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禁毒示範城市】禁毒宣傳走進圩鎮圩日,吹響禁種鏟毒“衝鋒號”!

4月9日上午,寧都縣公安局湛田派出所利用鄉鎮圩日開展禁毒宣傳活動,民輔警通過車載喇叭巡迴播放禁毒口號,向沿街商戶、過往行人發放禁毒宣傳資料,並詳細地向居民群眾宣講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違法性,動員大家踴躍參與到禁種鏟毒工作中,並積極主動舉報各類涉毒違法犯罪行為。隨後就群眾對社會的“安全感”和對禁毒工作的“滿意度”等進行了解,聽取意見。

春暖花開,萬物復甦,

農民朋友都忙著春耕播種,

山東省禁毒形象大使“大衣哥”提醒您:

罌粟不是菜,種一棵也違法,

輕則拘留罰款,重則判刑入獄!

請廣大農民朋友注意啦,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從禁種罌粟做起。

溫馨提醒:

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成熟前自行剷除的,不予處罰。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三)抗拒剷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動剷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舉報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販賣罌粟殼的,根據剷除毒品原植物數量和繳獲罌粟殼數量進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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