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分寸感的父母是婚姻的第一殺手

沒有分寸感的父母是婚姻的第一殺手

在網上看到一則十分奇葩的新聞:

某女和老公結婚一年多,最近兩個人開始計劃要個小寶寶。沒想到公公知道了,給兒媳婦訂出個十分霸氣的家規:如果她生的是男孩,獎勵10萬元;但要生的是女孩,就得和兒子離婚,然後帶著女兒回自己孃家去!

對此,兒媳選擇在網上爆料,有圖有真相:

沒有分寸感的父母是婚姻的第一殺手

老實說,我能理解很多老人有重男輕女情結,千方百計、遮遮掩掩地想要孫子,但赤膊上陣,拿出這種奇葩的老人可是不多啊,簡直是為老不尊。

他以為自己是誰啊,說讓誰離婚就讓誰離婚?莫非在家霸道慣了,以為到社會上也能輪到他說了算?

若我是他家兒媳,我一定笑著告訴他,“生男生女,那是我們小夫妻的事情。離不離婚,也是我和你兒子的決定,和你一分錢關係都沒有。”

要是生個男孩呢,給我錢,我就拿著。生了女孩呢,錢愛給不愛,讓我帶著孩子回孃家去不可能!

我這是婚生子女,又不是私生女,沒有見不得人的。敢攆我走,我敢把天捅個窟窿,你信不信?

沒有分寸感的父母是婚姻的第一殺手

對這種不懂法,還蠻橫的無知老公,就得變身潑婦才能解決問題。

在中國式的婚姻中,像這種老人干涉小夫妻生活的事還不在少數,引發小夫妻感情不和的事也屢見不鮮。

比如婚後還要求子女工資卡上交,然後父母每月按時發給生活費。

要求小夫妻有嚴格的作息時間,所有的生活方式都要按照老人的安排進行。

小夫妻因婚姻瑣碎髮生爭吵,雙方父母也頻繁加入家庭大戰,本來是小事,結果一鬧成了大事。

甚至還有一位岳母給女婿規定了小夫妻每星期性生活的次數和方式,這讓女婿十分接受不了,進而提出離婚。

如果說這種干涉還算是普通級別的,那麼一下這件事可算是觸及底線了。

一位廣州的媽媽,結婚12年,前幾年生了一個女孩,一家三口的日子很溫馨。

後來夫妻倆把在老家的婆婆也接了過來,老人和他們住一起沒那麼寂寞,也可以接下孩子上學。

沒過多久,二胎政策開放了,婆婆慫恿她生二胎,想要個孫子,兒媳認為養孩子壓力太大,兩個人的收入也不是很高,生不起第二個,再說也不一定會生兒子。

婆婆一臉的不高興,但也沒說什麼。兒媳本以為事情就了結了,但這僅僅是開始。

趁著兩人上班的時間,婆婆偷偷跑進臥室,用真針扎破了他們放在床頭櫃子裡的安全套,把整整一盒,全都紮了。

後來兒媳收拾房間的時候,無意中發現套套上竟然有個小洞洞,而且接連幾個都有,她已經猜到這一定是婆婆做的好事。

這令她十分憤怒,和老公說了,老公卻覺得不以為然,還覺得自己媽挺聰明,“反正你也沒懷上,這件事就算了。”

兒媳認為這不是懷沒懷上的問題,而是婆婆完全不尊重自己的選擇,為了要孫子寧願拿她的身體和孩子的健康冒險。

她無法和這樣處心積慮的婆婆生活在一起,她提出讓婆婆離開,老公卻不贊成,說要是讓他媽走就離婚,兩個人的婚姻陷入了僵局。

“我還不是為你們好”,這句話是很多父母掛在嘴上,拿來干涉子女婚姻的理由。

沒有分寸感的父母是婚姻的第一殺手

比如某地有一對青年男女,兩人順利由戀愛走進了婚姻。婚後,小夫妻跟公公婆婆住在一棟樓的上下兩個單元裡,本以為這是最好的安排,與老人離得近能夠相互照料,又各自保持了獨立空間,沒想到卻出現了意想不到的煩惱。

公公退休之前是某單位的領導幹部,當了一輩子官,幹了一輩子管理,經驗豐富,所以將自己的管理“管理經驗”也搬到了家裡,兒子沒結婚前管兒子很嚴格,兒子結婚後,就把兒子的小家也順手一起管了。

