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田畝的措施——延祐經理

清查田亩的措施——延祐经理


“延祐经理”是元仁宗延祐年间在江南地区采取的清查田亩的措施。“延祐”是元仁宗的年号,“经理”就是土地调查登记之意。

经理,即查核田土顷亩、理算租税钱粮,并对隐漏田产追征租赋。当时江南富豪和诸王、寺观等大量隐占官、民田产,强者田多税少,弱者产去税存,赋役不均,严重影响政府的财政收入。 延祐元年(1314年),鉴于当时田亩“欺隐尚多,未能尽实”,造成国家“岁入不增”,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采纳中书平章政事章闾(一作张驴)的建议,行经理之法。遂以章闾、你咱马丁、陈士英等分别前往河南、江浙、江西督办,并责成行御史台及枢密院给予行政和军事协助,行御史台分台镇遏,枢密院以军防护。采取“揭榜于民,限四十日,自实于官”,严令百姓于限期内向官府申报本户的田亩数量,重新登记,作为征收租税的依据;如有欺隐作弊者,许知情者告发,依法治罪。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级官吏贪刻,且与地方富豪互相勾结,以无为有,妄增亩数,而有很多富民却因贿赂官吏隐瞒田产,人民深受其害。延祐经理成了流毒三省的一项暴政,至有逼死人命及拆毁民屋、发掘民墓以虚张顷亩之事。江西经理田粮,赣州一路受害最深。延祐二年四月,江西宁都(今赣州)州民蔡五九聚众起事,受害农民纷起反抗,七月间两次包围州城。八月初元军破围,蔡五九退入山中称王。不久,元军袭破其所据守的山洞。蔡五九移兵攻汀州路宁化县,福建震动。九月,江浙、江西两省元军合力剿捕,擒杀蔡五九于石城(今属江西),起义失败。同年,元仁宗迫于形势,下诏,凡在三省经理中查出的漏隐田土,免征租税三年。五年,又下诏罢河南新括民田,依旧例输税;江西部分地区,因民众反抗,亦曾诏免新税。但实际上,许多地方都以这次经理确定的田土亩积登入籍册,作为征收赋税的依据。后来所谓“尽革虚增之数”,只是封建史家的溢美之辞,延祐经理以失败告终。

延祐元年(公元1314年),当时江南地区的富豪、寺观等大量隐占官、民田产,强者田多税少,弱者产去税存,赋役不均,严重影响政府的财政收入。元仁宗采纳中书平章政事章闾的建议,派章闾往江浙,尚书昵匝马丁往江西,左丞陈士英往河南,核查土地。

“延祐经理”的具体办法是:“揭榜于民,限四十日,自实于官”。要求百姓于限期内向官府申报本户的田亩数量,重新登记,作为征收租税的依据。如有欺瞒作弊的,允许知情人告发,依法治罪。

然而,在实施操作的过程中官商勾结,很多富民贿赂官吏隐瞒田产,贫民被虚报田产。延祐经理成了一项暴政,激化了社会矛盾,三省各个地方的农民相继起来闹事。其中以江西赣州农民蔡五九率领的农民起义最为典型。

迫于形势,元仁宗只好下诏:凡是在三省土地核查中查出的以前未曾登记入册的土地,免征三年的租税。“延祐经理”中登记在册的土地亩数,有相当大的部分是虚增的,这部分土地的赋税被转移到了农民头上。元朝政府了解这种情况,但为了达到增加赋税的目的,仍然认可这次“经理”的结果,然而认可的代价是农民起义不断,五十年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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