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出臺旅遊獎勵辦法保增長擴消費

日前,為進一步激發旅遊企業對市場開拓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促進郴州市保增長擴消費政策的實施,郴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出臺了《郴州旅遊獎勵辦法》。

據瞭解,獎勵資金將從市財政每年預算安排的文旅產業及整體營銷扶持資金中列支。獎勵共分為大型旅遊團隊接待獎、國內旅遊年度獎、入境旅遊接待獎、市場營銷工作獎、旅行社創星獎、優秀導遊人才獎等獎項。

獎勵辦法規定,從省外引來一趟旅遊專列,獎勵旅行社3萬元。從郴州市外一次引來30臺車以上自駕車隊,按實際數量給予旅行社40元/臺車的獎勵;50臺車以上自駕車隊,按實際數量給予旅行社60元/臺車的獎勵。郴州市四城區(北湖區、甦仙區、郴州經開區、郴州高新區)旅行社當年度獲得“三星級旅行社”“四星級旅行社”“五星級旅行社”榮譽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萬元、3萬元、5萬元。導遊獲得國家級金牌導遊大賽(或旅遊業務大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每人分別獎勵2萬元、1萬元、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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