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在老人身邊,老人該由誰來照顧?


孩子不在老人身边,老人该由谁来照顾?

“我不能生病,生病住院连个签字的人都没有,即使入院了,也没人照顾我,如果身体不便急需用钱,没有人可以代我提取银行存款、管理财产……”李大妈哭诉着。

李大妈前几年丧偶,独生子在国外,自己一人独居在国内。对于李大妈遇到的困境,该如何破解呢?这是现实中普遍存在的有关养老监护的社会问题,同时也是个法律问题。

相关法律援引:《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以上两部法律中相关监护的规定即意定监护。

什么是意定监护?

简单来说,意定监护就是在意识清楚的时候,为自己选任监护人,并将自己的人身照顾和财产管理等事宜委托给监护人,待自己丧失行为能力后,由监护人按照被监护人的意愿处理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维权诉讼和死亡丧葬等监护事宜的制度。

相比法定监护,意定监护超越了血缘、婚姻关系。当你没有法定监护人,便可以一纸文书指定任何信任者做监护人,重新构建合法身份关系;当你有法定监护人,却预感到法定监护人无法承担监护责任时,也可以指定其他人做监护人,排除法定监护人的监护权,因为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


孩子不在老人身边,老人该由谁来照顾?

监护人可以做什么?

1、照顾管理日常生活。老年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监护人照管日常生活是最基本的监护职责,包括安排被监护人的衣食住行、选择在家照料、雇佣保姆或者送到养老院居住等。

2、在生病期间的医疗安排和健康保护。负责送看病就医,生病期间的医疗安排监护职责包括决定和选择医疗机构、治疗和康复方案、签署医疗风险告知书等。

3、管理和保护财产。在老年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监护人可以行使保管财产及凭证、存取银行款用于日常生活和就医、领取收取其他财产收益等职权。

4、进行其他民事活动、非讼和诉讼活动和其他监护事项。

对于象李大妈这样有迫切需要的群体(孤寡老人、独居老人、婚姻危机的夫妻等),都可以通过意定监护这种法律制度来保护自己,在自己意识清楚的时候,书面指定一个人,作为自己丧失行为能力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利等,削弱未来可能存在的未知风险的影响。

孩子不在老人身边,老人该由谁来照顾?

首先,监护协议在签订时被监护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具有完全自主的意思表示,能够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指定自己的未来监护人。

其次,意定监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再次,意定监护的监护人也应该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这个监护人可以是近亲属、个人或者其他组织。

最后,意定监护是一种新的监护模式,虽然有法律依据支撑,但目前尚无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模式,尚处在实践的摸索中,采取公证模式,可以发挥公证制度的优越性,最大限度排除风险隐患,完善监护事宜,确保有效执行。

“意定监护”并非新生事物,《民法总则》将其使用范围扩大到了全体成年人。这为我们的未来提供了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利,也让大家多了一份保护自己权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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