兒子兒媳的生活能力,公公親自給小夫妻倆制定了《家庭賬目相關規定》、《個人行為規範》等一系列的家庭規章制度,要求兒子兒媳對收入要做好存款計劃、支出計劃以及實際使用情況的明細。

不僅如此,還對兩人的行為規範制定了監督項目表,根據個人表現來考核。公公每天寫下觀察日記作為考核的依據,每週召開一次家庭會議,對兒子兒媳進行批評教育。

幾年過後,兒媳對這種生活厭惡透頂,兒子其實也不喜歡這種生活方式,但認為是老婆做得還不夠好,導致自己的父親不放心。夫妻倆開始相互埋怨,感情急劇直下。

兒媳一開始並不想離婚,認為是公公的過多幹涉造成了夫妻感情不合:“雖然老人的出發點是好的,有些規定也說得在理,但是把家庭當做企業來管理也太過了,沒見過誰家每週要開家庭會議,還得讓我們做好會議記錄的!”

不過這種所謂的監督考核機制,最終讓他們在生活中相互挑刺、指責,已經沒有辦法再共同生活了。

這個本來十分幸福的家庭最終解體,公公的管理經驗也宣佈失敗。

當前,父母的過度干涉成為影響“80後”、“90後”離婚糾紛的一個重要因素,沒有分寸感的父母成了婚姻的第一殺手。

中國父母為什麼那麼喜歡干涉子女的婚姻?

因為中國人原本沒有小家庭的概念,幾千年的宗族文化固化了中國人大家庭式的生活習俗。

父母在和子女的相處方式中,十分缺乏界限感,很容易就把原本的關心搞過界,把愛變成騷擾和干涉。

具體表現為以下幾種形式:

一是總意識不到孩子已經長大了,依舊將自己定位在保姆和導師的身份上。

二是掌控欲太強烈,不願意交出對子女的控制權。

三是對子女的伴侶缺乏認同感,過於偏向自己家孩子。

四是過於自私,壓榨小家庭補貼大家庭。

喜歡干涉子女婚姻的父母,在培養子女時一定也是這一套做法,這就產生了一個連環效應:父母越獨斷專行,子女越容易缺乏獨立性,子女越缺乏獨立性,就越無法擺脫父母的干涉。

沒有分寸感的父母是婚姻的第一殺手

所以只要是在婚姻中遇上了難纏的公婆、岳父母,多半都會成為解不開的死結,父母的干涉,最終會反映在小兩口的相處方式中,影響夫妻之間的造成矛盾的加劇,最終讓婚姻解體。

比如在第一個故事中,面對公公的的荒謬要求,如果兒子懂事理,思想獨立,根本不需要兒媳出手,他就可以“滅了”親爹的非分之想,把這條霸氣家規變成一個老人的自說自話。

但如果兒子是個媽寶爹寶,一貫唯父母之命是從,那兒媳面對的敵人可就不是公公,而是丈夫了。

現實中很多懦弱的男人會把父母的要求轉嫁到老婆身上,明知道要求不合理,卻不敢反抗,只是一味的希望老婆遷就。

有些女人的苦,不是奇葩公婆給的,而是頂不住壓力的男人給的。

要減少父母對子女婚姻的干涉,需要兩代人的努力。

對於父母來說:

一是要有自己的生活,父母努力活得充實健康,就是給子女最好的禮物和祝福了。

二是要學會體面的退場,意識到子女的成長,相信他們能夠安排好自己的生活。

三是學會去愛子女的伴侶,後半生他們才是最親密的夥伴,愛他們就等於是愛自己的孩子。

對於子女來說:

一是要早日獨立,以成年人的姿態和父母相處,知道如何分辨父母的關愛和控制的區別。

二是要真正從情感和精神上,實現與大家庭的切割,懂得維護小家庭和伴侶的利益。

三是要學會拒絕父母的不合理要求,將原本的兩代人關係倒置過來,從被動者變為引導父母前行。

父母之愛,婚姻之情,並不存在必然的矛盾,都是人生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不應該讓一個替代另外一個,也不能讓一個消減另外一個。

要協調好兩者的關係,考驗著兩代人的智慧。

做父母的要學會退場,為人子女者要迎接獨立。

我們是父母這棵樹上結出的果實,從落到地下的那一刻開始,成為另外一個樹就是我們無法逃避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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