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味被禁食,原來這些還能吃!​

野味被禁食,原来这些还能吃!​


野味被禁食

原来这些还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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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业农村部只颁布了生猪、家禽、反刍动物、马属动物、犬、猫、兔、蜜蜂等10 种陆生动物以及鱼类、贝类、甲类3种水生物种的《产地检疫规程》。按照规定,对人工饲养或合法捕获的野猪、野禽、野生反刍动物(牛、羊、鹿、骆驼)、野生马属动物、野生犬科动物、野生猫科动物,可对应参照上述规程进行产地检疫、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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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规意见稿

《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25日在深圳人大网上发布。《征求意见稿》共23条,列出禁食“黑名单”,禁食范围从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饲养的野生动物和宠物等。

深圳人大在对《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说,对于社会比较关注的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也具有不小的疫病传播风险,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此次也将上述动物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而蜂蜜、燕窝、雪蛤等动物相关衍生物,由于已被公众广泛接受,且具有较为成熟的检验检疫标准,则不列入禁食范围。

此外,人类长期以来有喂养猫狗等动物作为宠物的习惯,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宠物动物是人类文明的共识,宠物也应当列入禁止食用的范围。同时由于供科研实验的动物有其特殊的饲养目的和饲养方法,也不适宜食用,应当排除在可食用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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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DNG-

文字:疫情法律问题专业研究组-韩璐

审核:防控新冠肺炎工作落实办公室

编辑|制图:lucky

排版|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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