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屆城東區委第七輪巡察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黨的領導,強化各級黨組織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按照區委統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定於2020年4月14日-2020年6月15日,將對區委辦、區政府辦、區人大辦、區政協辦、區委宣傳部、區委統戰部、區委政法委、區委綠髮辦、區審計局、區退役軍人事務管理局、區醫療保障局11個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巡察。


一、巡察內容

把“六圍繞一加強”作為巡察監督的重點,聚焦“四個落實”,重點了解黨組織踐行“兩個維護”的情況;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黨組織落實學習制度,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情況;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黨組織選人用人情況;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整治“四風”情況;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把握運用情況;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情況;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微腐敗”問題;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及省市區委決策部署情況;省委第四輪巡視、市委異地交叉巡察等上級監督檢查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情況。


二、巡察方式

(一)巡察組主要通過聽取專題彙報、個別談話、受理信訪、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抽查核實、詢問知情人、調閱或複製資料、召開座談會、列席會議、民主測評、問卷調查、下沉走訪、開展專項檢查、提請有關單位予以協助等方式方法,廣泛聽取黨員幹部職工對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意見和反映。

(二)巡察組在巡察期間開通聯繫電話和電子郵箱,歡迎廣大幹部職工積極參與和進行監督。巡察組不干預被巡察單位的正常工作,不查辦案件。

(三)巡察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涉及上述方面問題的信訪舉報。對有關個人訴求、涉法涉訴等不屬於巡察受理範圍的問題,巡察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中共城東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4月14日


十四屆城東區委第七輪巡察公告


十四屆城東區委第七輪巡察公告

十四屆城東區委第七輪巡察公告

監製 | 孫海娟

責編 | 李 植

編輯 | 韓孟穎

供稿 | 區委巡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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