產能的情況、現有研發創意人員已分別在(太湖、合肥、北京等地)開展研發創意工作的情況、未來煙標產能佈局和業務開展情況等多項因素後,經過審慎分析評估,為保護公司及股東利益,公司擬終止該募投項目。公司將積極籌劃新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通過其他方式來實現本項目所需的擴充煙標產能及收益的目標。

(三)本次擬終止募投項目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募投項目終止後,公司將積極籌劃新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通過其他方式來實現本項目所需的擴充煙標產能及收益的目標。

公司本次擬終止“研發創意中心暨產業化基地建設項目”,系公司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實際情況、公司整體發展戰略及當前的市場情況,本著有利於提高股東回報及公司長遠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所做的調整,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符合全體股東利益。

本次募投項目終止後,公司將繼續嚴格遵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關於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加強募集資金使用監管,確保募集資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實現公司與全體投資者利益的最大化。

三、擬終止募投項目的募集資金的後續使用計劃

截至2020年3月31日,“研發創意中心暨產業化基地建設項目”尚未投入募集資金,該項目所涉募集資金公司將繼續在原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並嚴格遵守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

該部分募集資金後續使用,公司將積極籌劃新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通過其他方式來實現本項目所需的擴充產能及收益的目標,儘快滿足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將根據新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展情況及時履行相應的決策審批程序並及時披露。

四、相關審議程序及獨立董事、監事會意見

公司擬終止“研發創意中心暨產業化基地建設項目”相關事項已經公司2020年4月15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擬終止“研發創意中心暨產業化基地建設項目”,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關於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系公司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實際情況、公司整體發展戰略及當前的市場情況,本著有利於提高股東回報及公司長遠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所做的調整,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符合全體股東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終止“研發創意中心暨產業化基地建設項目”。

(二)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擬終止“研發創意中心暨產業化基地建設項目”,系公司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實際情況、公司整體發展戰略及當前的市場情況,本著有利於提高股東回報及公司長遠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所做的調整,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符合全體股東利益。因此,監事會一致同意公司終止“研發創意中心暨產業化基地建設項目”。

五、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擬終止“研發創意中心暨產業化基地建設項目”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公司擬終止“研發創意中心暨產業化基地建設項目”系基於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做出的決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關於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

綜上,保薦機構對集友股份擬終止“研發創意中心暨產業化基地建設項目”事項無異議,並將持續關注募集資金的後續管理和使用情況,督導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六、終止募投項目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相關事宜

2020年4月15日,《關於終止募投項目的議案》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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