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瞭望|構建長三角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推動區域高質量一體化發展

孙 浩

区域瞭望|构建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长三角一体化是党中央在新时代立足世界发展大势、中国发展大局的重要战略。2019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长三角“一极三区一高地”的战略总定位,要求长三角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带动整个长江经济带和华东地区发展。

对于具有典型外向型经济发展特征的长三角地区而言,在全球经济形势波谲云诡,贸易格局风云变幻格局下,如何在创新共建、协调共进、开放共赢的行动原则指导下“拆墙合体”,深化对内对外开放联动,优化区域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是一道紧迫的历史命题。本文以贸易便利化重要手段——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切入,探讨建设长三角区域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一、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亟需区域联通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

地理区位的相互毗邻,历史文化的交融沉淀,造就长三角地区在客流、物流、商流、资金流上多向流动、交叉渗透的格局,为一体化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上海近年来五个中心建设和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成立,以及不断发展、日益优良的口岸环境,对长三角地区货物贸易产生很强的磁力效应。据统计,2018年上海口岸进出口货物总额居全球城市首位,占全国货物贸易27.9%,其中约40%源于上海市(也有少量上海货物从临近的江浙口岸通关),60%左右主要来自苏浙皖,且大部分从上海关区报关。频繁密集的区域间货物流动和相近的产业布局,为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创造了得天独厚的先天条件。

站在历史新起点,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长三角一体化追求的不仅仅是自然资源禀赋先天式的一体化,还是更高质量的共建共进式协同发展,因而对区域口岸营商环境提出更高的要求。2019年世行营商环境报告向全球推荐了上海等地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登记“一窗通”服务等改革举措,这些举措显著提高了我国的营商便利度。按照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的框架意见》(以下简称“《框架意见》”),我国目前实施的是国家标准版和地方版并存的中央、地方双层级单一窗口模式,中央层面以“总对总”方式与各口岸管理和国际贸易相关部门系统对接,实现信息数据互换共享,开展国际合作对接;地方层面以“一对总”方式融入到全国标准版单一窗口,完成申报数据的统一提交。《框架意见》同时提出探索建设符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要求的区域“单一窗口”。长三角作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一体化先行先试示范区,构建一种介于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服务于长三角地区产业发展,促进对内对外开放联动,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地区性单一窗口——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呼之欲出。

二、构建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万事具备,箭在弦上

一是具有充分的政策依据。《框架意见》提出探索建设符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要求的区域“单一窗口”。2017年上海市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17-2020年)深化建设方案》,对推进区域单一窗口建设,推进长三角区域口岸之间的单一窗口互联互通提出要求。2018年6月1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提出,探索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泛珠三角地区、长江沿线口岸“单一窗口”互联互通。这些文件从中央到地方不同层面对区域性单一窗口的构建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是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上海于2014年率先启动单一窗口理论与实践探索,随后,江浙皖三省相继启动单一窗口建设,并建成各省单一窗口平台。2017年以来,三省一市单一窗口已实现与国家单一窗口标准版对接,货物申报等主要业务实现全量切换,为长三角单一窗口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基础保障。

三是具有一定的国际经验借鉴。从全球范围来看,东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ASEANSingleWindow,简写为ASW)是典型的区域性单一窗口。为到2020年建成东盟经济共同体,2003年第九届东盟峰会决定建立东盟单一窗口机制。2007年11月东盟各国元首签署的《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建设ASW也列为促进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部分的重要措施。目前,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泰国、越南、文莱、柬埔寨已实现利用ASW实时交换电子化原产地证明。菲律宾、缅甸和老挝也将在2019年底连接到ASW。

三、推进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的主要内容

目前,我国有关区域单一窗口建设的提法多见于政府文件,鲜见较为明确的概念界定和建设内容。本文基于长三角国家战略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主要功能,对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做如下界定: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介于国家标准版和长三角各地单一窗口之间的区域性单一窗口,它通过与地方单一窗口的融合对接,集成长三角各地方单一窗口的特色功能,实现信息共享、功能融合、平台对接,加强数据衔接和协同监管,为企业提供便利的跨区域申报服务,有助于企业合理配置申报资源,降低运营成本。考虑到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需要和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建设现状,长三角单一窗口的推进建设可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考虑:

一是理顺关系,明确长三角单一窗口的定位与构建模式。在现有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两级单一窗口的模式下,构建长三角单一窗口首先需要厘清其与国家标准版、地方单一窗口之间的关系,明确定位,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构建模式。显然,需要构建一个介于中央和地方两级单一窗口之间的长三角区域性单一窗口,为区内贸易企业提供跨区域统一申报服务,实现跨区域贸易、物流、金融等服务信息发布与实时查询,数据整合分析等功能,以增强一体化意识,加强各领域互动合作。从建设成本和时间投入来看,没有必要建设一个全新的区域性单一窗口,可探索在国家标准版单一窗口环境中构建长三角单一窗口版块,打破行政区划的物理阻隔,打造长三角地区贸易、通关、物流、金融服务等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贸易便利化发展。

二是深化功能,强化长三角单一窗口对标国际的创新发展。长三角单一窗口不仅服务于长三角地区,促进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还是探索粤港澳合作发展,促进我国单一窗口与国际互联互通的最佳样板区、引领区和示范区。在长三角一体化制度创新大框架下,长三角单一窗口要勇于创新,进一步对标国际,借鉴美国、新加坡、韩国等国单一窗口建设的实践经验,深化金融服务、多式联运等功能,为企业提供保险理赔、导入国际支付网络,加速企业间付款与收款流程,促进贸易物流成本下降、时效提高。同时,可将长三角单一窗口作为国家标准版单一窗口与其它国家单一窗口对接的试验田,畅通其对外连接通道,加强长三角地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尤其是主要贸易伙伴如东盟、俄罗斯、日韩等国家和地区的单一窗口互联互通。

三是拓展服务,凸显长三角单一窗口的区域特色性内外贸公共服务平台。苏浙沪皖三地单一窗口在融入国家标准版后,仍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创新服务功能,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长三角单一窗口的建设可从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对产业链、供应链的需求特性出发,以促进区域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在统筹集聚各地单一窗口特色服务的基础上,提供贸易信息发布、贸易新闻发布、标准文本模板服务、贸易数据分析、市场预测等综合性功能,帮助企业了解市场,掌握市场趋势,协助整个贸易产业链的创新与效率提升;拓展“通关+物流”一体化供应链服务,推进长三角通关监管一体化和港航物流信息共享,实现全流程通关物流数据贯通。

四是加强保障,推进长三角单一窗口功能的落地实施。建议由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联合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以需求为导向,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内外贸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共同商议长三角单一窗口的建设计划,确定建设主体、内容、进度和运维模式等事项,以促进首个区域性单一窗口的建成实施。在运营维护方面,可借鉴新加坡的“政府补贴+按交易计费”的混合型模式,采取“政府补贴+政府/企业采购服务模式”,具体而言,国家标准版的基本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免费提供,仍旧由政府提供补贴;对于区域特色化、增值性服务,采取逐年采购模式,根据需求情况分别由政府、企业出资购买,以更好地发挥市场这只无形手的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切实保障长三角单一窗口的建成实施。

上海海关学院教授 孙 浩

(转载自《长三角观察》2019年第11月号(总第9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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